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 / 0:00
台北地检署侦办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涉隐匿前总统陈水扁家庭疑洗钱案,星期四侦查终结。地检署发言人林锦春宣布,依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毁损、隐匿公文罪起诉叶盛茂,并具体求处两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检方起诉书指出,2008年一月十八日,开曼群岛金融情报中心透过艾格蒙联盟,提供前总统陈水扁媳妇黄睿靓在瑞士日内瓦美林银行开立帐户涉嫌洗钱等资料给调查局。叶盛茂以资料至为机密、敏感,要求把公文交给他,由他亲交检察总长陈聪明。但该份极机密公文交到叶盛茂手上后,即遗失至今。
检方后来搜索叶盛茂住处,在三楼卧室内叶盛茂一只黑色公事包内,搜获该件情资公文完整影印本,叶盛茂坦承是他亲自影印留存。
前调查局长叶盛茂被具体求处两年六个月有期徒刑,成为台湾司法史上第一位被起诉的前调查局长。
叶盛茂本人在晚间发表新闻稿,他表示,自媒体得知被起诉的消息,他甚感遗憾。但起诉既是事实,他只有平心静气面对司法,并期盼法院的公平裁判,还他清白。
叶盛茂重申,因他个人疏忽,造成社会的疑虑与不满,他深感抱歉,也借此机会向社会大众及调查局同仁致歉。
自由亚洲电台胡汉强台北报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