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校园9.2戮童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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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东方小学开学迎新日,发生了一起幼教校园人伦惨剧。本台美东时间9月1日晚即时报道: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东方小学周一发生砍人事件,凶手陈某持刀闯入校园…造成4人身亡(绝大多数是孩子),其后自己当场跳楼自杀。湖北十堰电视台的微博报道说,事件起因是该小学的一位学生家长因为给孩子报名失败,动了杀机……

惨案瞬间震惊海内外,包括《纽约时报》等主流媒体都对此案作了报道。

9月1日是美国劳工节国定假日。《不同的声音》于惨案发生后第二天上午找到三位十堰市郧西县居民,听他们诉说对这起发生在身边的悲剧的看法。

2007年被被湖北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政府聘为民间“信访之家首席调解员”的刘贵琴女士首先接受了采访。从本台7年前的新闻资料中了解到,刘女士“在被任命短短二十天之后,就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于同年10月24日被当地法院判刑1年半。进入我们的对话。

MIDWAY:郧西东方小学9.2惨案的民间询问中刘贵琴女士透露:案发地城关镇东方小学存在着教育腐败现象,牵涉到该校校方和不久前因涉嫌贪赃枉法下台的原县委书记之间的猫腻。这一说法在对第二位受访嘉宾的问答中得到了部分证实。郧西县天使汽车服务中心总经理吴美军接受了我们接下来的提问。

郧西县东方小学9.2戮童惨剧发生之后,官媒,乡党,民意,均踊跃于网下纸上,说辞则各领风骚——

郧西县公安局政治处王主任日前告诉《法制晚报》记者:“嫌疑人行凶另有原因,不是因为女儿上学的问题,但暂时不方便透露。”

“知情人”夏先生则告诉胡舒立的《财新》记者:遇害学生的家属希望政府提供事情经过和抢救经过的书面材料,同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解答家属提出的问题。“我们现在要的就是这个事情的起因,为什么这个人会发生这个恶性事件?”他希望政府给出说法,究竟是否因为教育局对陈严富的孩子报名被拒不予理睬,而造成矛盾激化。“任何事情都有前兆的,他们不予理睬,才导致做出这样的事情。”

而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袁志国9月2日以《骇人血案警示了什么?——湖北十堰市校园血案再追踪》为醒目标题推出长篇调查报告。摘要如下:“凶手陈严富,43岁,一个12岁孩子的父亲。由于女儿暑期作业没有完成,学校不让其报名,陈严富以给孩子报名为由进入学校后作案,造成4死5伤,作案后当场跳楼身亡。亡命的“屠夫”是一个沉默少言的人,但一直在默默地为家庭前途奔波。为了让孩子能在城里读书,2009年,出身农村的陈严富决定卖掉农村的房屋,凑上打工积蓄和8万元借款,在县城关镇东方小学附近的东方社区买了一套房。圆了购房进城梦之后,女儿顺利进入东方小学读书。 但接下来的日子,陈严富过得并不轻松。2012年,陈严富被查出患有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症,不得不远离钢筋工的工作岗位,基本丧失了重体力劳动能力;2013年,陈严富的父亲犯急性阑尾炎,前后花费近万元;今年4月,陈严富骑摩托意外摔断右手,前后花费了3万多元。接踵而来的意外让陈严富的家庭经济压力日益增加。记者了解到,陈严富的一些主要家庭支出基本都是靠借债来应付,现在其家庭负债超过10万元。 陈严富的一些邻居说,接连不断的灾病打击和难以改善生活的压力,原本就不堪重负,女儿报不上名或许成了压倒陈严富的“最后一根稻草”……对于作业未完成而拒绝陈严富的女儿报到的做法,东方小学和当地教育部门的回应是,“老师没有权利拒绝学生入学,这可能是吓唬学生、督促他们完成学业的一种方式。”但这一说法遭到质疑。陈严富的妹夫晏红兵说:“上学期报名的时候,因为陈严富和他妻子都不在家,是我妻子带他小孩去报名的,当时学校也不同意报名,主要原因是孩子的学习成绩差,在班上成绩排名是倒数十几名,后来说尽好话才入学。”……“这个案例虽是一个极端个案,有犯罪嫌疑人自身的原因,但背后折射出来的一些问题应引起全社会的反思。义务教育无论在乡村还是城市都要体现公共服务性,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平等的,教育工作者要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让节目把大家带入最后一位郧西居民,十堰市郧西县晶鑫矿业加工厂厂长汪传明的说法。

