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星期四报道,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日前出台的《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从明年1月1号起,废除原来的暂住证,代之以"居住证",持证人可享有12个方面与市民同等的权益,
报道说,成都市作为中西部特大中心城市和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目前全市户籍人口有1120万人,流动人口300余万。《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确立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基本制度。
美国民间机构“中国信息中心”的杨莉黎先生认为,成都新的居住证制度是个较好的规定,但是否能得到实施还有待观察:
“我认为总体来讲它是一个进步。实际上在2005年成都市就出台了一个叫做《成都市居住证管理暂行规定》。这个规定和新近出台的《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有一些变化,但是变化不是太大。其实,早在五年前成都市就颁发了这样一个居住证管理的暂行规定。这个新规定提到的这些权益,2005年版的居住管理暂行规定好多也都提到了,但是让我们知道在过去的五年中,对流动人口来讲还有好多问题依然存在。也就是说有了这个新规定,我不知道它是不是真的能够解决流动人口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比如说子女入学,生育服务等等这些问题。而且再一点我看到它特别提出的一些所谓流动人口享受的权益,有的都不是十分重要的东西。”
报道说,新的成都市居住证分为“成都市居住证”有效期为5年;和“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有效期一年。流动人口要居住一月以上的应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街道(乡镇)等机构办理临时居住证。要居住一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居住证。这些条件是: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的未成年子女。
新规说,持有《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可以在评选先进、计划生育、医疗卫生、机动车驾驶执照申领、法律援助、劳动就业、参与社区管理等八个方面享有与成都户籍人口同等的权益。同时,流动人员还可以按照本市相关规定申请转为常住户口。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可根据当年入学政策办理相关入学手续,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
美国得克萨斯州科技大学教育心理学系主任蓝云教授认为,外来的农民工子女应该在所居住的地方享受中国宪法规定的义务教育权利:
“九年义务教育应该是国家的责任。我觉得民工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做了很大的贡献。拿出一部分钱来让他们的孩子受到教育,这个要求一点都不过分。这是法律。如果政府不提供教育的条件让学生接受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的话,那就是政府犯法。对怎么提高整个劳动力的素质,怎么提高他们的水平,适应现在新的技术密集型经济的要求。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其子女的义务教育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居住证持有人现居住地学校分布和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协调的原则安排入学。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