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定新的《个体工商户条例》 允许个体商贩摆摊

中国国务院法制公发布有关个体工商户的新条例征求意见稿,允许城市流动商贩登记、摆摊,以缓解就业压力。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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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方新华网报道,国务院法制办公室7月21号发布《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开始征求各界意见。条例的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于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流动摊贩,可以通过申请登记成为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不包括经营场所,这些个体商贩应在当地政府指定或者允许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条例希望以此将目前广泛分布于各城市大街小巷的流动商贩纳入工商户管理制度内。中国民间权益保护组织“民生观察工作室”负责人刘飞跃对于中国政府这一新的行政举措表示赞同:

“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举动,也应该说是一个比较好的一个方向。这确实代表了某种对城管方面,对各级商贩方式上的一些转变。以前城管的名声很不好,他往往是暴力执法,一些行为完全就是违背法律的。之所城管他敢这样做,实际上就是政府默许,甚至怂恿他这样做的。那么现在政府给小商小贩颁发一些执照,确实我觉得是一个好事情。”

刘飞跃说,由于此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直没有就流动于城镇中的个体商贩作出规范的管理规定,致使各地城管人员野蛮执法、损害个体工商户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新华网的报道也指出,长期以来,街头商贩与城管工作人员之间的“猫捉老鼠游戏”似乎已成为中国城市中独特的苦涩风景。北京的经济学者茅于轼认为,新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应当重视个体商贩的经营行为在过去长期得不到合法保障的问题,城管执法应该切实向安抚民生的方向转变:

“城管和摆摊的人的矛盾经过了一系列的发展,最早的一个状况就是完全没有摆摊人的利益,非常之不受保护,这种姿态是绝对的错误,摆摊的人他是为了生计、为了一家老小要活命。过去完全是一种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错误姿态造成的大量矛盾。你首先一个政府你要爱护每一个老百姓,这才是你的起码的责任。我觉得这个修改必须从为人民服务,这才是一个根本的转变。”

北京经济学者茅于轼强调,中国城市街头的摆摊商贩大多是进城农民和城镇的低收入者。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国经济在去年下半年出现下滑,企业经营困难、就业岗位减少已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而给予个体工商户以合法的经营权,对于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就业机会有正面影响。报道援引中国国家统计局发言人李晓超的话说,虽然目前中国出现经济回升的迹象,但离增加就业的要求还有距离,就业仍面临着较大的压力。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认为,中国《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不仅应该是金融危机下政府促进就业的权宜之计,也应该是鼓励、引导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的长远之策。但也有专家对放开流动商贩的合法经营感到忧虑,认为此举可能会导致更多的城镇低收入者以及进城农民涌入这一行列,从而加大城市秩序和环境的管理难度。对此茅于轼认为,市场机制将会在民众谋生与城市秩序之间有效地调节这一矛盾:

“我觉得市场会有这个竞争点,不可能有太多的人来摆摊。因为摆摊的人太多了,收入就减少了,所以,从基本上讲,市场制衡是很有效的。如果两个矛盾不能调和的话也得牺牲市容市貌,让人有活路呀。当然也不是说绝对不能调合。管理好了世界各国都有摆摊儿的,不没有说造成了什么多大的问题。当然会影响市容市貌。但是不会变成一个有些人设想的涌到城市里面造成巨大的混乱,这是不可能的。”

“民生观察工作室”的负责人刘飞跃对此也表达了相似的看法:

“所谓给这些摊贩颁发合法证之后就会出现这样一个农村农民或者其他人都涌入街头,摆摊设点的那个一个情况,可能会有所增加,但是不至于说完全就是失控,造成对交通和市容有根本性的影响。我想这是杞人忧天。另外,我们衡量一件事情应该做还是不应该做,很显然给商贩颁发证照的话,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一个关怀,同时也是对他们的一个尊重。所谓的环境造成的影响完全是可以从加强对摊贩的教育呀、增加环保工人呀等等,我想这是完全可以找到克服的方法的。”

据报道,中国国务院上月召开的一次常务会议强调,目前促进就业增长、稳定就业局势,对维护社会稳定,保持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次国务院公布《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除了对没有固定经营场所摊贩作出规定外,还规定允许个体工商户进入交通运输、仓储、邮政和采矿等行业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