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華盛頓手記:哀悼中國流亡異議人士、美國律師李進進遇刺身亡: 從餐館到法庭,從囚徒到律師 李進進的流亡故事(下)
中國八九流亡者,紐約律師李進進本月(2022年3月)14日突然遇刺身亡,本節目插播2017年11月對他的專訪,聽他講述自己的故事,紀念他獨特的存在、哀悼他的不幸去世。這是下集:前大陸政治囚徒在美國法庭做辯護律師,以少數族裔身份感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從一個簡單的稱呼琢磨美國法治精神。
上次節目我們看見李進進四年打工養家並苦讀,終於獲得美國法學博士學位並走出餐館加入美國律師行業。一名來自全然不同法治背景的華人,作爲律師走進美國法庭大門,這種反差相當於一個外來人進入了一片只在書本上見過的叢林。我們這次要聽李進進在這片叢林中的獨特經驗和感受。
以律師的身份“懂得了什麼叫做真正的司法獨立”
北明:你在美國做律師,最大的收穫是什麼?
李進進:邏輯的思維和訓練,知道了美國的普通法是怎樣在實踐中使用的。
自1998年9月李進進完成學業、走出餐館、開業爲律師至今,他已經有了近20年的職業經驗,他在自傳性回憶錄《從秦城到紐約》中陳述說,這期間對他個人來說,收穫最大的是他美國聯邦上訴法院爲那些被美國刑偵當局遞解出境的人做司法複審。他爲此寫過幾十萬字的上訴書,這個過程,他查閱研究大量美國相關法律個案例,不僅訓練了他的邏輯思維,同時加深了他對美國法律的理解。
李進進:第二點,真正體會到了,作爲一種社會制度和政治制度或者司法獨立——我們把它放在政治制度的層面去講,懂得了什麼叫做真正的司法獨立、三權分立以及人權這樣一些基本的概念。通過這些實踐,我對它有了深刻的理解。
李進進特別強調這理解的途徑不是來自書本或旁觀,而是來自親自參與或身在其中的法律實踐。他說:
李進進:不管從哪個角度來講,你如果不在美國去做律師、做案子,跟法官打交道、到監獄去看客人(客戶),你就無法瞭解這個美國的制度。比方說,我們做律師,我們可以在24小時,不論他在任何時候,被警察關押的第一時間,我都可以看到我的客人,警察根本不管你這個案子的背景和政治性,根本就不管,獄方也不會管,你是律師你就有權力馬上去看你的客人。這是毫無疑問的,除了一兩個聯邦法院,嗯,監獄管理比較嚴,要我事先把我的資格(認證文件)發過去,只有南區一個監獄裏要求過,其他的監獄都沒有這種要求。從這個小小的事情你就可以看到,它這種社會的律師在處理案子當中的重要性。
“我感概最深的是法官經常會跟我們說一句話……”
我感概最深的就是,經常法官會跟我們說一句話:“Mr Lee, as a court officer……”,這句話就是“李先生作爲法庭的一位官員”你應當如何如何,知道吧?你能保證或者讓你的客人理解我們法庭的東西嗎?你會保證你的客人下次來出庭嗎?他經常會說as a court officer, 作爲法庭的一位官員。——這句話,我就是反覆的想啊,什麼意思啊,a court officer,(北明:法庭的官員)對,他這句話的意思啊,就是我是作爲整個法院、作爲法庭當中處理案子的一個成員,一個Member(成員),一個Part(部分)。知道吧,就跟法官一樣,共同在法律之下來執法。