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内外多家媒体日前报道,北京警方逮捕了与庞氏骗局“e租宝”一案有关的21名涉案人员,这一骗局从投资者手中骗取超过500亿元人民币,遍及大陆31省市的90万人受害。有评论认为,中国政府应对民间集资加强监管。
中国官方新华网1月31号报道,总部设在安徽的钰诚集团于2014年7月开始打着“网络金融”的旗号开始在互联网上运营“e租宝”,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持续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2015年底,多地公安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发现“e租宝”经营存在异常,“e租宝”被查封。1月14日, “e租宝”平台的21名涉案人员被北京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e租宝”平台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会执行局主席丁宁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持有枪支罪及其他犯罪。
报道说,“e租宝”对外宣称,其经营模式是由集团下属的融资租赁公司与项目公司签订协议,然后在“e租宝”平台上以债权转让的形式发标融资。融到资金后,项目公司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租赁公司则向投资人支付收益和本金。实际上,“e租宝”上95%的项目都是假的。“e租宝” 并对外宣传“1元起投,随时赎回,高收益低风险。”,推出了6款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在9%至14.6%之间,远高于一般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许多投资者表示,他们是听信了“e租宝”保本保息、灵活支取的承诺才上当受骗的。
现在美国纽约的项小吉律师对此评论说:
“这个融资集团把投资和储蓄混为一谈,没有区分。比如他说,我收你钱,我保证年利率15%,这个话本身让人听起来像是一个储蓄。实际上他不是储蓄,是投资。投资可以是血本无归的,你需要自担风险。就跟买股票一个道理,买股票没有保证说你的回报是多少多少。如果保证回报的话,就不是投资了,是存款。所以从融资方来讲,显然是个欺诈行为。另一方面,这些上当受骗者本身也缺乏一些基本的常识,急功近利。”
报道说,在1年半的时间里,“e租宝”累计交易发生额达700多亿元,实际吸收资金500余亿元,受害投资人约90万名,遍布中国31个省区。“e租宝”母公司钰诚集团涉案人员除了将部分吸取的资金用于还本付息外,相当一部分被用于个人挥霍、维持公司的巨额运行成本、投资不良债权以及广告炒作。广东“前瞻网”的相关报道说,“e 租宝”砸重金投放广告,不仅横扫湖南卫视、浙江卫视、东方卫视、江苏卫视等全国收视率最高的知名电视台,还登陆了公信力最高的荧幕——中央电视台。
项小吉律师认为,中国政府应对民间集资加强监管。
“中国民间的集资行为很多是不规范的,给诈骗犯提供了很多漏洞,政府应该在这方面加强监管。”
报道还说,为了毁灭证据,“e租宝”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将1200多册证据材料装入80余个编织袋,埋藏在安徽省合肥市郊外某处6米深的地下。专案组动用两台挖掘机,历时20余个小时才将其挖出。
对于“e租宝”庞氏骗局,美国西东大学商学院教授尹尊声评论说:
“中国改革开放这么多年来,在金融集资和贷款方面,一直是被四大银行给控制了,民间的融资基本上没有开放,实际上对民营企业发展很不利。民间集资的渠道,以前都是地下钱庄,风险更大。现在中国金融业要开放民间集资,包括中央也提出‘众投’,众人投资,大家都来投。投资就必须有人来接盘,有人来组织这个资金,所以就出现了这种网上的基金机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出现这种情况是在金融资金市场化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的问题。这里面就是政府怎么监管的问题。原来怕管不了,所以就完全不开放。现在开放了,监管又跟不上。这个事情,政府肯定是有责任的,就是监管不力。
北京“财新网”的相关报道说,钰诚集团及相关联公司,牵涉银行贷款在百亿元左右。也有银行理财产品牵涉“e租宝”。多名“e租宝”工作人员称,中国银行代销了该公司3.5亿理财产品。虽然中国银行否认了这一说法,但“财新网”记者发现,此前中国银行的数个理财产品投向了钰诚集团所属公司。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2月1号的相关报道说,“e租宝”骗局是中国P2P借贷产业领域迄今出现的最大丑闻。P2P借贷指的是点对点信贷,或称个人对个人信贷。据业内估计,随着经济增长放缓,在中国3800家注册的P2P银行中,多达1/3遇到了财务上的困境。
(记者:林坪 编辑:嘉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