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均被判无期徒刑

在台湾,陈水扁家四大弊案台北地方法院星期五傍晚一审宣判。前总统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均被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法官并且判决陈水扁并科罚金新台币两亿元,相当于人民币五千万元。吴淑珍三亿元,相当于人民币七千多万元。儿子和媳妇陈致中、黄睿靓分别遭判刑两年半和一年八个月。黄睿靓获缓刑五年。全案可上诉。自由亚洲电台胡汉强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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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前总统办公室主任林德训分别被判二十年和十六年徒刑。前总统府专员陈镇慧获免刑。马永成、林德训另外分别被宣告褫夺公权十年和八年。

特侦组在去年十二月侦结国务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洗钱四个案子,共起诉陈水扁夫妇等十四名被告。法官在判决书中用「一人贪戾、一国作乱」,批评陈水扁知法犯法,还每每以政治干扰司法,视司法为玩物。

判决书强调,陈水扁有幸获人民信赖荣登元首,现仍享有卸任礼遇尊崇,本应将「作之君、作之师」铭刻于心,却纵容家人、亲信以权生钱,致立意良善的国务机要费沦总统家族零用金。

判决书痛斥陈水扁,身为一国元首,当知「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不变之理,却公开高举改革大旗,行贪腐之实,以空前繁复手段将不法所得洗至国外,「明知己咎,却以前朝不法在先,发动转型正义攻势」,企图合理化自己恶行。

对于吴淑珍部分,法官指出,吴淑珍因意外受身体上残疾,固甚可悯,却以总统夫人之尊,非但不力持廉洁,反每每以权势地位,获取钜额私利,还将陈水扁总统职位限缩于财团豪阀之服务,扁珍两人犯罪所得之高,令人咋舌。

自由亚洲电台胡汉强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