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察布查尔县18万亩承包土地被强行收回 拓荒者血本无归欲哭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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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2年2月初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简称察布查尔县)政府以“清查国有土地”为名,将有关县、乡、镇、村委会发包给投资人承包开发的乡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荒地,强行认定为国有土地,强令县、乡、镇机构,采用种种违法的手段,强行废除这些乡镇政府、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合法《土地承包合同》,被"废除"的《土地承包合同》达300多份,被没收的承包的土地面积约有18万亩,已经没收的土地面积约有12万亩。政府又把没收的土地加价转租,严重地侵害了投资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使承包人血本无归,陷于绝境!

承包开发的经过

直到十多年前,地处西部边陲的察布查尔县境内仍有大片大片荒地、撂荒地亟待开发,但由于县里太贫穷,根本拿不出开发资金来。2000年,当时的县委、县政府在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指引下,制定、发布了25号文件,大张旗鼓地号召县内外的投资者到该县投资发展经济,办厂、开发荒地等。三百多户人家响应党委、政府号召,到该县承包开发经营土地。他们与当地县、乡镇、村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期为三十至五十年不等,承包费为每亩每年五元至四十元不等。为了办理土地开发许可证,有些承包户在与乡、镇、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基础上,还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并进行了公证。

承包户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进行种植、养殖业开发。承包户东挪西借、贷款,大力对承包来的荒地投资,投资少的上百万,多的上千万。他们连续多年顶着烈日严寒辛勤劳作,首先是改良土壤。要把荒地改造成农田,需要五至十年的时间,盐碱地需要更长的时间。首先要平整土地,挖排碱渠,并在承包的地块上新建了输电、电力灌溉、道路、房舍等设施,栽种防风林木,购置大型农机具,终于将大片的荒地改造成了熟化的良田。他们在承包的地里建了养猪场、养羊场养牛场。这三百多承包户,没有一户在承包的土地上进行违反承包合同的项目。这十年间种树一千多万棵,生产出了一百多万吨粮食,四十多万担棉花,还有大量甜菜、油葵等经济作物,不但如数按期缴纳土地承包款,而且吸纳了成千上万的区内外各民族的农工就业,有上百人次荣获科技致富带头人、种粮大户、循环农业示范户、民族团结模范户等乡、县、州、自治区的称号。有的还上了中央电视台。

经过他们的艰苦劳作,荒地盐碱滩变成了良田,加之国家投资的伊犁河南岸大渠在2007年建成通水,灌溉条件进一步改善,地价提高,有人眼红了,县党委和政府也打我们的主意,三十年五十年的承包期,到2012年只承包了10年左右,政府就寻找理由,强行收缴他们承包的土地,只给少数承包户极少部分的补偿,对大多数承包户不给任何补偿,许多承包者的投资远远没有收回。这些人血本无归,债台高筑,有的承包户倾家荡产,被逼疯,被逼得忧惧身亡、喝农药、欲自焚抗议。 那么,为何县政府执意要收回土地呢?这场土地回收背后,究竟有哪些内幕呢?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在下集报道中继续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