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律师随访录(四):高智晟甩掉跟踪去办案 司法局处罚决定书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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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晚,监控高智晟的警察和警车撤走了。五天后的11月29日上午,高智晟夫妇在家门口和办公室门前,重又发现多名警察和多辆警车。当天晚上,高智晟先生的太太耿和,在接受我采访的时候,谈当天的情况。

耿和:“今天早晨八点多钟,我们出门上班,就发现房头上有辆车,出来三个人,齐刷刷朝我们这边跟着走。一看那眼神,就感觉像是跟我们的。我们到了办公室以后,我等了等又出来看看,果真是有人跟踪了。到了高律师出门的时候,就已经跟踪了。到我五点钟离开办公室的时候,他们就在我办公室门口等着。我一开门,他们看到我,边看我,还边打电话。

问:"他们穿不穿制服?"
答:"不穿制服,穿的是便服。一看面就熟,有的穿运动衫,有的穿大衣,有的今天穿黑夹克。"

问:"您是怎麽识别这些车辆不是过往客人的车呢?"
答:"他们眼巴巴的盯着你看,跟着你走,你一看他的眼神就知道了,他一点都不回避,边跟着,边打电话。

11月24日,突然没人跟踪了。唉呦,我就感觉25、26日跟天晴了一样,赶紧到商场买东西,给家里采购物资。。。我觉得他们再来的可能性就不大了。
因为他们得找原因呀、找理由呀,对不对?但是我今天一上班,发现又来了,我心情就很沉重。"

*集中流淌的眼泪*

高智晟律师日前接受我的采访,也谈到他的心情。他说,自从听到晟智律师事务所被停业一年的口头通知后,他忙着帮所里的律师们找出路。

高智晟说:“第二天、第三天我的全部时间,就是在替这些律师奔走。因为毕竟他们在北京。。。中国律师现在不是像外界想象的人人都有钱。许许多多维权律师穷得倾家荡产。司法局就是想把我们所给拆散。这一点上,我倒是希望让我的律师配合走。

我们不为自己流泪。那天我出去给他们找了一天,回来的时候,我的徐律师开车送我,无意中的一句话让我泪流满面。他说‘唉呀,我和你、和大姐,我们跟了你们三年,这一下出去,让我们心里感到空荡荡的,走到哪里都是空荡荡的。’我回来一讲,我夫人马上就是泪流满面,‘唉呀,咱们就是对不起人家!’ ”

高智晟律师说,这些日子让他和太太掉眼泪的事情很多:

“北京有一位女警察给我打电话,她说她是警察学校的,他们办公室一些人委托她给我打电话。她让我必须记下她的名字和家里的电话。她说‘打压你,就意味着打压我们最后一点希望。你的存在,让我们还多少有一点安全感。因为我们常年看你的文章。’所以,抨击这种破坏基本规则、侵犯人权的文章我还是会继续写。维权工作我继续做。他不允许我以律师的身份代理案件,我将以公民的身份给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

全国各地,除了西藏和青海以外,都有电话来声援我,表达对我们的支持。
说'当局要是这样打压你,我们是不能接受打的'。

云南有一位老师,代表他们将近两百人,因为当局对他们利益的压制,上访了好多年,他们是幼教系统的。她说他们经常聚在一起,听外电对我言论的一些报道,在网上看我的文章。这位老师讲话非常平静,她说‘高律师,你的事我们都知道了,大家聚在一起给你打电话。我们想表达的意思,就是我们坚决支持你!我们特别想跟你说的就是,你一定要挺住!因为,你后面站着所有的好人在支持你!你被打压,当局让我们这些普通人连一点安全感都没有了。持续的在为我们普通老百姓做好事的一个人,你们都容不得的话,这个社会怎麽还能有希望呢?’我听了以后,半天说不出话,当时泪流满面。

云南的一个出租车司机给我打电话,他说‘我们有一大群出租车司机,经常在收音机里听到你的言论,我现在给你打电话,要表达的意思是――第一,我们都坚决支持你;第二,你需要什麽形式的支持,必要情况下,我们愿意冒任何风险;第三,大家一定要让我跟你说一声,祝你平安!为了郑重其事,我今天把我刚学会说话的两岁的孩子,带到跟前,让我的孩子跟你说一说,祝你平安这句话行不行?我当时就说不上来话。。。我说,我非常愿意听这个孩子的祝福,电话那头就传来了孩子对我的祝福。

