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強姦未成年少女案雙方“冰釋前嫌” 引發網民熱議
2018.09.28
題目一:河南強姦未成年少女案雙方“冰釋前嫌” 引發網民熱議
聽衆朋友,您是否曾經聽說過有強姦案的施害者和受害者事後達成和解、冰釋前嫌?最近河南魯山就有這樣一起案例,引發網民熱議。
河南省平頂山市魯山縣人民檢察院近日通過官方微博發表了一篇文章,題目是《魯山一初中生一時衝動犯錯檢察官介入下雙方冰釋前嫌》,文章涉及一起強姦未成年少女案件。文章稱,小趙16歲,是魯山縣某中學初二學生。今年暑假裏,小趙和17歲女孩小花強行發生了性關係。7月24日,魯山縣人民檢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
小趙的母親王某多次向檢方表達了想要和解的意願,希望能夠賠禮道歉、賠償被害人小花的損失。承辦案件的檢察官於是對嫌疑人小趙進行了心理疏導,幫助他認識自己的錯誤。小趙寫下悔過書和致歉信,希望能得到被害人小花的諒解。之後,檢察官將雙方父母叫到一起進行和解,稱“一切都以有利於孩子的成長爲先”。最終,雙方父母“冰釋前嫌”,自願簽訂了和解協議書,小趙家長賠償了小花父母8萬元人民幣。
小趙的母親給檢察院送來了錦旗,上書“執法爲民、盡職盡責、情繫少年、傾心相助”。
此案在微博披露後,引發網民熱議。一位網友說,法律就是法律,強姦案都能私了,那還要法律幹嘛?還有一位網友表示,保護了強姦犯的權益,那女孩的權益誰來保護?
我們就此首先採訪到北京律師李靜林先生,他說:
“強姦是重罪,不是民事案件,不能調解。對於一些傷害案,比如打架,最高法院有一個司法解釋,認爲如果對社會危害不大,且兇手賠償了受害方的經濟損失,可以酌情給予輕判。但對這種重罪、強姦案進行調解結案,這是法官和檢察官的徇私枉法行爲,應該追究刑事責任。”
美國紐約執業律師項曉吉也就此談了他的看法,他說,在這個案子裏,檢察官出面調解, 然後受害的一方就撤案了,這在中國司法界引起很大震動:
“像這種強姦案,是刑事案件,不可以私下和解和撤案。一些中國家長覺得也許可以和解,花錢就可以擺平。”
項曉吉律師說,從法律的角度講,一旦成了刑事案件,有犯罪事實,不存在檢方出面來調解於是雙方握手言和這種狀況。中國的法治在這個問題上存在嚴重缺陷:
“我不知道這個案子在輿論的強烈譴責下會發展到什麼情況,以及上級檢察院是不是會對此事作出新的裁斷。”
那麼,當事人不到18歲,法律是否會輕判?項曉吉律師說:
“少年犯有不同量刑標準,16歲的初中生強姦了一個17歲的少女,儘管他未滿18歲,但也是要判刑的,只不過量刑程度可能會輕一點。中國的所謂刑事和解制度,並不包括強姦或者故意殺人這類嚴重的犯罪案例,中國的刑事訴訟法不允許檢查官對這種案例進行調解。”
那麼美國司法系統對這類案子又是如何審理呢?項曉吉律師表示:
“美國也是根據年齡段來量刑。但無論如何,這是刑事案件,一旦確認了刑事犯罪事實,那麼這個案子就進入公訴階段,這就不是當事人之間的問題了。一旦報警,這個事情就成了公訴案件。”
項律師說,像河南魯山這個案例,16、7歲犯案,在美國也不會私了。一旦報案,一旦有了口供,一旦有了犯罪事實,就不是私了的問題了。檢方也不會像中國一樣,雙方商量商量、冰釋前嫌就算了。不過,在美國,檢方和被告方的律師可能會有開庭之前討價還價的程序,但這只是量刑多少。
所以項曉吉律師說,中國這個案例很罕見,就是把情放在裏面,這讓人聯想到美國洛杉磯的一個案子:
2016年初,10餘名中國留美學生因男女情感瑣事,以扒光衣服、強迫喫沙子、剪掉頭髮、拿菸頭燙乳頭等殘忍手段,將同班同學劉某虐待長達7個小時。事後,劉某在當地報警,案件最終在洛杉磯高等法院宣判,三名主犯分別被判13年、10年和6年的監禁。
對於審判結果,家長表示難以接受:不過是孩子間的打打鬧鬧,怎麼就要判刑坐牢?一位犯案同學的家長甚至不遠萬里飛來賄賂受害人,想私下以金錢擺平此事。另一位家長則憤怒不平地表示,爲孩子的官司自己已經花費了超過200萬元人民幣,如果在國內,孩子就不會走到今天這一步了。
項曉吉律師評論說:
“這是典型的刑事案件,是故意的人身傷害,所以受害者報警,警方立案偵察。此案作爲刑事案件來量刑判決,完全符合美國各州的刑事案件程序。中國家長對這件事的反應也很荒唐,他們大概是在中國驕橫慣了。”
