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快播涉黄案宣判 CEO获刑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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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快播科技公司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9月13日上午在北京一审宣判,公司的CEO王欣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公司被判处罚金1000万元。不少网民为其抱屈。有评论认为,快播只是一个载体,不应判其有罪。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9月13日上午对深圳市快播科技公司、被告人王欣、吴铭、张克东、牛文举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快播公司判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快播CEO王欣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其余几名被告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三个月,罚金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几人均认罪悔罪。

根据媒体报道,判决认定,快播公司负有网络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的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快播公司及各被告人均明知快播网络系统内大量存在淫秽视频并介入了淫秽视频传播活动,其放任其网络服务系统大量传播淫秽视频属于间接故意;快播公司具备承担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现实可能但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快播公司及各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非法牟利目的。

这一判决结果令不少网民为快播及其CEO抱屈。网民“喝干一天风霜”质疑道:1、其他间接故意的呢,如百度移动迅雷等;2、直接故意的呢,各种黄色网站;3、每个播放器都可以播放黄片,区别在于在线还是下载,是打算都判刑了吗?4、买菜刀用刀杀人了,卖刀的间接故意吗?做刀的呢?炼钢的呢?挖铁矿石的呢?拉矿石的司机呢?5、王欣等上次还严正反击,现在乖乖认罪,经历了什么?网民“利志一万年”写道:这是中国法治的倒退,是党思想工作,威胁下的产物。

网络活跃人士“秀才江湖”吴斌9月13日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快播只是一个载体,是无罪的。

“(有淫秽视频的播放软件、网站)太多了,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如果因为载体就治它罪的话,那共产党有这么多贪官,是不是应该把共产党总部取消呢?所以这个逻辑是不成立的。”

2013年11月,快播被北京市公安局查获四台服务器,从中提取出29841个视频文件,其中属于淫秽视频的文件为21251个,公诉机关随后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快播及其负责人提起诉讼。2016年1月7日、8日,案件在海淀法院公开审理,当时王欣等人否认有罪。至9月9日,案件再度开庭,被告改口认罪。

也有不少人认为,如果快播有罪,与魏则西事件有关的百度也应当被追责。有人说:快播那几位判了三年多,百度CEO李彦宏应该判多少?

对此,河北资深媒体人朱欣欣13日向本台表示:“中国的法律执行起来有很大的灵活性,是双重标准。如果某一个网站或者媒体得罪了某个领导,或者在某些方面出了政治错误了,很可能就以涉黄什么名义整顿它。如果它对于当局很有用,或者跟得比较近,当局觉得它们还有利用的价值,对它们的处罚或者执法的时候就有所从宽或者有所赦免。”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石山/寇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