浦志強案第二次移送檢察院 三十餘條微博成主要證據


2015.01.20 11:29 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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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zhiqiang 圖片: 北京維權律師浦志強接受媒體採訪。 (法新社資料圖片)

中國著名人權律師浦志強案本週再度移交檢察院,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其辯護律師莫少平週二(1月20日)對自由亞洲電臺表示,浦志強被指控的主要證據,來自其所發的兩千多條微博中的三十多條,律師需要進一步覈實,以便作出判斷。辯護律師已經再次申請會見浦志強。

人權律師浦志強案件被檢察院退回北京市公安局“補充偵察”,於上週一(1月12日)退偵期限屆滿後,日前移送檢察院,第二次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其辯護律師莫少平星期二(20日)告訴本臺:“浦志強的案子(退偵)屆滿的時候,律師曾與檢察機關聯繫,但是檢察官說,雖然屆滿了,但是公安機關沒有把卷宗材料移送過來。昨天我又讓尚律師(尚寶軍)跟檢察官聯繫。回覆說卷宗材料已經移送上來了,但是希望我們過幾天去閱卷”。

浦志強因在朋友家參加六四事件25週年紀念研討會,於去年5月4日被警方帶走。6月1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爲由被捕。其後被加控“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合共四項罪名。去年12月13日被檢察院退回公安局作補充偵察,至今年1月12日屆滿。

莫少平說,當局所指控的浦志強的涉案證據,主要指其所發的三十餘條微博內容:“我們還是要把具體的三十餘條微博找出來。雖然我跟浦志強覈對了其中部分微博,但是還不能說,公安機關移送案卷中的三十餘條微博,已完全覈對清楚。他說他發了兩千餘條微博,還是要等我們閱卷。現在涉案的微博是三十餘條,公安機關的起訴意見書內說的”。

根據中國法律,檢察機關第二次審查起訴時限是一至一個半月,但檢察院仍有第二次退回公安局補充偵察的權力,而公安機關又有一個月的“補充偵察”期限。換言之,當局至少還有四個月的時間,決定對浦志強案的處理方式。

關注浦案的北京維權人士胡佳星期二對此表示,當局是在拖延:“就像去年的伊力哈木案一樣,當局想把浦志強案拖長,頻繁的補充偵察,他是要把法定的時間用充分。而且我相信浦志強這樣受到國際社會關注的焦點人物,維權大律師,也是異議人士和六四學生領袖。那麼,當局也會把他作爲一個標誌性案件,作爲震懾維穩的案例,把他包裝出來”。

胡佳呼籲所有關注浦志強案件的人士:“現在我們應該做的事情,就是把浦志強每一個新的案情,都向國際社會公告。國內曾經受到浦志強幫助的,尤其那些被勞動教養的民衆,我們大家都應該爲這位無辜的大律師發出聲音”。

曾代理過不少維權案件的浦志強,2012年2月曾在新浪、騰訊和搜狐三大微博網站上,撰文呼籲憲政治國,同時實名舉報已經被當局移送司法程序的中共中央政法委前書記周永康,要求清算過去10年大陸維穩社會治理模式。

(特約記者:喬龍;責編:胡漢強/申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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