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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陈水扁、吴淑珍刑度减轻的理由是在于国务机要费的贪污认定部分,一审法官认为陈水扁、吴淑珍侵占、诈领国务机要费新台币一亿多元,但二审法官从宽认定,认为部分费用是因公支出,所以贪污金额为新台币一千四百多万元。
而协助洗钱罪的陈水扁儿子陈致中则是由一审的二年六个月徒刑改判一年二个月、媳妇黄睿靓则是由一年八个月改判为一年徒刑,并可缓刑四年。
陈水扁的支持者一早就聚集在高等法院外,警察将最高法院围起拒马,严格管制进出人士,防止暴动,陈水扁的支持者则是高声大喊要求停止羁押陈水扁、立刻释放陈水扁。
虽然陈水扁的刑度已经减轻,但支持者还是不满意,认为陈水扁应该无罪释放,独派团体北社社长陈昭姿批评司法是只办民进党不办国民党,对待马英九与陈水扁的标准完全不同。
其实在二审宣判后,最高法院立刻召开是否延长羁押陈水扁的羁押庭,陈水扁强调,如果解除羁押,他绝对不会逃亡,而场外的陈水扁支持者更是引颈期盼,希望能看见陈水扁被释放,不过,法官最后决定暂时将陈水扁还押看守所,裁决的结果将以书面通知。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容屹发自台北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