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业第一起乙肝反歧视就业诉讼立案

中国乙肝病原携带者状告山东大众报业集团人事劳资部门就业歧视。日前,该案正式被山东济南市历下区法院立案受理。这是中国自2008年初正式施行《就业促进法》之后,第一起传媒业的就业反歧视诉讼案。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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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规对求职人员进行了入职体检并拒绝录用乙肝携带者,日前,山东大众报业集团人事劳资部门被诉诸法院。这是中国正式施行《就业促进法》之后,第一起状告传媒业乙肝就业歧视的诉讼案。据了解,2008年3月,北京某著名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张云(化名)通过大众报业集团的招聘网站应聘“大众日报记者”一职,在先后通过了大众报业集团人事劳资部门安排的三次面试和笔试考核之后,接到大众报业集团的招聘录用通知。 5月7日,大众报业集团的人事劳资部门安排张云与其他应聘人员一起在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违规地包括了“乙肝五项”等血清检测。5月12日张云被告知,因为她的体检结果显示是乙肝病原携带者,大众报业集团最终决定取消她的录用资格。经多次交涉无效,张云决定委托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的江天勇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工作权利。

江天勇律师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为了保护委托人的隐私,原告张云使用了化名。在相关的证据收集工作完毕之后,11月12日江律师代表张云,正式向大众报业集团提起诉讼。该案定于12月26日上午9点在济南市历下区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

“本身关于反乙肝歧视这方面的法律,劳动法律法规也有一些规定,像这样的媒体单位,它本身是宣传中国的法律法规的,可是在自己用人招录过程中却违规。我们希望通过这种诉讼传递一个信息,尽管现有的法律法规,其实还不够完善。在于明确权利,我们希望能够得到切实的保障。”

江天勇律师还表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卫生部2007年5月颁布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已经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进行乙肝体检。2008年1月开始实施的《就业促进法》也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招用人员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大众报业集团的决定,使张云遭受误工损失和精神伤害,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台记者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拨打大众报业集团人事劳资部的电话,但是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长期从事乙肝防治和权益保障工作的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人陆军表示,在中国有近一亿人是乙肝病原携带者,他们在就业和受教育权方面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日趋严重:

“这个案件是国内新闻传媒业就业歧视的第一个案例,国内的媒体对这个案子完全没有报道。最近这些年来,由于国家行政行为的失误、立法的失误,导致社会上对乙肝病人携带者的歧视非常严重,集中体现在就业领域和受教育领域。中国有一亿乙肝受害者,在这个社会上没有立足之地,他们没有劳动就业的权利,从而也就没有生存权。因为政府经常说基本人权就是生存权和发展权,没有生存权就没有基本人权。”

中国民间组织“公民健康状况与教育权工作组”的负责人吴嵘嵘女士,就目前乙肝社群的就业保障问题提出了希望,她表示:

“现在全国各地都有大量的起诉、投诉,相关的劳动部门和法律部门希望能够积极应诉,积极对诉讼人的请求给予解决。官方的行动力还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如果能够加强他们的行动力,对于整个国内乙肝社群就业方面的改善,将会有很大的成效。”

资料显示,成立于2000年的大众报业集团前身为创刊于1939年的山东大众日报社,目前拥有大众日报、齐鲁晚报、山东法制报和大众网等。是中国报业史上连续出版时间最长的党报。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记者何平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