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安部表示,中国自从今年七月份开始追捕外逃贪官的猎狐行动以来,已经有288人归案,其中126人是“回国自首”。有海外的法律专家认为,中国引渡外逃犯罪嫌疑人,仍然存在很多障碍。
官方新华社星期一引述中国公安部的消息说,中国公安机关在代号“猎狐2014”的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中,已有288名嫌疑人归案,其中126人是主动自首,行动涉及五十六个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西班牙、阿根廷、韩国、泰国、香港、台湾和非洲一些国家。报道强调说,从美国、加拿大、日本、比利时等发达国家抓获84名。
官方消息透露,中国公安部从2008年到2013年的五年间,总共从海外追缉810名经济犯罪嫌疑人归案。
在美国执业的律师高光俊,离开中国前为中国公安大学刑事侦查讲师,对中国公安部门相当了解。他对自由亚洲电台表示,所谓从美国抓获嫌犯的说法有明显的误导,实际上是劝导嫌犯回国投案。
“双方达成协议引渡回去的案子极少,而是所谓劝导回国的。我就遇到一个案子,他是国内亲友和他直接通话,包括市长或者是公安厅副厅长直接通话,告诉他交代问题不会有问题。实际上回去后直接就进监狱了。”
中国媒体对中国猎狐行动也有不少报道,但到目前为止,所有被报道的行动都局限在东南亚和非洲国家,并没有美、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欧洲国家的行动信息。比如今年十月份中国青年报的一篇相关报道,涉及的国家包括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卢旺达和尼日利亚等。
高律师表示,目前中国在世界上和五十八个国家签订了引渡协议,大部分是亚洲和非洲国家,中国在这些国家可以通过警方合作缉捕逃犯。
“这相对西方国家容易多了,多是当地官员配合,当地政府抓人然后 交给中国警方。”
在美国的中国问题评论人士李洪宽表示,世界上其实有成熟的跨国跨境反犯罪体系,比如国际刑警组织,但因为中国和发达国家对法律的认定不同,导致中国和许多发达国家之间难以进行引渡犯罪嫌疑人等司法合作。
“比如中国在街上喊打倒共产党就是刑事犯了,但这个在西方不是犯罪,所以很难和中国合作。”
高律师表示,美国是司法独立的国家,行政当局不能对司法进行干预,包括美国总统也不能改变法院的决定,即使中国和美国行政部门,如联邦调查局等机构达成合作协议,中国政府在美国追缉逃犯也非常困难。
“说FBI和中国达成协议引渡是不太可能的,因为FBI这样的政府部门没有这么大权力。比如奥巴马的姑妈移民美国也要上移民法庭,奥巴马也没有办法。所以一旦有人提出庇护申请,那一定要走完法律程序,说中国和FBI合作进行直接引渡,我不太相信。”
李洪宽则介绍说,中国在美国追缉逃犯实际上采用了许多技术性措施,比如一旦在美申请政治庇护者被揭露资料造假,美国执法当局就可以将之遣返回国。但他强调,由于价值观和意识形态方面的区别,中国和西方民主国家之间在司法合作方面仍然存在很大障碍。
“现在共产党的法制和民主国家的法制不接轨,不接轨就无法合作,无法合作,才给这些贪官提供了空间。”
中国媒体表示,最近亚太经合组织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就国际合作执法达成共识。公安部的官员则表示,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要紧紧抓住12月1日这个最后期限,尽快主动投案自首,获得较轻的惩罚,对拒不投案自首的,中国公安部门将全力缉捕归案,依法从严惩处。
(记者:石山; 责编:嘉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