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媒体报道了“腐败与反腐败问题研究”项目对1986年至今的164位因腐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所进行的分析,分析表明有超过四成的大贪官涉及重大工程。
中国官媒《法制日报》日前报道,负责中国科技部国家软科学项目子课题“腐败与反腐败问题研究”的北京建筑大学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副教授杨兴坤,对1986年到今年5月的共164名因腐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进行了分析研究,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被查处的省部级官员中有超过40%的人涉及重大工程项目腐败,包括基建项目、房地产项目、重大采购项目等。
从1986年4月被逮捕、1987年2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的原安徽省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洪清源,到2014年5月中纪委网站公布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调查的湖南省政协副主席阳宝华,28年间,全国共有164位省部级官员因腐败落马。平均每年有5人以上被查处。
国际反腐组“透明国际”的亚太事务负责人廖然指出,随着中国各级政府大搞经济建设,基础建设项目很多,给许多官员提供了有利可图的腐败机会。
“从1979年改革开放、大搞经济发展这30年来,中国许多地方都大力从事多种大型基础建设项目,而中央又要求地方官员以提高GDP为政绩。因此,官员们不但为了政绩而追求各种大型基建项目,而且工程越大,他们可得到的回扣金额也越大。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腐败高官都与大型基建项目有关。”
《法制晚报》的报道说,统计显示,这个省部级官员腐败问题已渗透到了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检察院、法院、纪委等国家机关以及大型国有企业,其中,地方党委、政府腐败现象较为严重,在省级人民政府腐败的省部级领导干部数量最大。而大型国有企业查处了24名腐败的省部级官员,其中金融行业占了10名;国家部委局中原铁道部、国土资源部、国家药监局是省部级官员腐败查处人数较多的单位,这与这些部门涉及工程和审批权力较多有关。
项目负责人杨兴坤说,28年来,地方政府有114名省部级官员被查处,遍及除港澳台及西藏外的所有省级行政区。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及沿海地区涉及腐败的省部级官员明显多于中西部地区。广东查处的人数最多,为8人。被查处的腐败金额越来越大,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案件,涉案金额最多几十万元,1999年查处的成克杰、胡长清案之后,涉案金额急剧增加,一般都在几百万,上千万,甚至上亿元。腐败官员相互勾结、利用,犯案群体化、集团化明显。
廖然先生指出,要预防政府官员的腐败,最好的办法是设立制度性的机制,而不能只靠搞运动反腐败。
“信息公开实际上是打击腐败的先决条件。中国之所以有那么多腐败官员,就是因为他们可以黑箱操作。信息不透明、不公开。官员们上报某项工程的时候,上报的费用可能是几千万,但等工程完成的时候,其实际花费可能就上亿了。”
《法制晚报》的报道说,杨兴坤提议,为遏制工程腐败,应建立公平竞争、规范运行的工程项目全程公开招投标秩序,可考虑电视和网站直播招标过程,便于媒体、群众监督。同时,实行重大工程项目招标备案制度,即招标结果必须向上级报告备案,接受审查。重大工程项目决策多人签署(正副职或多名副职签署,签名是审查和监督,也是需要负责的,如果查出腐败,签名者会有连带责任)。
他还建议,试行重大决策相互签署制度,重大决策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相互签署,如市委书记决策,需市长、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都签署,以实现一级国家机关权力制衡,预防腐败。
(记者:希望 责编:嘉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