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同性恋男子状告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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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河南一名同性恋男子被家属送到精神病院强制“扭转治疗”后,向法院状告精神病院侵犯其人身自由。法院近日判定该男子胜诉,责令精神病院赔偿其5000元人民币,并公开道歉。不过法院的判决没有涉及“扭转治疗”是否合法的问题,只是说该男子的病情不符合强制治疗的条件。

据上海彭湃新闻网等多家中国媒体报道,河南驻马店男子余虎(化名)在被妻子发现其是同性恋后,双方准备协议离婚。不过, 2015年10月8号,原本是余虎要跟妻子去当地民政部门签离婚协议的那天,余虎被妻子、哥哥、父母捆绑,送往驻马店市精神病院。余虎坚称自己没有病,拒绝签字,要求离开。但院方在余虎的妻子签字后,以“性偏好障碍”的名义,对余虎强制收治,把他捆绑起来喂药。2015年10月26日,余虎的几个朋友报警求助,驻马店市精神病院才同意余虎出院。至此余虎已被强制治疗19天。2016年5月17日,余虎向河南省驻马店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法院判决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强制其住院且禁止出院的行为侵犯其人身自由权,同时他要求医院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抚慰金1万元。

北京财新网7月4日报道,驻马店驿城区法院近日对此案做出一审宣判,认定驻马店市精神病院对余虎的强制治疗行为侵犯了其人身自由权,判令院方在市级刊物上公开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5000元。

本台记者7月4日晚间致电余虎的代理律师黄锐欲了解更多详情,得到以下回复。

“我不接受外媒采访。

报道说,中国《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只有当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情况时,才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驻马店驿城区法院裁定,余虎病情一般,也无自杀、伤人、毁物等行为或危险,不符合强制治疗的条件。因此,驻马店精神病院违背了“精神障碍住院自愿原则”的相关规定,侵犯了余虎的人身自由权。

关注该案的北京“同志平等权益促进会”成员燕子(化名)7月4号晚间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

“法院判决书的日期是今年6月23日,但是我们前两天才收到判决书,是寄给律师的。法院通过《精神卫生法》,说他不符合强制治疗的条件,所以判医院违法。我一方面认为这是对的,但是它没有讲同性恋本身的问题,我觉得是因为在中国并没有一条法律明确的保护同性恋人群。这个法律是缺失的。”

燕子指出,早在2001年,中华精神科学会发布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已认定同性恋是一种性倾向而不属于病态,但目前中国的很多医院、诊所仍在以治疗“性指向障碍”为名,对同性恋进行矫正治疗。目前没有任何法律对这些医院和诊所治疗同性恋的行为进行监管。燕子希望,这次判决能够让卫生部门“有所作为”,尽快出台相关政策,禁止同性恋群体被强制进行扭转治疗。

(记者:林坪 责编:嘉华 网编: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