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规范“红头文件”

厦门开始对“红头文件”进行全面规范管理,设立公民异议制度,市民可以对政府文件提出质疑。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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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星期四发布《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所属政府文件的拟定、签发、监督和有效期限等作出规定。文件规定,行政机关可根据国家和省的授权下发规范性文件,但要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并经过法制工作机构的审查才能签发。

在中国,“红头文件”并没有严格的定义,民众一般把党政部门下发文件都称为红头文件。中国一位网络作家刘先生介绍说,其实“红头文件”指的是行政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实际上就是一种行政部门发的一些文件,它 不同于法律法规形式的。大家可以看到它红色标题的特点,所以人们称它为红头文件。现在政策部门各种事情相对复杂。所以很多红头文件发下来政策都是相互矛盾,现在一般规定好像五年自动作废。”

在美国的原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官员张凯臣表示,红头文件曾经是中共治国的重要工具,但最近二十年以来已经渐渐失去权威性,功能减弱。近年各行政机构滥发文件的现象严重。张先生说:

“比如说省委、市委、区委甚至说办事处的机关党委都有红头文件。它那个文件本身是白纸白底,印的红头。比如说中共沈阳市沈河区什么街道委员会,它也可以下个文件。原来传统的组织方法就说发的部门过多,文件的数量过乱这个现实,它针对这个情况。”

中国媒体报道,厦门市的新规定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对“红头文件”提出异议,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审查申请。刘先生认为,这个规定的原意是好的,但在中国很难落实:

“这想法是好的,但是可能是很难实现。因为现在这种涉及到民告官的事情在中国是很难行的通的。”

张凯臣则表示,近年来,中国行政机构内流行口头通知,往往比红头文件更及时有效,但却造成行政混乱。

“领导本身发话都是黑话,他都不明确写上批示。比如他说管理宣传,比如说中宣部到下层,他都不留名,他打电话说中宣部领导通知。说的和做的就是对立的。比如说所有的红头文件下来了,不准强制拆迁,尊重什么合法权益,怎么怎么地下了一个文件。但是他就告诉你们就给我拆,没有事,我给你撑腰。”

张先生认为,目前中国的管理混乱和社会失序问题,关键不是滥发文件,而是执政者不受任何监督,也不受法律法规约束所致。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