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維權案:衆多訪民仍未獲得自由(上、下)
2018.05.09
被稱爲本年度維權第一案的“福州大抓捕”案件,雖經衆籌募捐,多位知名維權律師參與辯護,但衆多訪民目前仍然身陷囹圄,未能獲得自由。
據悉,2016年G20會議期間,福州維權人士林炳興、石立琴、廖俊、江智安、林依妹、蔣碧秀、熊鳳蓮、嚴興聲、張秀屏、吳宏福、羅紅梅、賀清敏、林善忠、依卓等14人於2016年8月底相繼遭到當局以“尋釁滋事罪”爲由抓捕。其中有11位公民於2018年1月2日至5日在福州開庭。他們作爲訪民多年維權,生活艱難,經多方籌措仍不能解決律師辦案費用,爲解決辯護律師辦案差旅經費問題,遊精佑、何宗旺、丁家喜三位人士於2017年12月27日通過網絡公開發起籌集律師差旅費公告,希望以此募集辯護律師差旅費用。 之後獲得四萬元左右捐款,爲外地維權律師到福州開庭辯護提供了條件。
這次開庭涉及被告人林炳興、石立琴、江智安、廖俊、嚴興聲、熊鳳蓮、吳宏福、張秀屏、賀清敏、林善忠、卓道明共十一人,辯護人有隋牧青律師、林洪楠律師、葛文秀律師、成準強律師、紀中久律師、黃志強律師、王國芳律師、李柏光律師、劉培福律師、黃沙律師、聞宇律師。雖然經過律師代理和當庭公正辯護,部分訪民減輕了處罰,當仍未獲得自由。
據調查,2016年9月13日中午12點許,福州維權公民嚴興聲在家被福州倉山區城門派出所二名警察帶走。後被羈押於福州第一看守所,廖俊9月2日被刑拘在福州第二看守所,林炳興8月30日被刑拘關押在福清看守所。三人均被刑拘31天后轉批捕。
2016年9月2日廖俊搜家帶走一部電腦主機,9月9日蔣碧秀在家抓捕時帶走一部電腦主機和一些上訪材料,熊鳳蓮被搜家帶走舉牌橫幅,江智安搜家帶走公民衫等,9月13日嚴興聲在家抓捕時帶走電腦、手機等。2016年10月13日前後,蔣碧秀、石立琴、張秀屏、林依妹、熊鳳蓮、江智安、賀清敏、吳宏福、羅紅梅、林善忠、卓道明等11人刑拘期滿後取保候審。2016年10月14日,林炳興、廖俊、嚴興聲三人被以“尋釁滋事罪”批准逮捕。2016年11月底,案件於移送福清市檢察院。
2017年3月1日,因G20期間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被福清市公安局抓捕已取保候審的江智安等十一人收到福清市檢察院起訴書,連同已因“尋釁滋事罪”被批捕的林炳興、廖俊、嚴興聲一起,共十四人被福清市檢察院提出公訴。2017年3月17日,福州維權人士熊鳳蓮, 蔣碧秀,張秀屏再遭福州市公安局抓捕,現關押在福州第二看守所。2017年3月23日,上午吳宏福被收監,羈押在福清看守所,家屬沒有收到任何法律文書。
2017年3月30日,福州維權公民江智安也被收監,羈押於福清看守所301監室。
2017年3月,賀清敏、羅紅梅、林善忠、卓道明等多人又陸續被收押,目前分別被關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和福清市看守所。2017年4月12日,福州大抓捕事件中此前已取保,後又被福清市檢察院提起公訟的福州維權人士江智安其辯護律師黃志強在福清市看守所與其會見後透露,江智安目前精神狀態良好,並堅信自己無罪。2017年4月19日,13人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名義起訴。後因蔣碧秀、林依妹沒有歸案,收回改爲11人起訴書。蔣碧秀以同樣罪名另案起訴。羅紅梅暫時還沒有被起訴。2017年5月,蔣碧秀在北京被抓捕收押。
2017年5月19日,福州大抓捕事件中因G20期間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被福清市公安局抓捕,刑拘30天屆滿已取保候審,後又被福清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福州維權人士江智安,其辯護律師黃志強前往福清看守所會見後透露,江智安於4月28日收到一份新的起訴狀,並經其向檢察院覈實,案件已經於5月2日再次起訴到法院。
2017年8月9日羅紅梅已另案開庭。福清法院以檢察院未通知其被告有委託律師爲由,在未通知辨護律師出庭的情況下強行開庭審理案件。黃沙律師作爲羅紅梅的辯護律師,得知情況後,於8月18日下午到福州第二看守所去申請會見羅紅梅,但一直等侯到下班都沒有會見成功。2017年8月21日,福清法院定於8月22日開庭審理福州大抓捕事件,衆律師及家屬均未收到通知。2017年8月22日, 律師抗議法院突擊開庭程序涉嫌嚴重違法,福清法院同意延期開庭。2017年9月18日,林洪楠律師等收到福清法院就福州大抓捕案的書面通知:決定於2017年9月27日至9月29日每日上午10點至下午18點,在福清法院召開庭前會議。
目前,多名被關押者的家屬心急如焚,擔心親人的健康狀況。他們認爲,這些當事人爲了個人權利上訪抗議,被判刑實屬冤枉。他們呼籲官方兌現對聯合國人權決議的承諾,讓這些因爲土地拆遷等問題上訪而被關押的維權人士早日得到補償獲得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