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蒙古高级法院,为1996年被处决的呼格吉勒图平反,并表示,将对此冤案的办案人员进行调查。有中国学者表示,这是一个标志性事件,但并不意味中国当局会对制造冤假错案的司法体制进行彻底改革。
内蒙古高院对呼格吉勒图冤案平反之后,在12月6日正式起诉了案件真凶赵志红。中国媒体的报道说,内蒙古高级法院透露,将对1996年办理呼格吉勒图案件的公安、检察院及法院人员进行全面调查。
1996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居民呼格吉勒图在公共厕所发现一具女尸,他报警后却被当作杀人嫌犯拘捕,62天后,呼格吉勒图被法院以强奸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8年后,警方破获一起系列强奸杀人案,嫌犯赵志红供认自己是当年呼格吉勒图案的真正凶手。
中国网络作者刘先生表示,呼格吉勒图冤死案,可能是中国大陆司法史上的一个标志性案件,
“内蒙高院表示要对当年的办案人员进行调查,第二是国家赔偿可能有一百多万,以前一般只有几十万。这两个如果都办成了,那这个案件可能成为一个标志性案件。“
中国《法制晚报》的报道说,当年办理呼格吉勒图案的公安、检察院人员,因迅速破案受到嘉奖,大部分人获得提升,有些甚至已经升至副厅级高官,其中有两个人已经退休。官方媒体焦点在呼格吉勒图家属可能获得的国家赔偿金数额上,有法律专家认为,死者家属获得的赔偿将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目前正在美国做访问学者的中国法律学者滕彪表示,虽然呼格吉勒图案获得了平反,但中国大陆仍有很多冤案没有昭雪,
“呼格吉勒图案我们一直在关注,也一直在呼吁,现在重审而且平反,当然是好事。但是这个案子不能算是一个里程碑,因为如果制度不变,这样的冤假错案还会大量发生,而且还有很多冤案没有平反昭雪。“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办案人员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即无限期追究所有冤假错案的制造者的法律责任。
滕彪认为,在法律意义上,当年以刑讯逼供手段制造了冤案的具体办案人员应该受到法律追究,但更应该追究的是制造大量冤假错案的司法体制,但中国当局似乎并没有进行彻底改革的愿望,
“按照法律追究责任是必须的,但这个制度不变,以后还会出现呼格吉勒图这样的案件,实际上这种冤案每天都在发生。但现在还没有迹象,中国要对司法体制进行全面的改革。“
报道说,呼格吉勒图案之所以获得平反,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新华社内蒙古分社一位记者数次以内参形式报告此案,引起了最高当局的重视,有中央领导人发指示,要求对案件进行妥善处理。
中国的刘先生表示,呼格吉勒图冤案的平反并不是法律战胜了公权力,而是权力机关内部运作的结果,
“这实际上还是内部运作的结果,新华社的内参和高层的批示,所以不是法治本身解决的问题,还是权力机关内部运作的结果。尤其是抓了周永康,公检法都被清查,所以还是权力系统内部运作的一个结果。“
报道还说,目前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和家人,正在求助专家,要向内蒙古高级法院提出国家赔偿。在中国的刘先生认为,此案很难作为中国处理其他冤假错案的先例,因为只要司法不能真正独立,冤案仍会继续发生。
(记者:石山 责编: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