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通河县政府计划派千名干部轮流下乡,每年选派一批,目前首批84名干部已到达全县82个乡村,住到农民家里,在农民家吃派饭,每天给农家交15-20元人民币的伙食费,为农民提供服务,促进农村发展是这一活动的宗旨。通河县乌鸦泡镇一家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张先生对这样的活动表示肯定:
“应该这样做,他要真想了解农民的苦处就应该这样做。农民还是欢迎多举行这样的活动。”
通河县政府不仅要求这些下乡的干部与农民同吃同住,还要求他们与农民一起劳动,就地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馈赠或以低价格购买土特产,不能搞特殊化。在张先生看来,他们那里的农民与政府干部之间的交流并没有什么困难:
“我们有事的时候找政府,政府也非常支持我们。对于企业有什么事儿,政府说实话还是比较快的。”
张先生希望这样的活动有实际效果:
“走形式就没有意义了,我建议要是走走形式就把这件事情忘了。”
与通河县这位企业家的希望相反,北京的宪政学者陈永苗先生认为,通河县政府这种派干部下乡工作的活动可能不会有多大实际效果:
“以前在59年或者建国不久,或者是官民矛盾没有这么多冲突的时候,可能共产党的这种做到法还是比较有效的。文革之后到了改革的80年代以后,官员已经丧失了对公众利益的诉求之后,这就完全是一种形式主义的东西。而且这样的规定对官员来说不大怎么实施,只是做做样子,我不会看到它有什么积极效果。”
在这个派干部下乡的活动中,通河县要求各级政府机关领导轮流下乡,县级领导每月进驻农村不得少于5天,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每月不少于10天。陈永苗先生认为,这样的要求对干部生活本身来讲不方便,干部开展工作不一定非要住到农民家里去:
“如果是农民需要解决的大问题,不需要到农民家里都可以。如果你没办法把一些大问题,例如征地纠纷,或者你没办法提供在司法方面的公正服务,或者政府官员之间有裙带关系,本身就没办法得到老百姓的服从。我觉得这种没办法解决实际上的问题。共产党现在就像赌博的人一样,就把原来印象中觉得比较行之有效的办法搬出来。”
通河县位于黑龙江省中部,松花江北岸,是黑龙江省重点水稻产地之一,全县人口有20多万,农业人口占大约一半。
以上是本台记者安培的采访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