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强奸未成年少女案双方“冰释前嫌” 引发网民热议


2018.09.28
1 河南强奸未成年少女案双方“冰释前嫌”引发网民热议。(Public Domain)


题目一:河南强奸未成年少女案双方“冰释前嫌” 引发网民热议

听众朋友,您是否曾经听说过有强奸案的施害者和受害者事后达成和解、冰释前嫌?最近河南鲁山就有这样一起案例,引发网民热议。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人民检察院近日通过官方微博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是《鲁山一初中生一时冲动犯错检察官介入下双方冰释前嫌》,文章涉及一起强奸未成年少女案件。文章称,小赵16岁,是鲁山县某中学初二学生。今年暑假里,小赵和17岁女孩小花强行发生了性关系。7月24日,鲁山县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小赵的母亲王某多次向检方表达了想要和解的意愿,希望能够赔礼道歉、赔偿被害人小花的损失。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于是对嫌疑人小赵进行了心理疏导,帮助他认识自己的错误。小赵写下悔过书和致歉信,希望能得到被害人小花的谅解。之后,检察官将双方父母叫到一起进行和解,称“一切都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先”。最终,双方父母“冰释前嫌”,自愿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小赵家长赔偿了小花父母8万元人民币。

小赵的母亲给检察院送来了锦旗,上书“执法为民、尽职尽责、情系少年、倾心相助”。

此案在微博披露后,引发网民热议。一位网友说,法律就是法律,强奸案都能私了,那还要法律干嘛?还有一位网友表示,保护了强奸犯的权益,那女孩的权益谁来保护?
我们就此首先采访到北京律师李静林先生,他说:

“强奸是重罪,不是民事案件,不能调解。对于一些伤害案,比如打架,最高法院有一个司法解释,认为如果对社会危害不大,且凶手赔偿了受害方的经济损失,可以酌情给予轻判。但对这种重罪、强奸案进行调解结案,这是法官和检察官的徇私枉法行为,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美国纽约执业律师项晓吉也就此谈了他的看法,他说,在这个案子里,检察官出面调解, 然后受害的一方就撤案了,这在中国司法界引起很大震动:

“像这种强奸案,是刑事案件,不可以私下和解和撤案。一些中国家长觉得也许可以和解,花钱就可以摆平。”

项晓吉律师说,从法律的角度讲,一旦成了刑事案件,有犯罪事实,不存在检方出面来调解于是双方握手言和这种状况。中国的法治在这个问题上存在严重缺陷:

“我不知道这个案子在舆论的强烈谴责下会发展到什么情况,以及上级检察院是不是会对此事作出新的裁断。”

那么,当事人不到18岁,法律是否会轻判?项晓吉律师说:

“少年犯有不同量刑标准,16岁的初中生强奸了一个17岁的少女,尽管他未满18岁,但也是要判刑的,只不过量刑程度可能会轻一点。中国的所谓刑事和解制度,并不包括强奸或者故意杀人这类严重的犯罪案例,中国的刑事诉讼法不允许检查官对这种案例进行调解。”

那么美国司法系统对这类案子又是如何审理呢?项晓吉律师表示:

“美国也是根据年龄段来量刑。但无论如何,这是刑事案件,一旦确认了刑事犯罪事实,那么这个案子就进入公诉阶段,这就不是当事人之间的问题了。一旦报警,这个事情就成了公诉案件。”

项律师说,像河南鲁山这个案例,16、7岁犯案,在美国也不会私了。一旦报案,一旦有了口供,一旦有了犯罪事实,就不是私了的问题了。检方也不会像中国一样,双方商量商量、冰释前嫌就算了。不过,在美国,检方和被告方的律师可能会有开庭之前讨价还价的程序,但这只是量刑多少。

所以项晓吉律师说,中国这个案例很罕见,就是把情放在里面,这让人联想到美国洛杉矶的一个案子:

2016年初,10余名中国留美学生因男女情感琐事,以扒光衣服、强迫吃沙子、剪掉头发、拿烟头烫乳头等残忍手段,将同班同学刘某虐待长达7个小时。事后,刘某在当地报警,案件最终在洛杉矶高等法院宣判,三名主犯分别被判13年、10年和6年的监禁。

对于审判结果,家长表示难以接受:不过是孩子间的打打闹闹,怎么就要判刑坐牢?一位犯案同学的家长甚至不远万里飞来贿赂受害人,想私下以金钱摆平此事。另一位家长则愤怒不平地表示,为孩子的官司自己已经花费了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如果在国内,孩子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了。

项晓吉律师评论说:

“这是典型的刑事案件,是故意的人身伤害,所以受害者报警,警方立案侦察。此案作为刑事案件来量刑判决,完全符合美国各州的刑事案件程序。中国家长对这件事的反应也很荒唐,他们大概是在中国骄横惯了。”

