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權人士張海濤遭重判19年 房產將沒收妻與襁褓兒何處爲家?
2016.01.18 17:50 ET

新疆維權人士張海濤遭重判19年 房產將沒收妻與襁褓兒何處爲家?
新疆維權人士張海濤近日被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罪”和“爲境外提供情報罪”重判19年徒刑,並沒收個人財產12萬元人民幣。該案代理律師表示,判決之重出 乎意料,相信與當局加強新疆維穩有關。張海濤的妻子表示,官方要沒收他們唯一的房產,沒有工作的她和剛滿月的孩子即將流離失所。據悉,張海濤已經提出上 訴。
新疆維權人士張海濤的家人1月18日收到判決書,張海濤被以“煽動顛覆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爲境外提供情報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合併執行19年,並沒收個人財產12萬元人民幣。
張海濤的妻子李愛傑接受本臺採訪時稱,對丈夫遭重判感到震驚:“說句話難道就判19年的罪嗎?我很震驚,真沒想到他們怎麼會判處這樣的結果。他就說了一句話,難道就能把政府顛覆了?他就是在網上轉發了一些文章,就只有這樣的證據,還有就是接受一些媒體的採訪,當時還放了錄音。他們還說海濤是博訊網的記者, 海濤說是系統自動把投稿人當成記者的。只有這些,再也沒有什麼東西。我說你們良心哪兒去了?你們就是把我們置於死地。律師說的那句話我感覺很好,他說只要 一句話就能把這個政權顛覆了,這樣的政權不要也罷。說句話這麼有威力,比原子彈還有威力?”
記者:“你還記得是什麼錄音嗎?
李愛傑:“涉及維穩方面的,說他透露國家信息。海濤就在庭上辯護,這些信息大家都知道的,怎麼會涉及國家情報方面的東西呢?說海濤刺探了,海濤說我也沒有接觸公職人員和國家機關人員,怎麼會屬於刺探呢?”
李愛傑透露,當天下午法院到看守所直接宣判,她得知丈夫已經提起上訴。
李愛傑:“他們根本就沒有通知我們,是昨天律師跟我們說今天下午四點判決結果會出來,我們就到了法院,法院說已經判決了,問他什麼時候判決的,對方說剛剛判 決,我又問他,才說是到看守所直接宣判的。今天法官也說了你們不服可以上訴,他說我老公已經提出上訴了,而且在法庭上他也說要上訴的事。”
李愛傑表示,丈夫被捕後,家中銀行卡被警方扣押,生活無着。目前,官方的工作人員通知她要沒收財產,她和丈夫只擁有一間小房子,他們的兒子纔剛滿月,她還不能出去工作,沒有收入和積蓄,面臨流離失所,感到前路迷茫。
李愛傑:“今天我的情緒也平復不下來,以後我都不敢想,我今天在家哭了很長時間,孩子纔剛滿月,他們還說要把我們家的財產沒收了。我們只在這邊有一套小房 子,他們要沒收的話,我都不知道跟孩子住到哪兒去。我感覺現在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他們就想把我們置於死地,我感覺很無助。
張海濤去年6月26日被以“涉嫌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抄家刑拘,7月被變更罪名爲“涉嫌尋釁滋事罪”逮捕,被關押近五個月後罪名又變更爲“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張海濤的律師李敦勇坦言,判決之重出乎意料,相信與當局加強新疆維穩有關。
記者:“判19年你有沒有心理準備?”
李敦勇:“沒有,我估計他判十一、二年。在新疆這個地方,很多事情估計不出來。控罪主要就是他在網上發的那些東西,其他也沒什麼爲。”
記者:“境外提供情報罪這有什麼證據呢?”
李敦勇:“也沒有什麼證據,都是網上的東西。就是新疆這個地方好像是一個獨立王國一樣,很多方面跟內地不一樣。就像以前阿里木江也是這樣的,重判,不分漢族或其他的民族。”
記者:“張海濤有沒有說過他想上訴?”
李敦勇:“他是要上訴的。我跟他講過,無論判什麼,都讓他上訴。”
記者:“判他爲境外提供情報罪,他是怎麼得到情報的?”
李敦勇:“他只是普通老百姓。問題是跟文革一樣,大白菜多少錢一斤也是情報。”
據瞭解,張海濤上世紀九十年代從國企失業下崗後於1995年到新疆發展,從事電話卡零售業務。他長期關注新疆民族問題以及民生事務,曾協助訪民在網絡上發表 他們遭遇的不公,也曾對社會問題發表獨立觀點。2009年,他被公安以“涉嫌詐騙”羈押,兩個月後獲釋。過去幾年,每到兩會或“六四”週年日等被當局認爲 敏感的日子,張海濤均會被當地派出所作爲“維穩目標”加以監控。
(特約記者:忻霖;責編:胡漢強/吳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