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农自制爆竹被判十年重刑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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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绥宁县一农民因自制爆竹而被重判10年徒刑,引发热议。有评论质疑,中国当局的脆弱程度已经、难以承受一个炮仗的存在。

据湖南法院网消息,湖南某法院近日对一起非法制造爆炸物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判处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十年。

该消息指:钟某在未办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配制烟火药用于非法生产爆竹。在非法生产爆竹过程中,钟某将硫磺、银粉、高氯酸钾、珍珠粉按比例混合配制成烟火药,再将配制好的烟火药装入空纸筒,插入引线后用固引剂封口制成爆竹“大炮”成品。法院审理后认为:钟某违反法律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制造爆炸物,且数量已达到“烟火药三千克”的五倍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

曾经代理过非法制造爆炸物案的律师崔金平告诉本台,中国法律对制造爆炸物品处罚极严:
"判这么重可能不仅仅是因为他制造炮仗,按照大陆的法律,制造、销售、运输爆炸物判刑是很重的。新闻报道里面认为,他是制造炮仗。但是他可能涉嫌制造爆炸物品,所以他处于十年徒刑。我觉得,爆炸物品的量达到了一定的标准。我也处理过参与过这制造爆炸物品的案子,本来就判得很重。"

该消息显示的量刑过重引发舆论热议,获得大量转发和评论。不少网民直斥当局做法荒谬,指“中共当局的脆弱程度已经难以承受一个炮仗的存在”。还有不少网民提到了持枪权,指在民主法治国家,即使宪法赋予全民持枪权,社会也持续稳定。在专制极权国家,即使连老百姓买把菜刀也严加管制,社会却依然危机四伏。

一名在京访民接受本台采访时称,当局一边展示强大的武力,一边脆弱的连造个炮竹都要当爆炸物重判,显示社会稳定的关键还要靠民主、法制和民心:
"他们有枪、有权、又有钱,又有强大的8千万党员,几千万解放军和武警、城管等强大的队伍。阅兵的时候拉出了那么多的枪弹炮,那么强大,为什么买一个菜刀还要实名制?你说他脆弱不脆弱?任何一个国家如果对维稳的经费都大于人民GDP的数字的话,那这个国家就是很有问题的。"

早在2004年就有类似案件引发关注。当年50岁的安徽农民陆珍权受雇做了9天爆竹,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后果,却被法院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一审判刑11年。其后,在外界舆论持续的呼吁及人大代表公开怒斥司法不公之下,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陆珍权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特约记者:忻霖 责编:石山/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