我們和政府的檢控官或者執法人員,我們只有一點點區別,就是說我是私人執法,Private(私營的),他們是國家政府出錢讓他們完成他們的責任,我們是在私人這種資助下,在法律之下執法。只有這一點點的區別,但是都在法律之下,沒有高低之分。法官只是來主持庭審,他是得到最高的尊重,但是在法律面前,我們也跟法官一樣,爭論,他也沒有從某中角度來說一定比你高多少,沒有這種中國政治皇權的思想在裏面。大家都在法律之下,所以他經常說那句話,as a court officer,作爲法庭的一位官員。我就感慨萬分,反覆的想啊,想了很長時間來理解這句話。
北明:嗯,其實還有一個不同,就是你是爲被告辯護的,而他們是站在一箇中立立場上,比方說,不是說檢察官,就說法官,他是要聽起訴人和辯護人來辯論的,對吧(李:對),就是說你們看這個案子的角度和你們所扮演的角色是不同的。但是……
“我曾跟波士頓一個移民法官當場吵起來了”
李:對,完全不同的。但是他也不能說在心理上我比你高,我有權力可以任意地解釋法律,或者是濫用法律。他也不可以這樣子。我們有時候也和法官有衝突的,但是我們也沒有太大的心理壓力,跟他有衝突又怎麼樣呢?在政治庇護的程序過程當中,也是遞解出境的程序中,法官要庭審政治庇護,很多法官他有偏見啊對不對?他也又偏見的。我曾經跟波士頓一個移民法官當場就吵起來了。他把客人當成、像中國警察一樣的審訊:你怎麼回事?那天怎麼回事?我當時很煩那!我說你這種說法你這種態度,我在中國的派出所,中國的法庭裏見到太多了!你跟中國警察的口吻一模一樣啊!
北明:呃,那你這個指責是很厲害的。
李進進:對呀,他知道啊,他馬上就把那個,當時有錄音的,“啪”就停住了。
北明:他不讓錄了?不給錄了?
李進進:他不做了,不講了。他說:OK, 那好吧, 我們今天就到此爲止,他也想……
北明:休庭?
李進進:對,就休庭了。因爲他這個錄音放上去,他確實前面的一些問題問得非常不妥當嘛。就像審訊一樣,就像中國的警察審訊人一樣嘛。到後來,這個案子停下來以後,說是作爲律師來講,我有權力我可以這麼去說,說了之後也不會有政治上和法律上的後果,但是內心來講,覺得我當時怎麼又那麼大的勇氣,還是有些後怕。也得不很合適啊,對法官有點冒犯,還是有這種感覺。
在美國生活過的人都知道,在民事或刑事訴訟審理中,法官因爲是公正的化身和象徵,因此,他的地位至高無上。哪怕是幾百美金的民事糾紛、幾十美金的交通罰單糾紛,在法庭上,無論原告被告交警平民,約定俗成的規矩是出庭要正式着裝、發言或回答問題要直視法官眼睛,並遵法官爲“your honor”(閣下/尊敬的),而蔑視法庭罪是每個庭上人員都需要小心翼翼避免的。李進進雖然是律師,雖然被認作是法庭上的執法官員,他居然敢用國際公認法治不健國家中的法庭現象和法官類比他面前的美國法官,應該說確有冒犯之嫌,法官停止錄音並宣佈休庭,就是這一冒犯的結果和證明。所以他的後怕不是空穴來風。這次衝突的結果如何呢?
李進進:這個法官因爲比較特殊,後來呢,因爲他在別的案子當中對客人說了很不好的話,所以他就Step down了,就是說,大法官就讓他退休了。當然也沒有說法律上有太大的責任。
把這種衝突理解爲律師與法官的衝突是恰如其分的,但是把這位法官的退休理解爲李進進在衝突中獲勝,就有過度解讀之意。不過根據李進進律師的陳述,大法官之退休顯然與對當事人“說了很不好的話”有關。法官對當事人說了什麼樣的不好的話呢?
