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推文逾千條支持香港“反送中” 徐昆不公開審理開庭僅10分鐘


2020.08.17 11:07 ET
m0521-ql1p2.jpg 中國異議人士徐昆(右),因在社交媒體轉發逾千條推文,聲援香港“反送中”運動,去年8月被捕,已近10個月,當局不審不判。(圖源:民生觀察網)

 

中國異議人士徐昆,去年因在推特轉發逾千條聲援香港“反送中”推文,被控“尋釁滋事罪”。該案本週日(8月16日)在昆明法院未公開審理,其妻子週一對本臺說,辯護律師爲徐昆作無罪辯護,庭審僅10分鐘,法官就宣佈休庭,擇日再審。

雲南昆明異議人士徐昆因在境外社交平臺推特,轉發大量香港“反送中”示威活動的圖片及文字,去年8月被警方以尋釁滋事罪拘留,其後被起訴。本週日,徐昆被羈押一年後,在昆明市盤龍區法院開庭。

 



徐昆的妻子李蘭珍週一告訴自由亞洲電臺,法院不准許旁聽,包括家屬在內僅三人旁聽:“8月16日下午兩點半開庭,他們只准兩個家屬旁聽,其他人不準進去。律師提出他們沒有舉行庭前會議,事先也沒有閱卷。然後他們(律師)就提出四點。”

 

中國內地聲援香港“反送中”人士徐昆起訴書。(志願者提供/記者喬龍)
中國內地聲援香港“反送中”人士徐昆起訴書。(志願者提供/記者喬龍)


庭審10分鐘律師傳證人被拒

 

李蘭珍說,開庭10分鐘後,法官宣佈休庭,擇日再審。庭審中,除被告方三人之外,其餘兩人是法院工作人員。辯護律師李貴生要求控方證人出庭,但對方拒絕:“李貴生律師叫他們證人來,他們證人也沒來,就在那裏辯護。杜斌法官然後就宣佈休庭,現在不知道什麼時候再開庭。”

雲南省昆明市盤龍區檢察院作爲徐昆案公訴人,指徐昆因涉嫌尋釁滋事罪於去年8月30日被刑事拘留,9月30日被逮捕,11月28日移送法院審查起訴。

起訴書指徐昆“大量轉發和發表抨擊詆譭中國國家政權制度,中國共產黨,侮辱中國國家領導人,歪曲國內重大事件等不實有害信息。控方證據爲手機截圖,照片等,另有徐昆使用的手機。

檢察院認爲,徐昆無視國家法律,利用網絡抨擊詆譭國家政權、政黨及侮辱國家領導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其行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於官方的上述指控,徐昆的友人,蘇州中學前教師潘露對本臺說,起訴書指徐昆利用網絡抨擊詆譭國家政權等,純屬無中生有。他說:“如果這個國家能夠讓公民通過投票選舉政權、政黨和領導人,能夠讓大家上街表達不同意見,大家不會去選擇所謂的“網上尋釁滋事”,正常社會公民都用選票,隔幾年舉國進行尋釁滋事一次;尋釁滋事已成爲中共當局抓捕異見者的口袋罪。”

 

徐昆(右)的辯護律師李貴生至合議庭的法律意見書。(志願者提供/記者喬龍)
徐昆(右)的辯護律師李貴生至合議庭的法律意見書。(志願者提供/記者喬龍)

辯護律師要求徐昆案公開庭審

徐昆委託的辯護律師李貴生在給合議庭各位成員的法律意見書中稱,公開既是法院接受公衆監督的最有效途徑,也是被告人的基本權利,公開審判是刑訴法基本原則之一,刑法188條有明確的規定。辯護律師認爲,徐昆案不屬於不公開開庭審理的案件,依法應該公開,讓所有想旁聽的公民都能旁聽。本臺記者多次致電李貴生,但始終無人接聽。

潘露認爲,從律師申請公開庭審來看,這個基本上沒有希望:“即便在非疫情時期,政治敏感案件都不會公開審理, 何況現在是新冠疫情反彈時期,徐昆案不會公開審理。”

至於法官量刑,潘露認爲徐昆會遭到重判,以表明中共領導人的正面和偉大形象不容批評和詆譭,另一個原因是當前中國境內的人權狀況每況愈下。


記者:喬龍  責編:胡力漢 嘉遠 網編:瑞哲


添加評論

您可以通過填寫以下表單發表評論,使用純文本格式。 評論將被審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