当局应该了解,这就是我们的人民。他们期望的是多麽少,我高智晟为他们做了些什麽呢?什麽都没有做。但是他们以为我给他们做了很多。。。

随时有一些电话,我就感动得不行。

我跟我夫人开玩笑,我说,这段时间啊,眼泪比较集中。”

对于高智晟来说,除了感动的眼泪,也有深深的痛心。他说:“最痛心的是,我在持续的力促政府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法律,就做了这麽一些事,他们就把我视作敌人。这个政府根本就不把法律当一回事,这也正是我们最痛心的。所以,我现在看到的国家法制的距离,比我们步入律师行业初始时更加遥远,更加渺茫。

中国最终进入民主法制和自由的社会,谁都阻挠不了,只有进入自由民主和法制的社会,这个民族才有希望,这个民族所构成的社会才是一个有希望的社会。所以我们必须要朝这个方向去努力。

我们民族的希望并不能因为目前有这么一个独裁的暴政统治,我们就放弃它。我们显然还是要继续斗争。即使是现在的斗争,我们仍然是把所有的精力放在和侵犯国家法律利益、践踏国家法律利益的行为作斗争,而不是说要推翻这个集团、这个暴政。如果他们这样长期赤裸裸的阻挠中国法制社会到来的话,他们自己会推翻自己的。”

*高智晟甩掉跟踪警察离开北京*

11月16日,北京市司法局就北京晟智律师事务所停业一年举行听证会,听证会后,北京市司法局将在十五天内作出进一步决定。十五天过去了,12月1日晚上,我打电话到高智晟律师家。高律师不在家。我向同在晟智律师事务所工作的,高律师的太太耿和询问听证结果。

耿和说:“昨天司法局给我打了个电话。他们问高律师在吗?我说高律师不在,他出差了。他说要给我们送一个送达通知。我说,我们的律师都走了,办公室没人了,你把你的通知送到我们‘物业’上吧。他说不行,得让高律师本人签字。我说高律师不在,那就等高律师回来,他说行。”

高智晟律师去哪里了呢?从耿和的谈话中得知,高智晟律师甩掉了跟踪的警察和警车,已经离开北京,抓紧时间,为他的委托人办案子去了。

耿和说:29日的时候,高律师从办公室走了,他们可能没有跟踪到高律师,他们就怀疑高律师可能在办公室,就几次按门铃想进来。我没给开门,就知道了,他们越是跟我跟得紧,证明高律师顺利的离开北京了,我就很放心。我就不下班,把办公室的灯都拉亮了,证明高律师在办公室。他们就一直按门铃。按到五点多钟,我开门出去了。他们可能一看是我,就给上边打电话,好像说人不在办公室。

29日人很多,围在我们家前后院。到了30日,高律师从外边给我带了个信,他很安全。29日的车和人特别多,昨天和今天少一点。我分析就是因为高律师不在家,他们没有跟到高律师。”

*司法局书面决定和代理人的反应*

12月2日上午,耿和告知外界,她已经得到了北京市司法局11月30日签发的关于对北京市晟智律师事务所给予停业整顿一年处罚的书面决定。

北京市司法局的这份处罚决定文件号是“京司罚决【2005】8号”。其中说:司法局认为,晟智所在变更住所地后不办理变更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符合《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九条,第二项规定的违法行为。且存在不按规定保管使用法律服务专用文书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应当给予晟智所停业整顿一年的处罚。停业整顿的处罚期限,自2005年11月30日起,到2006年11月29日止。

我通过电话采访受晟智律师事务所委托的听证会代理人,在北京的法学博士许志永先生。他当时正在公共场所,电话信号不太清楚。

问:"您看到这个处罚决定以后,感觉怎麽样?"
答:"应该说,不出什麽意料吧。"

问:"作为听证会的代理律师,在听证会开过之后,有这样一个决定作出来,您是怎麽想?"
答:"都可以想象得到,因为本来这种处罚就是不公正的。我们会按照法律程序,申请复议。"

在北京的另一位受晟智律师事务所委托的听证会代理人李和平律师在得知这个书面处罚决定签发的消息后,也接受我的采访,谈他的看法。

李和平:“我觉得这个处罚决定书真是出乎人家的预料。他们这样做是错的,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第一,没有事实依据,他说的这三个内容,处罚晟智律师事务所的所谓三项‘事实’都不存在。。。第二,没有法律依据。(详见本随访录之二,李和平谈听证会上陈述辩护词)”

问:"在听证会上,你们所陈述的那些。。。后来看到这个决定,你们申辩的那些理由是不是都。。。"
答:"一个都没有采纳。"

问:"您对听证会之后作出这样一个决定,怎麽看?"
答:"司法局既然这样不遵守法律,我们感觉到非常难过。也很气愤,说真的。"

