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院:死刑复核规范化 少判死刑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日前表示,中国各级法院尊重公民的生命权,尽量较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依法严格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死刑复核工作已进入规范运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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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方新华社的新华网报道,5月24号,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就《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0年)》召开新闻发布会。

报告提出,中国死刑复核工作已进入规范运行阶段。人民法院将加强对死刑适用的指导,统一死刑适用尺度,努力使复核的每一起死刑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法律和人民的检验。

中国最高法院宣布,切实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生命权这一最基本的人权;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对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依法开展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促进因民间纠纷激化导致犯罪的案件,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尽管中国最高法院的报告对中国的死刑状况作出积极评价,但中国仍是全世界每年执行死刑最多的国家,每年处决的人数比世界所有其他国家的总和还多。中国目前刑法中共有68个罪名最高可判处死刑。

大赦国际组织亚太部主任散姆-扎里菲,就中国的死刑状况表示:“虽然中国曾宣布过它将减少死刑的判决和执行,国际特赦也对此表示欢迎,但问题在于我们无法证实中国是否真的在减少死刑。因为中国将所有有关死刑的信息保密起来,使我们无法知道中国死刑的真实情况。”

国际人权组织“大赦国际”今年3月份发布的人权报告显示,中国对外始终对执行死刑的情况保守秘密,因而无法进行准确统计。

不过观察人士认为,中国每年处死的人数依然超过全球其他国家处决人数的总和。据大赦国际的统计,2010年,不包括中国的被处死刑的人数,全球各国被处死刑的为527人,比2009年的714人减少了187人。

美国民间机构“劳改研究基金会”创办人吴宏达就中国的死刑问题表示:“中国共产党以前总是拿杀人作为一个正面的消息来报道,每一次都是在节日的前夕杀一批人,而且是都要组织大家来看。当着几万人的面杀掉一批人。认为这是国家的荣誉,也是减少刑事犯罪、减少反革命行为的一个基本手段。可是中国08年说不允许公开的处死刑了。连法院里面公布死刑也是公布一天,第二天就拿掉了,有些地方就不贴了,家属也不通知了,而且杀的人也不是公开执行了。”

在中国,为严厉打击犯罪,最高法院1981年授权各省法院有权对犯罪分子判处死刑。但由于出现大量的冤假错案和量刑不公,中国最高法院于2007年1月1号收回了死刑复核权。

新华社的报道还说,近三年来,中国副部以上贪官无一被判死刑。中国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是近年落马官员中唯一被判死刑的。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因受贿3318万元,5月9号一审被判死缓。2009年以来,中国至少有18位副部级或以上官员被判刑。有的只判了一审,有的二审已判完。这18名官员中,没有一个被判死刑,其中5人被判无期徒刑,12人被判死缓。

有专家担忧:很多贪官被判死缓,贪官腐败可能会更加肆无忌惮,法律上的死刑,将失去对贪官们的威慑力,使群众对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产生怀疑和动摇。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