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布校车安全条列草案 不避让校车将被罚款

中国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公布了《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征求民意,以解决中国各地校车事故频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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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总理温家宝11月27号在中国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表示,要把校车安全问题纳入法制的轨道,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并要求国务院法制办在一个月内制订出《校车安全条例》。北京的《京华时报》星期一报道说,国务院法制办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就制定出《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征求民意。

征求意见稿强调,接送幼儿、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专用校车,是按国家规定的校车标准生产的车辆,必须配置更符合儿童特点、保障儿童安全的设施。条例草案重点关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幼儿园也被纳入安全条例中。征求意见稿中赋予校车优先通行、优先放行及后处罚等“特权”。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避让校车的将处500元以下罚款。校车一旦违规将面临重罚,生产、销售不达标的校车将被责令停产禁售,没收违法校车,并处违法生产、销售校车(包括已售和未售的)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此外,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将扣留车辆,从重处罚。伪造或出租、出借、出售校车标牌的,将被收缴标牌,并处罚款,没收有违法所得的。

美国得克萨斯州技术大学教育心理学系主任蓝云表示,校车的运营可以交给盈利机构操作,但运营者必须执行国家的校车安全法规:

“提供校车服务其实是件好事,校车服务在美国也不是由学区自己来操作的,也是包给其他商业机构来运作的。但是有很严格的管理制度,不光是校车本身的设备问题,司机的专业素养问题、培训的问题,交通规则对校车的优先照顾。整个社会就把校车的安全问题提到一个重点。在这样情况下,尽管校车的运作可能不是非赢利的,提供校车服务的公司还要赚钱,但是它取之有道,不会用一些破车、没有驾驶经验的(司机)或者是超载,这样的问题是不允许的。”

中国的《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学校如有违规行为,导致发生学生伤亡事故的,将处分公办校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及其他直接责任人;民办学校将被责令暂停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将在2年至5年内不得从事学校管理。地方政府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致使出现重大校车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也将依法处分。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蓝云表示,政府主管部门及校车运营机构都必须担负起保障小学生安全的责任:

“主要是在操作上不能把钱放在第一位,一定把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报上看到在甘肃出了(校车)车祸,说是超载得非常厉害,不是一般性的超载,我都不能想象那么多学生怎么能挤到那么小的车里?在那样的情况就很糟糕,那就是事故的隐患,就很可能要出事,而且一出事就是大事。我觉得国家立法来解决学生交通问题的用意是很好的,可是一定要有管理的条例跟上,而且这些管理条例也要让运营公司赚钱,不让它赚钱这样的服务将来就没有人再搞,但一定要把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用意是很好,但运作上一定要有可操作性,比如城市的交通条例,怎么做到校车优先?校车的设备不一定很好看,像美国的校车看上去傻傻的,可是非常牢,设备的更新、保养、司机的培训问题很可能这些问题都要具体化,都要把它做成可操作才不会出这样的事。”

中国大陆各地校车事故频频发生,就在12月11号中国国务院的《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的第二天,12月12号,江苏又发生一起重大校车交通事故,首羡小学一辆载有71人的校车,为躲避电动车侧滑翻入河里。有中国网民称,死亡人数可能高达40余人。有网民还公布了自己所掌握的不完全统计,自2010年至今,中国大陆一共发生了15起较为严重的校车事故,造成数十名儿童死亡。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