在节目的尾声,《不同的声音》摘要朗读互联网论坛两篇高点击率相关文章。第一篇文章的标题是《谁把杀人恶魔引向了手无寸铁的孩子?》作者:潇洒周郎——

是谁把凶手引向了手无寸铁的孩子?是谁把恶魔引向了校园?首先,是老师。这是直接原因,也是导火索…教师,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不仅敬业,还要懂法,不仅教书,还要育人,不仅知情,还要达理,可是,这位老师简直就是法盲!知道《教育法》吗?懂得《教师法》吗?了解《义务教育法》吗?明白《青少年保护法》吗?如果他(或者她)知道其中的任何一部法律,他(她)就不会犯如此无知的错误!九年义务教育,那是不讲价钱的,不讲条件的。看过电影《一个都不能少》吗?人家优秀教师为了失学儿童能够重返课堂,是怎么做的呢?而事件的当事老师又是怎么做的呢?不让孩子报到,谁给你的权力?其次,是学校。本来义务教育的学校是不能评比分数、成绩的,可是,有些地方有些学校不仅评比,还与教师的奖金、晋级、评先挂钩,因此上,无形中就迫使老师不得不用惩罚的手段来“对付”学生。完不成作业,就得体罚,就得找家长。家长求情也无用,还得“表示表示”“意思意思”。第三,是教育主管部门的责任。为什么有法不依?为什么执法不严?其根源就在教育主管部门。因为,他们一边高喊“素质教育”,一边却用行政手段,进行评比、排名次,更作为对校长、教师的考核晋升条件,实行什么“一票否决”。第四,是社会的责任。由于分配不均、利益受损、表达不畅,一些人就会产生对社会的报复心理。但是,对于强大的管理机构和群体,他不敢惹,对于成年人,他惹不起,因此就转怒于弱小的群体——中小学、幼儿园。这些地方,一是容易下手,二是社会影响大。以上种种,就把一些恶魔引向了无辜的孩子。一个个鲜活的生命陨落了,一支支花朵凋零了,大人们,“大人们”,难道不值得反思吗?但可悲的是,教育主管部门对此不是深刻反思,而是“堵”,一出事,就要求“严禁”,就要求“排查”,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何其愚蠢,何其可悲,何其可怜啊!

摘要朗读的第二篇相关文章是——《4死5伤的校园悲剧完全可以避免》,作者:毛开云:

又是一起校园悲剧。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至今共发生至少18起校园流血案件,约180名师生死伤在歹徒的屠刀下。仅在今年,这已是见诸媒体的第二起类似案件:5月20日,一名男子闯入湖北省麻城市五里墩小学砍伤7人……其实,这起4死5伤的校园悲剧完全可以避免…如果义务教育法落到实处,悲剧还会发生吗?…义务教育实施这么多年了,学校和教师有啥理由拒绝一个10岁的孩子读书?纵然孩子没有完成暑期作业,这也不是学校和教师剥夺孩子读书权利的借口。报道称,嫌犯4次哀求老师给孩子报名,老师为何丝毫不为所动?孩子没有完成暑期作业,学生和家长固然有责任,难道学校和老师就能放弃教育责任吗?如果老师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心中装着义务教育法,懂一点人之常情,对孩子多一点爱心,或许嫌犯不会举起屠刀!当然,不管嫌犯如何冤屈都不该动刀,都不该把心中的愤怒挥向无辜的学生。然而,对于这起完全可以避免的悲剧,学校和老师显然不能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减少和杜绝校园悲剧的发生…急需给义务教育法加上一道保险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