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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涉嫌操控大多伦多地区54间大麻屋的著名华裔地产经纪卓一帆,日前被加拿大高等法院判处五年徒刑。卓一帆的律师林斯在判刑后表示,将研究法官判词后再决定是否上诉:他说,卓一帆与我将进一步商谈,之后决定是否上诉,当然这将是他的决定而不是我的决定。
现年46岁的地产经纪卓一帆,被庭警即时押送入狱,卓一帆的妻子李敏宜则被撤销了所有控罪。其律师对此表示高兴:他说,检控官撤销了对李敏宜的全部控罪,并归还了她的物品。 同时主审法官没有判她的罪,因此我认为,她已经恢复了名誉。
加拿大高等法院主审法官布朗指出,根据《刑事法》,卓一帆的一项制造大麻、一项藏有大麻及一项盗电罪,每项刑期分别入狱1年至3年不等,至于洗黑钱的判刑则由1年至2年。卓一帆共需要入狱5年。
此外,卓一帆需要偿还瞒税欠款共超过30万元,法官判罚他还需要支付与上述瞒税欠款同等金额的罚款,以及加上涉洗黑钱充公的76万元。卓一帆必须在两年内缴回超过130万元的款项,否则可能面对追加5年的刑期。
卓一帆于2002年底被起诉,是一名在多伦多地区知名的地产经纪。卓一帆案涉及的司法程序历时长达7年。警方文件指出,卓一帆伙同另一名在逃女主犯吴绶珊,于2000年9月至02年12月期间,操控共54间位于大多伦多地区的房屋种植大麻。卓一帆更使用「虚拟租客」的身份及名字租房栽种大麻及盗电,涉案大麻数量多达27,500株。
警方资料显示,近年来,加拿大华人涉嫌利用住屋或租赁房屋种植大麻的案子呈大量上升的趋势。甚至有时警方对举报大麻屋采取行动都有些疲于奔命。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锡红从加拿大发来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