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坎村9村民未經二審被轉送監獄


2017.01.23 10:10 ET
m0123-ql2p1.JPG 烏坎村民莊松坤。(志願者提供/記者喬龍)
Photo: RFA

廣東陸豐烏坎村9位村民,去年底被法院以“擾亂社會秩序、非法集會、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等罪名,判刑2至10年。今年1月中旬,當局在未經二審的情況下,就將他們從看守所轉往廣東韶關的武江監獄羈押。被判刑村民莊松坤的兒子莊烈宏23日告訴記者,9位村民在法庭上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但當局剝奪了他們的上訴權利。

備受關注的陸豐烏坎村魏永漢、莊松坤等9位維權村民,去年12月26日,分別被以“聚衆擾亂社會秩序、非法集會、遊行、示威、聚衆擾亂交通秩序、妨害公務、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等罪,一審判處9人全部罪成,分別判刑2至10年。莊松坤的兒子,現流亡美國的莊烈宏1月23日對自由亞洲電臺表示,本月15日左右,他的父親等被告人在提出上訴後,仍被當局從看守所轉到監獄:“15日、16日這一兩天被轉移到韶關武江監獄。到現在他們都沒有什麼文件通知我們家屬。估計另外8位村民也是同樣被轉到監獄去了”。

莊松坤被法院以“聚衆擾亂交通秩序罪”判處三年徒刑,他當庭提出上訴。莊烈宏說,當局剝奪了他父親的上訴權利:“我給我爸爸請的律師都沒有起到幫我爸爸上訴的作用。當時12月26日被宣判的時候,這9個人在庭上,全部表示都不服這個判決,當場都提出要上訴”

莊烈宏還說,最近公安人員每天到他家,騷擾他的母親:“最近,政府和派出所人員經常到我家去騷擾我媽,幾乎天天去。問我們的親戚方面有什麼人,包括我的堂兄弟、堂姐妹,還有表兄弟、表姐妹。我媽不願意告訴他們,他們就威逼我媽告訴他們”。

本臺對此致電烏坎村民查詢,但他們對此表示,不能接受記者採訪。

莊烈宏還說,其中一位被判刑的村民吳芳的兒子,曾表示要請律師提起上訴,但遭到公安和政府人員登門阻撓,並逼迫其在承諾書上簽字保證不聘請律師。目前,不少烏坎村民迫於壓力,已經放棄爲家人上訴。

烏坎村民維權最初爆發於2011年,被認爲是中國基層民主的里程碑。因不滿土地被私下買賣,烏坎村數百村民多次示威、遊行,並爆發大型衝突。其後,村民投票選出村委會,維權領袖林祖戀當選主任。去年6月18日,林祖戀被警方帶走,大批村民連續80多天遊行抗議。約三個月後,林祖戀被以受賄罪判刑3年零1個月。9月13日,防暴警察衝入烏坎村抓捕抗議村民,陸豐市警方繼而宣佈通緝魏永漢、洪永忠等五人。

關注烏坎事件的安徽前檢察官沈良慶對陸豐當局不顧法律程序,未經二審就將9名上訴人轉送監獄表示,當局此舉違反了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是藐視法律的行爲:“這種做法即使從中國的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序來講,它也是明顯不合法的。警方敢這樣做,一方面反映了它對法律的藐視,另一方面,這是一種政治打壓。此類案件早在審判之前,早已定下來。審判只是走個形式。所以它現在乾脆就把這張皮撕下來了,直接判刑之後,把你送到監獄去了”。

今年1月14日,中國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在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上,要求各級法院做好意識形態工作,堅決抵制西方“憲政民主”、“三權分立”、“司法獨立”等錯誤思潮影響,要旗幟鮮明,敢於亮劍,堅決同否定共產黨的領導、詆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錯誤言行作鬥爭。沈良慶認爲,烏坎村民的上訴權利被剝奪,與周強的言論如出一轍。

特約記者:喬龍 責編:石山/寇天力​

添加評論

您可以通過填寫以下表單發表評論,使用純文本格式。 評論將被審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