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亚洲电台“心灵之旅”访谈节目主持人张敏采访报道2015,06,20)
* 莫少平:关于上诉,近期没得到法院新的消息,如不延期,时限到 7 月 14 日 *
在前面的节目中报道了中国资深独立记者高瑜女士被控“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一案4月17日上午在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高瑜被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高瑜当天表示上诉。
宣判后的第四天4月21日,高瑜的代理律师莫少平和尚宝军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高瑜,获知高瑜已经在看守所递交了书面《上诉状》。5月14日北京市高级法院受理了她的上诉。
一个多月过去,北京时间6月19日晚,我打电话给莫少平律师询问案件近况。
主持人:“请问高瑜的上诉近期有没有什么进展?”
莫少平:“没有,现在还没有。”
主持人:“没有任何音信是吗?”
莫少平:“对,对。还没有。”
主持人:“应该是到什么时候呢,算时限。”
莫少平:“按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前提是二审法院正式受理之后,在不延期的情况下,两个月之内审结。”
*莫少平:最近一次会见高瑜,她的身体状况还是不好*
主持人:“近期律师有没有再去会见高瑜?”
莫少平:“我们见过他。”
主持人:“最近的一次请问是什么时候见的?”
莫少平:“十天前左右吧。”
主持人:“您看她情况怎么样?”
莫少平:“我们主要是谈上诉的相关法律事务,当然也问了一下她的身体状况。她身体还是不好,因为岁数比较大了,她又有高血压、心脏病、美尼尔综合症等等。现在药物确实是可以保障供给她吃,但毕竟她算一个老人了嘛,只是一个维持现状这种可能。”
* 莫少平:仍坚持我们的辩护观点——指控高瑜构成这个罪是不能成立的 *
主持人:“高瑜自己有没有什么特别想让外界知道的、她特别表达的意思?”
莫少平:“我们取得一个一致,就是她自己最后二审中的态度,我们充分尊重她本人意见,这是第一。因为要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审理这个案件肯定也要问到所谓‘被告人本身的意见’。第二就是作为辩护律师……因为按照中国法律规定,辩护律师是相对和当事人有一定超脱的,不是完全等同于当事人。我们仍然坚持我们的辩护观点——指控高瑜构成这个罪是不能成立的,这点也是得到高瑜本身的认可。”
* 莫少平:到最近一次会见时,二审法官还没有见高瑜 *
主持人:“在以前的采访中您提到过在二审审理期间,无论开庭不开庭法院办案人员应该跟高瑜有一个比较充分的听取她意见的过程,这个过程进行了没有?”
莫少平:“对。这个是必须的。在不开庭的情况下,他必须得去听取她的意见。如果要开庭的话,那他就在当庭听她的陈述。”
主持人:“现在据您和高瑜会见听她讲,有关方面有没有做这一步,这个过程进行了没有?”
莫少平:“我们当时见的时候,二审法院法官还没有去见她。”
* 高瑜和高案简况 *
现年71岁的高瑜女士去年4月24日在北京失踪。两周后官方称高瑜被以“涉嫌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刑事拘留。6月27日,外界获知她于5月30日被以同样涉嫌罪名批捕。9月24日高瑜案以同样涉嫌罪名移交北京法院起诉。11月21日高瑜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不公开审理四小时后休庭。今年4月17日上午九点在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高瑜被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高瑜当天表示上诉,后递交了书面《上诉状》。5月14日北京市高级法院受理了她的上诉。
高瑜曾在中新社工作,1989年任《经济学周报》副总编,不久该报停刊,同年6月3日高瑜被捕,1990年获释。
1993年她再次被捕,后被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刑6年,1999年出狱。
高瑜女士多次获国际新闻奖。例如,1995年获"国际报业发行人协会"在法国巴黎颁发的"自由金笔奖"、同年获"国际妇女媒体基金会"颁发的"新闻勇气奖",2006年她第二次获得此奖。
以上自由亚洲电台“心灵之旅”访谈节目由张敏在美国首都华盛顿采访编辑、主持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