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三君子”案宣判 三人分別被判二年半至五年


2016.01.29 11:00 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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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三君子”案宣判,中院外架起鐵馬,警方在場戒備(維權人士獨家提供).jpg “廣州三君子”案宣判,中院外架起鐵馬,警方在場戒備(維權人士提供)

“廣州三君子”案宣判 三人分別被判二年半至五年

備受外界關注的“廣州三君子”涉嫌“煽顛”一案1月29日在廣州中院一審宣判,唐荊陵、袁新亭、王清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至兩年半不等。律師和家屬均對判決結果表示憤怒。唐荊陵則當庭表示,由於不承認法庭的合法性,將不向法院提起上訴。

唐荊陵、袁新亭、王清營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1月29日上午9點30分在廣州中院一審宣判。唐荊陵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袁新亭獲刑三年零六個月,王清營被判兩年零六個月。

唐荊陵的代理律師葛永喜在宣判後接受本臺採訪時表示這是一個“極端錯誤”的判決,而當事人被重判,與此前的預料相符;唐荊陵則當庭表示,拒絕向不合法的法庭提起上訴。

“我認爲中共當局和廣州市中院以一個極端錯誤的判決來承認唐荊陵先生對中國民主事業所做的貢獻。唐荊陵表示,他不會向中共的司法機關上訴,他認爲中共的司法機關是沒有合法性,他只會向人民和上帝上訴。”

唐荊陵的妻子汪豔芳29日向本臺表示,尊重丈夫不上訴的選擇,並再次強調,“廣州三君子”都是無罪的。

“我會尊重他(唐荊陵)的選擇,我們也知道,他們是沒有罪的,而法庭、公檢法明知道他們三個人沒罪,還是將他們關押了一年多,而且押上法庭進行審判,實際上這個審判已經是非法的。法庭應該是一個公正、講理、講法的地方,但現在成了一個不講法也不講理的地方,所以起訴或者不起訴已經沒有什麼意義了。”

汪豔芳說,此次共有約10名家屬進入法庭旁聽,丈夫的精神狀況很好,但一年多的羈押令他看起來消瘦了許多。

當天上午,廣州中院外架起鐵馬,並部署了不少警力。該案受到外界廣泛關注,宣判當天,多名境外記者以及美國駐廣州總領館的外交官均來到現場。

前往法院聲援“三君子”的廣州公民匡媽告訴記者,儘管當局選擇在春節前夕開庭宣判,仍有數十名聲援者。

記者:“今天大概有多少人去了法院外面聲援?”

匡媽:“都不少,我看到的有幾十人。”

記者:“今天法院外有多少警察?”

匡媽:“警察也很多,他們有很多警車。看着那些人(聲援者),錄像什麼都有。”

關注案件的廣東維權人士賈榀接受本臺採訪時批評,這是純粹的政治迫害。

“我覺得這個完全就是政治迫害,他們本來就沒有任何違法犯罪的行爲,他們所做的事情就是用非常溫和的手段,公民不合作的這種運動,去推動中國社會的進步,推動中國的民主化。這不但無罪,反而對這個國家,對這個國家的人民都是有着很大的幫助作用的,是非常積極的一種活動方式。”

唐荊陵自2006年起開始推行公民不合作運動,致力於通過非暴力行動改變中國,2014年5月16日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6月21日被易罪“煽顛”,正式逮捕。王清營原本是廣東工業大學教師,2007年起參與公共維權,後因參與08憲章的簽署而丟掉工作。同爲08憲章聯署人的袁新亭曾於2013年被刑拘,2014年6月,因參與公民不合作運動被捕。

(特約記者:揚帆/  責編:寇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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