李進進:啊,這是,他用了卡通片一個電影裏面一個巨人對小女孩說話,對客人說:Jenny, Come on! 這是卡通片裏面一句臺詞,一個巨人對小女孩說Jenny(珍妮)過來。人家覺得有點冒犯。然後就告到上邊去了。他同樣的在別的案件當中,也經常冒犯別人,就讓他退休了。
只不過是模仿卡通片裏巨人對小女孩的口吻說了一句沒有實質意義的話,並無任何髒字也沒有罵人,這位法官就被退休了。雖然並未因此導致法律上的責任,退休而失去這個職業這一實際後果可能比不退休而承擔一次法律責任更難以承受一些吧?至少是同等難以承受吧?由於代表公正的法官對被告的言語口氣失當而被退休,李進進代理的案子獲得另一次審理機會。
李進進:他退休以後,我那個案子交第三個法官來聽審,那個法官說“我聽了一下磁帶,覺得我應該批准這個案子”。(笑)就把這個案子給批了。
美國是一個移民國家,紐約是全球三大國際化都市之一,諸多不同種族共同生活,是這個城市的特徵之一。這個國家法律至上,法律面前無分種族人人平等,應該說是一個基本事實,雖然在個案中,並非總是如此。
李進進:我就跟你講我跟法官的這個衝突,我在紐約有一個法官也是一樣的,也有一個衝突,跟這個很接近的衝突,結果也是一模一樣:那個法官後來也因爲別的原因,類似的原因,離開法庭了。
這些年國人外出旅遊盛行,但是我希望一些心理上和認知上依然閉關鎖國的聽衆朋友不要以反美情緒過度解讀這個故事。李進進的經歷,中國出身的律師所代理的中國人案件,在與美國大法官的衝突中最終獲益,不是中國律師的勝利,乃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勝利,其背景是這個國家的法治基礎。也就是說,無論你這個律師來自哪一個種族,哪一個國家背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李進進:有時候很多法官他濫用法律的。所以我們在美國這種制度之下,作爲律師,如果你覺得有道理,我們該爭辯,和法官該抗爭就可以抗爭。這個社會,相對來講還是比較公平嘛。
北明:所以那個“李先生,你作爲法院庭的一名官員”如何,就是這一個稱呼,就是這樣的說法(李:習以爲常),連想都不會想就是這樣的,可是因爲你從中國來,你知道中國法庭上是怎麼一回事兒,所以你覺得又新鮮、又震動、而且就讓你想了很久,感慨萬千它這個背後(李:是啊),這裏面透着一種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是什麼角色。
李進進:對,你只有通過這種訴訟或者語言和權力,你才知道律師在這個社會當中的地位和作用。沒有這種實踐的話,真的不行。包括講解美國法律也是這樣的。如果你在美國僅僅讀了幾天的書或者來訪問學者研究幾個月,然後你再講美國憲法講美國法律,和在中國自己讀讀書、講解法(律)沒有很大區別。你沒有實踐是不行的,不能夠理解這個美國的法律制度,Practices(實踐)。當然我講的很籠統的(東西),有些人他可能不需要實踐也可能理解啊。
接下來我們的話題進入中美法治狀態的比較。
“美國法律至上深入人心,中國是國家之上的法律觀”
北明:《歷史的終結》這本書的作者叫福山,在東歐和蘇聯共產主義垮臺之後,他認爲歷史終結了,專制制度結束了。後來的歷史證明沒有完全結束,因爲全世界最大的專制制度還在那兒呢。他就修正了自己的觀點,他也分析中國的制度,其中他認爲中國的制度有一個結構上的問題,就是中國的法治問題,就是說在法律它的法治不健全,重要的標誌就在於,這些法律和法規不能夠在最高權力集團內部執行。其實這個結論不是他自己說的,這是上個世紀西方最早從經濟制度分析共產主義制度的學者海耶克,在他的着作叫做《通往奴役之路》(上個世紀40年代出版)中指出過的,就是極權和專制國家是不存在法治的。法治的主要要義是限制最高權力集團,就是說,要在最高權力集團完完全全地實施這個國家的法律,這個叫做法治。我就想問您,您在美國法律生活實踐有這麼久,您是一個律師,你對美國法律非常熟悉,在法律制約最高權力這個層面上,美國的情況究竟如何?你自己的瞭解。
李進進:我覺得在美國一個觀念就是法律至上,已經深入人心了,就是按照法律,Rule of Law,來解決社會問題。這個已經是不可動搖的。我們從過去十幾年的美國的政治鬥爭來看看這個問題,就比較較明顯。第一個就是當時的戈爾和小布什,他們之間的總統執政,選舉職位之爭,鬧得很厲害,只差幾票或者是幾十票的區別,最高法院或者說是地區法院,最早是聯邦法院或者州法院做出決定以後,最高法院一句話就了結了,它也不再審理這個案子了,結了就結了,不予審理了。法院最後說話算話,結束了。大家也就別再爭論了。這是個事實啊,歸根到底的原因,就是在美國,用我們中國話說,依法治國。法治Rule of Law這個概念深入人心的,誰都不能超越這一點。
