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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日本外务省2号透露,中国辽宁省政府外事办公室上月29号通知日本驻沈阳总领事馆,最快将于本月5号对因走私毒品而在中国被判处死刑的日籍男性赤野光信执行死刑。
中国辽宁省外事办公室1号又通报日本驻沈阳总领事馆,将于本月7号后将以走私毒品罪对3名日本人执行死刑。
中方通知将被执行死刑的赤野光信是2006年9月因为在辽宁省大连市的机场试图向日本走私大约2.5公斤的兴奋剂而被判处死刑,现年65岁。如果实际执行的话,将是1972年日中邦交正常化以来,中国首次对日本人执行死刑。
包括赤野在内,目前在中国已确定死刑的日本人一共有4名,另外3名是武田辉夫,鹈饲博德和森胜男。据起诉书等称,3人均在2007年因走私兴奋剂被终审判处死刑。
近年来,日本人涉嫌走私毒品被捕的案件相继发生,日方一直恳请中国政府考虑到日本国民的感情慎作处理。
对此,日本外相冈田克也2号在外务省召见中国驻日大使程永华,对其表示:“虽然对于什么样的犯罪行为,判处什么样的刑罚,是中国国内的问题,但是就4名日本人将被执行死刑一事,考虑到对日本国民感情带来的影响,日本政府向中方表示担忧”。
对此,程永华表示,将向中国政府转达日方的这种担忧,他接着表示:“走私毒品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国际社会也要求严加应对。在中国这种犯罪行为有可能被判处死刑,我们对判决是严格执行的”。
冈田在记者会上表示:他说, “每个国家都有各自的法律和司法制度,因此不能直接请求停止执行死刑。但如果接连有4个日本人被执行死刑,就会给日本国内舆论造成影响,也会有人对是否履行了正当程序提出质疑”。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南洲发自日本东京的报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