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规定: 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的上限分别为六小时、七小时和八小时。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它年级、初中、高中学生的书面家庭作业时间的上限分别为一小时、一个半小时、两个小时。条例还对小学和中等学校学生的体育活动时间和体检作了相关规定。
中国中小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的问题文革前就存在,可谓年深日久,而江苏省的问题可能比较突出。沉重的学业负担导致学生健康状况持续下降。加拿大拉瓦尔大学教授苏展表示,江苏省制定《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的用意是好的、积极的, 但是有些规定的可操作性还有待观察:
“孩子的健康问题现在已经遇到了非常严重的问题。在这个情况下,我觉得这个决定有它的积极的意义,明显的积极意义。尤其是保证体检,这个方向我觉得是对的。这个用意可能是好的。但是怎么能保持什么叫一个小时的作业,我觉得这里面有一个不可操作的这么一个区间。那么实际上就像好多的中国法律一样,‘上有对策,下有对策’。这种不太可操作性的东西,你把它立法以后,实际上可能很难运行。”
苏教授说,中国的精英教育理念以及学校的商业化运作应当检讨;这两个问题不解决,光靠制定法律法规,难以使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得到改善:
“能不能简单的靠立法就解决这个问题?我比较怀疑,为什么呢?我觉得它这个立法不解决本的问题。中国的教育体制现在面临两个问题:一个就是教育理念的问题。中国这些年来对学生灌输的就是‘读死书,死读书’。精英教育,学而优则仕嘛。这种教育的理念,我觉得是这个学生健康的最本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你光靠从一些简单的行政的守则或者法律,我觉得这个问题解决不了;第二个问题,还有一个学校的运作问题。实际上现在有好多学校在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商业化运作。那么我学生的成绩好,我学生毕业生里边考上北大、清华的多,那么我学校的荣誉怎么样。实际上好多是从商业的角度去考虑的。这两个问题如果不解决的话,这个法律我觉得只能解决一个很表面的问题。”
这位学者说,教育的成功与否不能仅以学生的考分作为评估标准。他说,中国的教学方法戕害孩子们的童心和创新能力:
“在一个现代社会里面,人应该把他当做人来看待,那么什么叫当做人来看待? 就是中国的这个教育体制呀,精英学成就好。在好多程度上扼杀了孩子自己的童心和创新能力,在好多情况下,没有真正尊重孩子或者是年轻人作为一个人他的愿望、他的意愿。对于中国培养创新性人才,为了发展创新性社会来讲,它的问题就更大。下一步的话社会水平提高以后,孩子的意愿多元化了,孩子的自我维权意识强了以后,那么这种方式,这种精英式的不惜任何代价怎样… 能走得下去吗?我特别怀疑。”
北京旗鉴律师事务所的刘晓原律师表示,江苏省制定《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的出发点不坏,但是通过带有强制性的立法来规范学生的学业有所不妥:
“从它们出发点目的好。但我想这种对一个孩子的学习方面,这个由教育部门、由主管部门来制定一个规定就可以了。比如某一个法规这样一个条例规定,必须要一个小时玩,我想那个规定还是不大妥当的。也许有人问在教育主管部门制定规定时效率比较低,如果教育主管部门制定规定,有关教育主管部门能够严格监督这些学校执行的话,也没问题嘛。如果学校不听,可以给学校行政处罚嘛,那么你制定一个法律来,法院就给判决吗?不可能!”
江苏省一高官披露,在2007年高校招生中,江苏省只有10.1%的考生体检合格。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