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案周四一审宣判,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13年半与11年半的有期徒刑,有家长认为,判决偏轻,决定申请抗诉。而有3名受害女生的家属未被允许进入法庭旁听,令家属不满。法院并且不准外地律师介入,受到质疑和批评。
海南万宁校长带女生开房案,周四以不公开审理的方式开审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万宁市第二小学原校长陈在鹏有期徒刑13年6个月,该市房管局原工作人员冯小松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有媒体引述办案法官介绍,陈在鹏与冯小松在实施强奸过程中,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罪对其从轻处罚。而6名受害女生的家长中,有4人认为判决偏轻,其中3名家长将申请抗诉。
该案家属的前代理律师,广东律师邓树林周五向记者表示,不应以“强奸未遂”定案。
“对于强奸幼女,强奸既遂的标准就是只要嫌疑人对幼女的性器官有接触,就构成强奸既遂。(而且)他首次鉴定结论是5个女生的处女膜破裂,第二次鉴定又说是完整的,前后两次鉴定结论是矛盾的,那他应当公布第一次的鉴定结论。所以我认为应当是强奸既遂。我认为这个案子就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邓树林又告诉记者,开庭当天,有3名被害女生的家长未被允许进入法庭旁听。
“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家长出庭。根据家属的朋友告知我,法院没有让3个家属到庭,不让他们进去。昨天有万宁政府的人员请他们喝茶,一直喝到下午三点多。其中有一个家长说要抗议,不让我进去,他们就做工作。”
案件发生后,受害女生家长原本委托了邓树林、王红杰、陈武权、隋牧青、王全平等7名律师,但其后受到了当地政府的阻挠,结果所有的外地律师全部无法介入。
广州律师隋牧青周五告诉本台:“我和几位广东的律师也曾经到海南检察院控告过万宁警方,而且也获得了部分幼女家属的委托,但是后来他们都被迫跟我们解约,当地的政府维稳的力度非常之强,其实一开始包庇强奸犯的意图和做法就非常明显。我们总认为,这个案件背后还有很大的黑幕,他们这一系列的做法,并不是一个小学校长有这个能量,包括我们这边的律师过到海南都被当地的主管部门打招呼。肯定这个事情幕后是涉及到某些高官的。”
邓树林周五在新浪微博上说:海南,你的判决无法让公众信服。你为何不提前通知开庭日期?是不是害怕媒体现场监督?你为什么只让三名家属出庭?是不是另有隐情?为何阻止家属请外地律师?是不是害怕外地律师揭露真相?你的这个量刑,是不是已经在考虑让被告适当坐几年就出来了?
这一判决结果也引发民众不满,不少人都要求将被告判处死刑。
作家郑渊洁周五发微博说:河南永城市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李新功强奸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立即执行。海南万宁小学校长陈在鹏强奸未成年女生一审获刑13年6个月。
网民“课程设计于加朋”则讽刺道:校长的中国梦就是带6个女生开房只判13年,活动活动估计2、3年就出来了,可是那些孩子的一生都给毁了。
曾在海南万宁第二小学门口举牌要求“净化校园环境,法办校长陈在鹏”的北京律师唐吉田周五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我觉得这个个案的结果虽然是很值得我们关注。但是我更应该关注,在这些案件背后,对于这样一些未成年女性的保护应该怎么样构建起来,特别是从立法到司法乃至整个教育行政,一些职责没有进到位的问题应该怎么样有效地去解决。”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扬帆的采访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