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自治区政府公款送礼丑闻新进展: 呼和浩特中院临时取消庭审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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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信誓旦旦重新开庭,却以一名法官生病为由,临时取消审判。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收听今天的调查报道专题节目,我是白帆。在今天的节目中,我们对揭发内蒙自治区公款送礼丑闻的杜文申诉案,展开跟踪调查。

八月六日,内蒙自治区的呼和浩特中院决定再度审理杜文一案,并通知了外界;然而,就在开庭当天又临时取消,杜文的妻子王伟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决定如同闹剧。

她在分析法院临时取消开庭审判杜文的原因时表示,可能当地中院惧怕媒体的关注。不过,对于这个案子再审的结果,王伟华并不表示乐观,她担心: 虽然杜文在这个案子中的主要角色是揭发内幕的,却有可能在新的庭审中成为高层领导的替罪羊。

目前在内蒙的杜文辩护律师莫少平也对记者表示,对于杜文是否会被加重刑罚,他表示不乐观。 他还介绍说,杜文的案子重新开庭,起诉方却没有提出更新的证据。

那么,杜文的案件当初是如何发生的,后来又是为何需要反复重审呢?据调查,2008年11月26日,一份没有落款单位的请示报告得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负责人的签字同意。这份请示要求支出210万元办案经费,用于处理深圳土地案件,因为“一些关键环节得到了(深圳市有关部门多位同志)破格支持”,前期产生费用210万元,需在11月28日支付到位。

2008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 经领导同意,从财政支出了210万元,内蒙古法制办主任武志忠、秘书处处长张小平和内蒙古区政府法律顾问室副主任杜文一行三人,专程前往深圳市给相关官员“送礼”,感谢对方在办理一个涉及内蒙古的土地案件上给予帮助。

在司法材料中,武志忠、张小平和杜文等人均承认了专程前往“送礼”之事,只是细节表述略有差异。

一年多以后的2010年,据杜文供述,同为这桩深圳土地案件,他按照领导的指示,再次支出400万元赴北京“送礼”,但这次并没有其他人陪同。杜文在接受检察机关讯问时称,这次送出了130万元,但没有透露收礼人的姓名。

两次“送礼”引发了武志忠和杜文之间的内部矛盾,他们对第二次“送礼”是否属实产生分歧,武志忠指责杜文在北京并没有“送礼”,而是“独吞”礼金,并且第一次的礼金也有部分被杜文“私吞”。而杜文责揭发武志忠将2100万公款划给自己他妻子的公司。此后,杜文和武志忠先后被内蒙古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2012年8月,杜文被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80万元。杜文被法院认定贪污492万元,均发生在“送礼”期间,包括私吞礼金480万元及差旅费12万元。杜文的家人则为杜文喊冤,认为杜文是为政府办事,揭发了内幕,却遭遇打击报复。杜文妻子王伟华认为,这个案子的关键就是收受贿赂的人拒不从承认,而她的丈夫杜文是无辜的。

多家海内外媒体评论说,中国官员受贿或行贿,均不为奇。但这起行政机关集体决定动用公款给异地官员“送礼办事”的案件,实属罕见。两起案件背后涉及内蒙古在深圳市一块土地权属的纠纷。内蒙古有关部门试图通过自治区政府和法院系统的“合作”,以超常规的手段“夺回”这块土地,后被最高法院制止。与正在调查中的贪腐线索一样,这桩土地案目前也悬而未决。

那么,究竟内蒙自治区的领导在这个公款送礼中起到多大的作用呢?记者采访了原内蒙自治区公安厅长、自治区副主席赵黎平,下面是记者同赵黎平对话的部分录音。他在采访中,竭力在说明他对该案并不知情。

然而,据王伟华透露,赵黎平这位前自治区的主要领导对当时公款送礼应该是知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