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管桂林參選人大代表 遭當局刑事拘留


2016.10.14 12:15 ET
湖南異見人士管桂林 湖南異見人士管桂林。(歐彪峯推特)

湖南異見人士管桂林今年9月登記參選鎮人大代表,被當局以破壞選舉罪行政拘留,行拘期滿後又被轉爲刑事拘留,罪名更改爲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他的家人至今未收到任何法律文書。

湖南衡陽祁東縣異見人士管桂林919日上午前往官家嘴鎮登記作爲祁東基層人大代表獨立競選人,當天下午,管桂林就被帶到當地派出所問話。後傳出消息,管桂林被以破壞選舉罪行政拘留10天。行拘期滿後,管桂林並未獲釋,經好友打聽後才得知管桂林已於101日被轉爲刑事拘留,罪名也改爲涉嫌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

據悉,早在2011年,管桂林曾計劃以無黨派身份參加祁東縣草源村的村委會選舉,但遭到警察持槍恐嚇,並把他印有民主普選、一國一制的宣傳傳單以及競選海報全部沒收。管桂林也曾在車上張貼"支持香港真普選"的標語聲援香港。

湖南維權人士歐彪峯14日接受本臺採訪時表示,管桂林被抓至今,家屬沒有收到任何法律文書。

當地朋友去了解到的情況就是,國保在他家裏抄家,發現了一些涉及法輪功的一些資料(所以以利用邪教破法律實施將其刑拘),他們把管桂林刑事拘留,包括之前的行政拘留,家屬都沒有收到相關的法律文書。管桂林爲捍衛自己的公民權利,登記參選人大代表,竟然受到了當局的迫害,我感到非常憤怒。

管桂林並不是今年首名因報名參選人大代表而遭到當局打壓的人士。今年8月,江西撫州市資溪縣獨立參選人楊微因參與選舉當地人大代表遭到當局行政拘留,獲釋後仍被跟蹤、威脅,家門口24小時有人監視。甘肅省永靖縣6月舉行基層人大代表選舉,至少有5名獨立參選或被推選的維權人士被警方帶走,其中維權人士瞿明學一度被當局以破壞選舉罪逮捕,在被羈押一個多月後才獲釋。

根據中國《刑法》,破壞選舉罪是指在選舉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國家機關領導人員時,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僞造選舉文件、虛報選舉票數等手段,破壞選舉,或者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情節嚴重的行爲。

曾經3次以獨立參選人身份參與人大代表選舉的山東大學退休教授孫文廣14日向本臺表示,今年是選舉年,民衆報名參選是最基本的公民權利,而當局對獨立參選人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是害怕他們對一黨專政形成挑戰。

爲什麼當局會這樣害怕獨立參選?一個是中共當局現在推行的是一黨專政的政策,政權要由共產黨來決定,其他人要出來選舉就是對一黨專政的挑戰了。另外有人要出來獨立參選,必定要發表一些看法,與共產黨的觀點不一致,他要批評當局,到公衆當中去演說,寫海報,發表你的政見,這是不允許的。

孫文廣表示,今年他仍然會獨立參選人大,其一是爲了反對一黨專政,其二是爲了捍衛自己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以及言論自由權。

(特約記者:揚帆/ 責編:石山/寇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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