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次将网民建议纳入地方法规(图)

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日前通过了《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中国媒体称,这是浙江省第一部通过吸收转化网民建议而制定的省级法规。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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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早报》星期四的报道援引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丁祖年的话说,省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时对《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草案 进行了多处修改、完善,其中不少采纳了网民的意见和建议。比如:有网民反映一些地方办《暂住证》存在“搭车”收费、借机收费等现象,要求禁止这些乱收费的做法。对此,《条例》明确规定:居住登记和办理《临时居住证》、《居住证》,或者申领、换领以及变更登记,不得收取费用,并增加了“任何部门和单位办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时,不得附带收取其他费用”的规定。

此外,在居住证和户籍挂钩、异地探亲是否登记、持临时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待遇等问题上,也都听取了网民意见,并在法规中以不同方式有所反映。北京律师江天勇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采访时说,浙江省人大制定法规时征求民众意见的做法值得肯定,但中国的立法机构在这方面还要做得更多:“在中国征求广大民众意见这方面做的是很不够的。多数是走个过场,不过还是有一个趋势。最近这些年来,有些法律、法规的出台,还是有一个征求民意的过程。 这点我们值得肯定。向对人口的管理,由于现在中国户籍制度、流动人口等等这方面,产生的问题非常多,争执也非常大。 因此,在这些方面的立法征询一些民意也是一个很正常的过程。 不然的话,对解决有些不同利益的群体的利益平衡,可能起不到相应的作用。那么,立法的目的会落空。”

在美国从事律师工作的李进进对此表示:“我觉得在一个没有民意基础的国家报告这样的消息,你可以说它是个好事,同时也可以说它是悲哀的状态。作为一个法律专家的角度来看也不是一个很专业,很适当的东西。我们评讲的是经过一般性的这种网民的意见来制定法律。现在,网络开始打开以后,网民提出他们的意见,这是对的。 但是网民的意见看起来是民主,实际上不是很专业。这个不是一个长久的办法。 网民只是听到了一个声音而已,那么真正的立法你要通过选举代表,通过那儿的选区的人民表达不同的意见。另外来讲,它的立法过程有个规则的,要有个程序。”

《东方早报》的报道说,在《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前,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浙江在线”通过互联网征集意见建议。众多网友通过留言、电子邮件等提出了30多条建议或意见。一些网友希望多关注流动人口的户籍问题;有的建议为流动人口登记信息提供便利;还有网友反映办暂住证本来应该免收工本费,却被要求缴纳41元的卫生费等。法工委对网民的这些意见和要求进行归纳整理后提交了省人大常委会。

北京律师江天勇表示:“中国在这些年中,民众对自己的利益越来越关注。 其实利益最大的保障是来自于制度。因此,人们对法律、法规开始逐渐地重视起来。矛盾的产生本身是由于过去老的、陈旧的法规对不同的利益群体,对他们的利益没有太大的保护作用。因此,注重这些利益的觉醒的这些民众,开始关注自己的权益在法律、法规上的体现。”

报道说,浙江省流动人口自2000年以来增长迅速,平均每年以20%左右的速度递增,到2007年6月,浙江在册流动人口已有1670多万人,与常住人口的比例为1∶3。在流动人口中,务工人员超过1540人,占全省从业人员的1/3以上。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