同样是校园欺凌事件,中美父母,应对的方式也截然不同。前不久,一位美国弗吉尼亚州父亲“惩罚”10岁孩子的视频在网络上大火。因10岁的儿子在校车上欺负同学,父亲惩罚孩子连续一周不能坐校车,每天必须跑1英里(约1600米)去上学,即使刮风下雨也不停歇。父亲表示:“因为孩子爱欺负别人,我对这点是不能容忍的。自从他跑步上学后,他的行为好多了。老师们对他这周的表现都很满意。”对于这个10岁的孩子而言,如果不是父亲及时的引导和教育,或许未来他就是校园凌霸中的一员。

项晓吉律师说,一些中国家长认为只要花点钱就能把案子摆平,但美国法制相当健全,不是通过私人关系和花钱能解决的,在美国要随便贿赂人还会罪加一等。

中国深圳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先生也就此谈了他的看法:

“在中国,中国家长对此认识很不够,中国在法律上和传统上也认为孩子不懂事,再加上中国的独生子女政策,中国很多家庭都是一个孩子,很多家庭都是以孩子为中心来考虑问题,所以孩子从小就娇生惯养,形成很多不良习惯,比如欺负别人也没有得到什么惩罚。特别是未成年人,只要没杀人、没造成终身残疾,就不会受到惩罚,导致中国校园欺凌事件频频发生。”

刘开明先生还列举几天前浙江温州瑞安市发生的一起校园欺凌案例,一名家长疑似不满女儿遭到男同学打伤眼睛,9月21日下午持刀闯入学校刺伤男童背部、颈部,男童送医后不治。网络上还流传一张男童满身是血地趴在厕所的地上、行凶家长坐在旁边抽烟的照片,引发议论。刘开明先生说:

“据说女孩眼睛被打瞎,女孩父亲也去学校反映和报警了,但都没有得到处理,所以家长气不过,拿刀把孩子砍死了。如果这个父亲不是很绝望也不会这样做,很多校园欺凌事件都是没有受到惩罚。”

而河南鲁山16岁男孩强奸17岁的女孩,得到了宽恕,双方达成所谓‘冰释前嫌’,这都是造成校园暴力恶化蔓延的原因。

在我们的节目截稿之前,又传出一则令人匪夷所思的消息,重庆晨报的报道说,9月22日,有记者查询河南鲁山检察院微信公号发现,今年3月份,该院官方发布了一则喜报:《热烈祝贺我院选送的未成年案件成功入选河南省检察机关第二届未成年人检察精品案件》。文章说,该案件发生在某高中校园内,双方当事人均为该校高一年级学生,该案是因为校园欺凌而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该院未检科干警在办理该案件时,安排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与家人进行亲情会见、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对被害人进行心理干预,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将嫌疑人的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并提出缓刑建议,被法院采纳,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题目二:中国准妈妈为让孩子早入学赶在8月底前剖腹产 英国研究却唱反调

在中国,孕妇们急于在8月底之前进行剖腹产,已经形成一股潮流。原因在于准妈妈们希望自己尚未出生的孩子,比9月出生的孩子早一年上学。

在中国,父母一直都有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的压力,因此他们希望孩子越早上学越好。网上由此引发了一场关于中国父母对待教育所持态度的讨论,有人担心中国的孩子在出生前就面临社会压力。中新社的报道说,因为预约8月底前的剖腹产,武汉的大医院的妇产科已经有大量孕妇涌入,医院接诊人数比预期高出30%。

这种努力让中国父母觉得他们为自己孩子的教育“赢得了时间”。

而英国一些机构的研究成果,却与此唱反调,甚至有研究报告强调,夏天出生的孩子在考试中表现欠佳。还有人呼吁给予夏季出生孩子额外的分数,以弥补他们先天劣势,有些父母则努力让他们夏天出生的孩子回家,以便晚一年上学。

最常见的解释是,由于新学期在秋季开始,那些夏天出生的孩子在身体和智力上的发育赶不上其他同学,因为8月下旬出生的孩子要比9月初出生的同学要小近一岁。虽然存在年龄差异,但他们参加同样的考试,而且这种成绩差异一直贯穿其求学生涯,直到16岁为止。

研究表明,夏天出生的孩子更有可能被安排到能力较低的群体中,更早进入学校似乎并不意味着抢先了一步。芬兰经常被视为教育领域的全球领先者,但该国的正式教育7岁才开始。但是,孩子们很快就会赶上并超过那些早几年上学的国家的学生。

中国的网友们对赶在9月前选择早产的准妈妈持批评态度。新浪微博上数以万计的用户参与讨论, “现在的人已经不再关心胎儿的健康了吗?”一个网友表示,“足月后分娩更有利于宝宝的健康。”