同樣是校園欺凌事件,中美父母,應對的方式也截然不同。前不久,一位美國弗吉尼亞州父親“懲罰”10歲孩子的視頻在網絡上大火。因10歲的兒子在校車上欺負同學,父親懲罰孩子連續一週不能坐校車,每天必須跑1英里(約1600米)去上學,即使颳風下雨也不停歇。父親表示:“因爲孩子愛欺負別人,我對這點是不能容忍的。自從他跑步上學後,他的行爲好多了。老師們對他這周的表現都很滿意。”對於這個10歲的孩子而言,如果不是父親及時的引導和教育,或許未來他就是校園凌霸中的一員。
項曉吉律師說,一些中國家長認爲只要花點錢就能把案子擺平,但美國法制相當健全,不是通過私人關係和花錢能解決的,在美國要隨便賄賂人還會罪加一等。
中國深圳社會觀察研究所所長劉開明先生也就此談了他的看法:
“在中國,中國家長對此認識很不夠,中國在法律上和傳統上也認爲孩子不懂事,再加上中國的獨生子女政策,中國很多家庭都是一個孩子,很多家庭都是以孩子爲中心來考慮問題,所以孩子從小就嬌生慣養,形成很多不良習慣,比如欺負別人也沒有得到什麼懲罰。特別是未成年人,只要沒殺人、沒造成終身殘疾,就不會受到懲罰,導致中國校園欺凌事件頻頻發生。”
劉開明先生還列舉幾天前浙江溫州瑞安市發生的一起校園欺凌案例,一名家長疑似不滿女兒遭到男同學打傷眼睛,9月21日下午持刀闖入學校刺傷男童背部、頸部,男童送醫後不治。網絡上還流傳一張男童滿身是血地趴在廁所的地上、行兇家長坐在旁邊抽菸的照片,引發議論。劉開明先生說:
“據說女孩眼睛被打瞎,女孩父親也去學校反映和報警了,但都沒有得到處理,所以家長氣不過,拿刀把孩子砍死了。如果這個父親不是很絕望也不會這樣做,很多校園欺凌事件都是沒有受到懲罰。”
而河南魯山16歲男孩強姦17歲的女孩,得到了寬恕,雙方達成所謂‘冰釋前嫌’,這都是造成校園暴力惡化蔓延的原因。
在我們的節目截稿之前,又傳出一則令人匪夷所思的消息,重慶晨報的報道說,9月22日,有記者查詢河南魯山檢察院微信公號發現,今年3月份,該院官方發佈了一則喜報:《熱烈祝賀我院選送的未成年案件成功入選河南省檢察機關第二屆未成年人檢察精品案件》。文章說,該案件發生在某高中校園內,雙方當事人均爲該校高一年級學生,該案是因爲校園欺凌而引發的故意殺人案件。該院未檢科幹警在辦理該案件時,安排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與家人進行親情會見、對其進行心理疏導、對被害人進行心理干預,積極促成雙方當事人和解,將嫌疑人的強制措施由逮捕變更爲取保候審,並提出緩刑建議,被法院採納,法院最終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題目二:中國準媽媽爲讓孩子早入學趕在8月底前剖腹產 英國研究卻唱反調
在中國,孕婦們急於在8月底之前進行剖腹產,已經形成一股潮流。原因在於準媽媽們希望自己尚未出生的孩子,比9月出生的孩子早一年上學。
在中國,父母一直都有讓孩子“贏在起跑線”上的壓力,因此他們希望孩子越早上學越好。網上由此引發了一場關於中國父母對待教育所持態度的討論,有人擔心中國的孩子在出生前就面臨社會壓力。中新社的報道說,因爲預約8月底前的剖腹產,武漢的大醫院的婦產科已經有大量孕婦湧入,醫院接診人數比預期高出30%。
這種努力讓中國父母覺得他們爲自己孩子的教育“贏得了時間”。
而英國一些機構的研究成果,卻與此唱反調,甚至有研究報告強調,夏天出生的孩子在考試中表現欠佳。還有人呼籲給予夏季出生孩子額外的分數,以彌補他們先天劣勢,有些父母則努力讓他們夏天出生的孩子回家,以便晚一年上學。
最常見的解釋是,由於新學期在秋季開始,那些夏天出生的孩子在身體和智力上的發育趕不上其他同學,因爲8月下旬出生的孩子要比9月初出生的同學要小近一歲。雖然存在年齡差異,但他們參加同樣的考試,而且這種成績差異一直貫穿其求學生涯,直到16歲爲止。
研究表明,夏天出生的孩子更有可能被安排到能力較低的羣體中,更早進入學校似乎並不意味着搶先了一步。芬蘭經常被視爲教育領域的全球領先者,但該國的正式教育7歲纔開始。但是,孩子們很快就會趕上並超過那些早幾年上學的國家的學生。
