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穆斯林被祕密判刑 持綠卡者往哈國不得逾半年


2017.09.09 20:55 ET
m0909-qlp.jpg 近期被判刑的瑪哈澤. 哈勒合漫。(哈薩克人提供)

新疆富蘊縣穆斯林村民瑪哈澤. 哈勒合漫因做伊斯蘭教禱告,被控非法從事宗教活動,今年5月中旬被捕, 6月被判刑一年。據當地消息稱,當局並未通知被判刑者家屬其具體罪名,也未出示判決書。另外,新疆當局出臺“土政策”,限制持有哈薩克斯坦國綠卡的哈薩克族人,在哈國停留最多不得超過六個月。

阿勒泰地區富蘊縣鐵買克鄉宏泰村,一哈薩克族穆斯林因一天做五次禱告,今年5月被當地公安帶走刑事拘留,公安指其非法從事宗教活動,其後將其祕密判刑。當地一位哈薩克族人9月9日對自由亞洲電臺披露,該名男子叫瑪哈澤,現年33歲:“判刑一年了,原因是弟弟留學(土耳其)、好友去了土耳其,自己是祈禱的人”。

他說,瑪哈澤被判刑一年。而他的弟弟早年留學土耳其,目前在哈薩克斯坦定居。

瑪哈澤弟弟的一位朋友9日對本臺記者證實,瑪哈澤被捕的主要原因是經常在家中做禮拜。他被判刑後,當地公安威脅其家人不得對外披露消息,也不給判決書:“他好像就是做禮拜,5月份被逮捕的。當地的警察給他弟弟打電話,他的弟弟回答說,我已經是哈國公民了,結果就把他的哥哥帶走,被判刑了”。

這名哈薩克人說,瑪哈澤的實際刑期應該不止一年,因爲近期新疆少數民族被判刑者,刑期通常在五年以上。目前,瑪哈澤的父母親受到公安嚴控,不准他們離開當地。他們的親友也遭到公安威脅,稱如將上述消息外傳,將承擔後果。

本臺記者9日多次致電富蘊縣法院,但無人接聽。

另據移民哈薩克斯坦的哈薩克族人對記者披露,7月15日新疆自治區公安廳推出新規定,凡持有哈薩克斯坦國綠卡者,在哈國逗留不得超過六個月。其中伊犁州公安局在相關規定中,更增加了“退休人員前往哈國不得超過一個月”,違規者將送各地“學習中心”接受所謂的教育。

不少子女在哈國的老人,對這類政策表示不滿。不久前,伊犁一位旅居哈薩克斯坦已15年的退休長者,接到他原單位不斷地騷擾他在伊犁的親戚的消息,並要求他立即回國。這位體弱多病的長者在經過霍爾果斯海關時,突發疾病去世。

特約記者:喬龍   責編:吳晶   網編:景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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