“社会如此渴望快速成功,实在太疯狂了。”另一位网友补充道。

“孩子尚未出生,但已被安在起跑线上。”

许多网友表示,中国竞争激烈的教育体制是罪魁祸首。一位网友说,这种趋势本身就很“中国”,“我们的体制很不人性。”

中国深圳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先生就此评论说, 赶在九月份之前生孩子确实存在这个问题:

“中国确实存在教育资源分配非常不均衡的问题,所以大家都有一种焦虑,就是希望自己的孩子早点上学,早点进入好的学校,以后早点工作。因为教育资源不足,所以家长担忧。而英国和美国没有这种担忧,所以父母才能更多的根据孩子自身的和自然的情况来做决定。”

广州康宁心理热线心理咨询师詹春云大夫在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现在有的家长为了让孩子早一年上学而提前剖腹产,我们对此是极力反对的:

“我们在做临床的过程中,发现很多孩子的心理问题与提早上学有关系,我们建议的上学年龄是七周岁,这是最适合的一个年龄。但现在教育部规定上学最小年龄是六岁,如果提前剖腹产把孩子拔到六岁,就可以上学。”

詹春云大夫说,这里面有一个很简单的逻辑:我们看一个孩子五岁半或者六岁半,隔一年的时间你见孩子一次,比如五岁半时见一次六岁半时见一次,你会发现这个孩子长高很多,心智也成熟了很多,讲话能力,语言能力和自理能力也都不一样。也就是说一年的时间,差别是很大的:

“你要提前上学,但问题是本来上学年龄已经规定得越来越小,你还要抢在这个最小年龄之前入学,那这个孩子可能就不是赢在起跑线上,而是输在起跑线上。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当一个孩子比其他孩子小一年的时候,心智发育差别很大,应对各种挑战的能力、甚至包括语言能力和学习能力,也会差很多。”

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就是现在中国小学的学习压力比常规的要大,而孩子年龄又比我们心理医生建议的年龄要低,比教育部的常规要求更低,詹大夫说:

“这样的话,孩子往往就很容易出现心理问题。比如说适应不了人际关系,学习又紧张,特别是早早就开始寄宿的孩子,这些都会导致孩子心理出现问题,包括焦虑、失眠,甚至一些精神病都与此有关。”

詹大夫说,我们做了这么多年临床,总结出来几个诱发心理问题的危险因素,其中之一就是过早上学,其它几个也都与年龄有关:

“比如过早住宿,过早出国,还有就是拼命迁居换地方、换学校,所以我们不主张让孩子过早入学。”

詹大夫说, 中国父母望子成龙的逻辑有问题,认为早一点上学,主动权就在自己手里,其实正好事与愿违。

最后我们再来谈谈孕妇剖腹产好还是顺产好?根据医学上大量临床实例验证,对母亲和胎儿来说,顺产的好处比剖腹产多,因此医学专家一般建议准妈妈,在可以顺产的情况下要尽量避免剖腹产。不过,部分准妈妈如果出现胎位不正、骨盆过小或者胎儿偏大的情况,可以按照医生的建议选择剖腹产。在多数紧急情况下,选择剖腹产还能挽救准妈妈和宝宝生命,因此,选择剖腹产还是顺产,应根据准妈妈和宝宝的具体情况而定。

目前在美国马里兰州行医的金福生大夫在接受本台记者的采访时对此表示赞同,他说:

“从医学角度来说,自然分娩是最好的选择,当然剖腹产也是一种很安全的办法。现在因为每个人个性化的要求不同,有人想要孩子提前出生也可以理解。但从医学角度来说,自然分娩比较好。自然分娩有什么优点呢?一是费用便宜,而且符合人类自然出生规律。对难产的人来说确实需要剖腹产,但如果是顺产,还是应当选择自然分娩。”

有医学专家警告,首次生产选择剖腹产的妇女,可能会在之后的生产中出现妊娠并发症。对此,金福生大夫表示:

“如果第一胎是剖腹产,第二胎也非常有可能要剖腹产。如果第一次是自然分娩,又省钱,对胎儿和母亲都好。但如果胎儿胎位不正、难产,还有象妊娠高血压等对胎儿和母亲的安全造成影响的,那么应当做剖腹产,这是临床处理的原则。如果孕妇一切正常还是提倡自然分娩,这样既安全又好,对今后生育第二胎也有益处。”

请您收听节目并发表对节目的意见和建议
妇幼论坛节目主持人梒青的推特 (TWITTER) 地址是:HANQING8

添加评论

您可以通过填写以下表单发表评论,使用纯文本格式。 评论将被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