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A獨家:新疆全面停用維、哈文字輔選教材
2017.10.13 15:25 ET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近日發文,要求全疆學校停止選用維吾爾語、哈薩克族語輔助教材,停止將教材翻譯成少數民族文字。10月10日,伊寧縣教育局向各鄉鎮中小學發出通知,要求封存維族哈族兩個民族《語文》的所有教輔資料。13日,該縣教育局一負責人接受本臺記者查詢時說,將立即出臺限制少數民族《語文》教材的最新通知。
新疆政府將限制使用少數民族文字教材的範圍擴大至整個自治區,將禁止轄區內所有學校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語文》輔助教材使用本民族語言,現使用中的輔助讀物一律封存,同時要求少數民族從幼兒時期,接受漢語教育,並用漢語說“國旗”,唱“國歌”。新疆南部居民提供的一段視頻中,一名年僅五歲的維吾爾族兒童,在一位漢族老師的引導下,學說漢語“國旗”、“國徽”等。
10月10日,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伊寧縣教育局轉發自治區教育廳《關於少數民族文字教材教輔選用有關工作的通知》(見圖),稱凡是自治區維吾爾文和哈薩克文《語文》的所有教輔資料停止使用,學校現有的一律封存;國家統編教材《道德與法治》、《歷史》教材少教民族文字翻譯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也停止使用;相關學科少教民族文字教材輔助資料停止使用。該《通知》要求,各學校不得違規選用教輔資料,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
伊寧縣教育局負責人羅丹,13日接受本臺記者查詢時稱,縣教育局根據自治區政府教育廳的要求轉發上述通知,並稱將立即發出補充通知,公佈更具體的限制範圍:
“維吾爾文和哈薩克文《語文》的所有教輔資料停止使用。我們馬上還會發一個通知,你等一會關注吧,今天還會發一個通知就是關於教材方面”。
記者:主要是什麼?
回答:等我們發了通知,你看吧。
羅丹還說,新措施是根據自治區教育廳的最新要求:
“這個是最準確的自治區政府發文,這個發文沒有提到(少數民族)教材。我們等一會發再一個通知,那個通知上有關教材的相關通知”。
新疆自治區教育廳早在2014年就出臺限制少數民族語言授課的相關政策。今年9月,和田地區教育局要求各校在新學年實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學,即漢語教學,並禁止在教育系統內、校園內使用只有維吾爾語言的文字、標語和圖片。直到最近,當局更決定停用少數民族《語文》輔助教材,一律使用漢文。
一位少數民族對本臺記者說,中國民族區域自治法曾列明尊重少數民族的語言、文字及風俗習慣,但是當局用了數年時間,將少數民族學校併入漢族學校。他說:
“現在數學、物理、化學,數理化都是漢語。語文科還是維吾爾文、哈薩克文,但慢慢的哈薩克文、維吾爾文就沒有了,就教漢語了。民族自治法規定的,現在都不執行”。
這位不願具名的少數民族稱,當局正在試圖將少數民族同化,最終消滅(他們的)民族文化。
(特約記者:喬龍 責編:石山/嘉華 網編: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