關於中國法制狀況,李進進在他的回憶錄《從秦城到紐約》一書中清晰地陳述了自己的觀察和觀點,他寫道: “這麼多年,中國的經濟是大大的發展了。但是中國在政治制度和法治建設方面卻大大落後於中國的經濟建設。我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是,現在法律界領導人的思想水平,好像還不如我在30年前讀書的時候的一些領導人。三十年前的領導人說要搞“法治”,因爲他們切身受害。他們講法制的時候還知道是保護人身自由。現在的領導人雖然說“法治”,但是他們知道法律只不過是治理的工具,全無正義之說。比如“雙規”就是一個違反憲法的限制人身自由的非法手段,文革後四十年他們還在創造這種違反憲法的非法手段。要知道,現在這些領導人在當初也是思想活躍的學生啊。我爲我們同輩的中國領導人爲此感到悲哀。我只能說共產黨這個機器真的是不管在任何情況下都生產出同樣的產品,而且更精細。”
北明:跟你八九年之前也就是到美國來之前相比,已經將近30年了,你覺得你現在最大變化是什麼?
李進進:沒變化,
北明:不可能不變化,思想上或者是感受上,或者是行爲方式上,或者是你關注的事物上,或者心理上或者精神上,哪怕是飲食上、物質上,還有對中國的看法,對過去的理解等等全部算上,怎麼可能沒有變化呢?
李進進:我覺得呢,如果有所變化,那我就是我到了美國以後,對這個自由的世界,另一塊天地,有了新的認識,然後我自己在這個過程當中,就是我前面所說的,我實現了我的美國夢了,我感覺到這個世界什麼叫做美國夢了。
從中國監獄的囚徒,到美國法庭上的律師,李進進的身份和地位的之反差可謂天壤之別,但是無論他淪爲中國囚徒,還是貴爲美國律師,他從未停止過對案情的思索,他的思索不侷限於個案和個人的命運,而是從個案(包括自己的和他人的案例)思索背後的法學思想,他在回憶中寫道:
“時光過去了,我自認爲我沒有落後。反過來,中國的法制建設沒有多少進步。中國的政治和法律層面的問題還在那裏。比如法律程序的不正義,國家至上的法律觀,證據規則的落後,重刑主義,帶有欺騙性質的坦白從寬的攻心政策等等。我不願意停留在過去,但是必須要對過去反思,目的是爲了現在和將來實現更多的正義。”
“如果需要我拿槍,我也會拿起槍來捍衛美國的自由”
李進進:作爲一個流亡者,用你今天這個概念流亡者來講,我其實說話的方式、立場、觀點,還是在當時的原點,還是在八九年屠殺的前後一樣,沒有變化。從文化上來講,我也沒有變化。我仍然是個中國人,最喜歡看的還是中文,我也學習中國的古詩文,現在也經常是這樣子。寫些詩,或者寫些中文的散文,把美國的文化和感受寫出來,還是用中文。我血液裏面流淌的還是中國血。我對中國政治和美國在政治敏感的程度,除了美國大選上臺這種個別的情況之外,我90%的時間是關注中國政治的變化和文化的變化,包括它經濟的發展和技術上的變化,我非常敏感。從這個角度來講,我沒有什麼很大的變化。……美國好不好是美國人的事,美國人自己去解決,我們現在談的是中國的霧霾怎麼解決、中國侵犯人權取得問題怎麼解決、中國的言論自由怎麼解決、中國的網絡怎麼開放,我們面對的是我們自己的問題,我把自己的地方當成一箇中國人。……
北明:在回答我這個問題的時候,你說的都是“我們”,這個我們指的是中國,指的是你。但是我也知道你現在實際上是美國公民。(李:對。)你是美國律師(李:對),你是生活在美國,你在法庭上說英文。也就是說,你雖然是這樣的一個身份,這樣的一個職業,這樣的一種立場,但是你最關心、關注的,或者你最揪心的或者最着急的或者最高興的事,還是你的故國。
李進進:對!中間有一個東西是一致的,那就是我們所向往的就是一種人性的東西,自由的東西。這個是一致的。如果說有人來破壞美國的法治,那當然我也會毫不猶豫地站起來反抗他。如果需要我拿槍,我也會拿起槍來捍衛美國的自由,這是毫無疑問的。我們所崇尚的不是國籍的問題,不是膚色的問題,而是人性當中追求的自由。
“最後的晚年我最大希望就是……”
北明:李進進律師我想再介紹一下,就是除了您是一個美國律師,你還有一個身份,也是個社會性的身份,你是趙紫陽胡耀邦……‘
李進進:……胡耀邦基金會會長。
北明:請重說一次?