中國的網友們對趕在9月前選擇早產的準媽媽持批評態度。新浪微博上數以萬計的用戶參與討論, “現在的人已經不再關心胎兒的健康了嗎?”一個網友表示,“足月後分娩更有利於寶寶的健康。”
“社會如此渴望快速成功,實在太瘋狂了。”另一位網友補充道。
“孩子尚未出生,但已被安在起跑線上。”
許多網友表示,中國競爭激烈的教育體制是罪魁禍首。一位網友說,這種趨勢本身就很“中國”,“我們的體制很不人性。”
中國深圳社會觀察研究所所長劉開明先生就此評論說, 趕在九月份之前生孩子確實存在這個問題:
“中國確實存在教育資源分配非常不均衡的問題,所以大家都有一種焦慮,就是希望自己的孩子早點上學,早點進入好的學校,以後早點工作。因爲教育資源不足,所以家長擔憂。而英國和美國沒有這種擔憂,所以父母才能更多的根據孩子自身的和自然的情況來做決定。”
廣州康寧心理熱線心理諮詢師詹春雲大夫在接受本臺採訪時表示,現在有的家長爲了讓孩子早一年上學而提前剖腹產,我們對此是極力反對的:
“我們在做臨牀的過程中,發現很多孩子的心理問題與提早上學有關係,我們建議的上學年齡是七週歲,這是最適合的一個年齡。但現在教育部規定上學最小年齡是六歲,如果提前剖腹產把孩子拔到六歲,就可以上學。”
詹春雲大夫說,這裏面有一個很簡單的邏輯:我們看一個孩子五歲半或者六歲半,隔一年的時間你見孩子一次,比如五歲半時見一次六歲半時見一次,你會發現這個孩子長高很多,心智也成熟了很多,講話能力,語言能力和自理能力也都不一樣。也就是說一年的時間,差別是很大的:
“你要提前上學,但問題是本來上學年齡已經規定得越來越小,你還要搶在這個最小年齡之前入學,那這個孩子可能就不是贏在起跑線上,而是輸在起跑線上。爲什麼這樣說?因爲當一個孩子比其他孩子小一年的時候,心智發育差別很大,應對各種挑戰的能力、甚至包括語言能力和學習能力,也會差很多。”
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問題,就是現在中國小學的學習壓力比常規的要大,而孩子年齡又比我們心理醫生建議的年齡要低,比教育部的常規要求更低,詹大夫說:
“這樣的話,孩子往往就很容易出現心理問題。比如說適應不了人際關係,學習又緊張,特別是早早就開始寄宿的孩子,這些都會導致孩子心理出現問題,包括焦慮、失眠,甚至一些精神病都與此有關。”
詹大夫說,我們做了這麼多年臨牀,總結出來幾個誘發心理問題的危險因素,其中之一就是過早上學,其它幾個也都與年齡有關:
“比如過早住宿,過早出國,還有就是拼命遷居換地方、換學校,所以我們不主張讓孩子過早入學。”
詹大夫說, 中國父母望子成龍的邏輯有問題,認爲早一點上學,主動權就在自己手裏,其實正好事與願違。
最後我們再來談談孕婦剖腹產好還是順產好?根據醫學上大量臨牀實例驗證,對母親和胎兒來說,順產的好處比剖腹產多,因此醫學專家一般建議準媽媽,在可以順產的情況下要儘量避免剖腹產。不過,部分準媽媽如果出現胎位不正、骨盆過小或者胎兒偏大的情況,可以按照醫生的建議選擇剖腹產。在多數緊急情況下,選擇剖腹產還能挽救準媽媽和寶寶生命,因此,選擇剖腹產還是順產,應根據準媽媽和寶寶的具體情況而定。
目前在美國馬里蘭州行醫的金福生大夫在接受本臺記者的採訪時對此表示贊同,他說:
“從醫學角度來說,自然分娩是最好的選擇,當然剖腹產也是一種很安全的辦法。現在因爲每個人個性化的要求不同,有人想要孩子提前出生也可以理解。但從醫學角度來說,自然分娩比較好。自然分娩有什麼優點呢?一是費用便宜,而且符合人類自然出生規律。對難產的人來說確實需要剖腹產,但如果是順產,還是應當選擇自然分娩。”
有醫學專家警告,首次生產選擇剖腹產的婦女,可能會在之後的生產中出現妊娠併發症。對此,金福生大夫表示:
“如果第一胎是剖腹產,第二胎也非常有可能要剖腹產。如果第一次是自然分娩,又省錢,對胎兒和母親都好。但如果胎兒胎位不正、難產,還有象妊娠高血壓等對胎兒和母親的安全造成影響的,那麼應當做剖腹產,這是臨牀處理的原則。如果孕婦一切正常還是提倡自然分娩,這樣既安全又好,對今後生育第二胎也有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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