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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监察院星期二通过弹劾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等五人的决议案。监察院长王建煊表示,这个弹劾是给社会一个警惕,如果当时总统幕僚、总统府会计有尽到职责,就不致如此不堪。
王建煊表示,国务机要费案是监察院成立以来调查时间最久、约谈人数最多的案子。人数高达六十多人次,最后弹劾五人,其中四人已卸任,只有前总统府会计长、现任总统府参事冯瑞麟还在任。他认为,国务机要费案凸显一个严重问题,若非一大堆人不负公务员该负的责任,全力配合前总统陈水扁、吴淑珍,这对夫妇搞不起这个案子。他希望这项弹劾案能对社会起一个警惕作用。
王建煊还首度透露,他曾经通过监委马秀如带信到台北看守所给陈水扁。他在信中引用圣经中大卫王的故事,希望陈水扁能认罪。他认为这是陈水扁唯一的出路。
对于媒体质疑为何不是直接弹劾陈水扁?检察院解释说,宪法第一百条原来规定,监察院有权弹劾总统。但是宪法增修条文第四条规定,将弹劾权改由立法院行使。另外,根据「卸任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规定,立法院对卸任总统能有行使弹劾权的权力。如果立法院决议弹劾陈水扁后,依宪法增修条文规定,应申请司法院大法官审理,经宪法法庭判决成立时,被弹劾人应即解职,但卸任的总统根本无职可解。因此目前制度仍有疑义,他们将会等到与陈水扁有关的所有案件全部调查结束后,再来讨论后续处理方式。
对于监察院通过的弹劾案,与陈水扁关系密切的民进党发言人萧美琴表示,国务机要费案是历史共业。马永成、前总统办公室主任林德训等相关当事人都曾在应讯时强调,没有一毛钱落入个人的口袋。但监察院仍然将矛头锁定民进党前朝官员。这种选择性的办案方式,使监察院丧失了公信力。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胡汉强发自台北的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