李進進:紀念碑胡耀邦趙紫陽基金會會長。
北明:這是一個地地道道道的中國人的社會身份。(李:對)這個標誌着你對中國事務的關心和關注。(李:沒錯)我再接下來問一個問題,就是香港有一個大陸民主運動聯合會,簡稱港支聯。這個支聯會不僅在一九八九年天安門民主運動期間,他們那些議員啊、記者啊,作爲個體,都全力支持,在這個運動過去之後,接近30年過去了,他們還沒有放手,他們現在在做的一項工作,已經堅持了大概有20年了,叫“回家運動”。意思就是流亡者要回到自己的祖國,而且要堂堂正正地回去,因爲當時出來是被迫的逃亡。這個回家運動實際上也是一種抗議運動吧。這麼多年過去,您個人對於重新回到中國大陸生活有什麼感受,有什麼期待和看法?
李進進:如果這場運動從政治上來理解,那當然是希望我們這些異議人士能夠自由的出入。是否回到中國去生活是另外一件事。我們不把它當作一個實際生活的問題。但是我最大的渴望是,能夠在中國自由地寫作、自由的講課,自由地寫書。我很希望在我年老的時候能回到中國的大學去,幫助中國在法治建設方面做出我的貢獻:談談我的經驗,談談美國的法治,它有什麼好的。學習別人的東西,不是說否定自己,是學習別人。嗯,最後的晚年,我最大的希望就是這這一點。
希望歸希望。李進進經歷的現實正好與他的希望相反:他不只身不能回中國,連他的名字也不能回中國:1996年他曾經和王九華,李克寧,蔣丹寧等威斯康辛大學法學院的幾個同學一起編寫了一本《美國財產法》的書,中國當局不準出這本書,除非改掉李進進作爲編者的名字。於是,李進進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李進之,如此此書才得以在中國出版發行。顯然,擋住李進進的名字進入中國,比讓美國財產法進入中國更重要。名字都進不去,何況本人呢?
北明:中國大陸在最近的這些年能夠允許你進去教書碼?
李進進:最近很難看到這一點。但我還是抱着一種樂觀的期待。
北明:李進進律師謝謝你。
李進進:非常榮幸,謝謝。
中國的囚徒生涯和美國的律師經驗,構成了李進進在兩種對立制度、兩個相反身份之間獨一無二的法學課堂,從兩個極地把我們這位中國流亡者塑造和培養成了少有的中美法學家。他多年來學習、積累和消化的美國法律知識獨具中國應用特色,他的庭上感受和見聞更是中國律師業界求之不得的珍寶。
他樂觀地期待有那麼一天能在故國講壇上奉獻自己的這份珍寶。此後至今四年零四個月過去,他卻突然被刺、客死紐約,帶走了一切,中國司法界痛失英才,中國民主運動痛失赤子,即便中國打開封鎖的大門,李進進已經消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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