问:"对此你们会作出什麽反应?"
答:"我们可以复议,还可以起诉。我们会这样做的!司法局作出这个处罚决定书是错误的,在我们复议的时候,司法部应该改变他这种行政处罚。这样才有利于法制的进步,有利于司法部门对律师行业的兼管、规范和推动它的发展。
如果任凭这种违法的处罚决定书实施下来,也会寒了很多律师的心,对依法治国没有任何的益处。我们希望司法部门善待律师,也应该正确使用法律赋予它的权利。自己首先不要违法。"

* 张思之律师的话 *

在北京的法学博士,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腾彪先生,也就北京市司法局11月30日作出的对晟智律师事务所停业一年处罚的书面决定发表谈话。

腾彪先生说:"首先,北京市司法局找的这些理由在法律上完全是站不住脚的。高智晟,包括李和平、许志永,还有张思之老先生,他们都分析得很清楚。张思之最近写了一个。。。您看到了吧?"
答:"我看到了。"

中国著名律师张思之先生11月24日就晟智律师事务所被停业一事,给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李大进先生写了一封信。近日,这封信在网上刊出。张思之先生曾经担任魏京生、王军涛、高瑜、鲍彤等人的辩护律师。

张思之先生得知北京市司法局发出书面决定,对晟智律师事务所停业一年的消息后说:“我那些观点,我还是坚持的,我认为我的观点没有问题。你们可以引用。”

张思之律师在这封信中说:“高案,实质上不象是法律问题。冰冻三尺,自非一日;或者有"诽"在腹。眼下正值"秋后",临到该一吐为快的时刻了。于是生出处罚的决策,对象是"所",而矛头刺"高",有点乱了章法。 ”

张思之律师在信中作案例分析,他说“据《通告》”这里所说的《通告》指北京市司法局11月8日发出的《通告》,“ 高案涉及两个行为,两项问题:第一,住所地址改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变更登记’(此段引文均见《通告》);第二,‘为非本所执业律师出具律师事务所空白介绍信’,为其‘违法执业提供便利’。《通告》据此下了断语,上述两个行为,经调查核实,认定为‘违法’,且属‘情节严重的情形。’

关于第一条,局里的分析判断至少有三点并不到位,因而没有说服力:一、所谓'规定时间内办理',是多久呢?谁、哪项规章,规定了时限,以及在什么时间内'办理'到哪种程度才算有效?没有具体的时限规定,该以什么标尺衡量其中的对错?二、'办理'与'办妥'有别。前者讲的是过程,后者指的是结果。申请变更受阻未获允准,是'办理'过程中的表现形态,不能因尚无结果(未妥)而否定过程,消掉'办理'。晟智所几度申报变更,其行为、其目的恰恰符合'办理'的要求,可见合乎规定,与'违法'之断决不搭界。三、因有'申请变更'的事实,市、区司法局才明知该'所'已变更地址,这证明当事者决无隐瞒不报的主观恶念,更无'危害结果'可言,从而不涉及'违法',遑论'情节严重'!怎么连法理都不要了呢?
关于第二条,似乎存在着5个问题——

一、没有证据证明晟智所给非本所律师开了‘空白’介绍信。按照听证会上的质证情况,也无非是有人在已经开出的介绍信上,在‘本所’律师名字前面添加了一位‘非本所律师’,这与‘空白’何干?

二、介绍信上添加的广东唐律师,是该案的代理律师之一。合作办案,不属‘非法执业’,何须北京信函‘提供方便’?

三、介绍信上的唐律师姓名,究竟是谁添加的,说法分歧,涉嫌一方要求‘笔迹鉴定’,有什么理由断然否决?

四、即使《通告》中的说法成立,且经‘核实’,那也只是办案律师的个人行为,他在会见时为了合乎手续临时添加了一个人名,有什么理由祸延全‘所’,让该‘所’担责?能这样株连么?

问到这里,意犹未尽,还得补充一句,即——

五、律师制度重建已有四分之一世纪,在长达廿六年的时间里,司法部都没有能力统一全国的'律师会见制度'和相关手续,任由各地自行其'事',情况严重到甚至一个城市里的不同看守所执行着互不相同的做法(广州恰是适例)。异地办案,不带'空白'介绍信,极可能寸步难行。对于如此不规范的现状,该谁负责?哪位高官能坦然承认这是他们办事不力误我律师? "
张思之律师在这封信中请问律师协会会长:"大进,您办了那么多的'异地'讼案,哪次不带上几张'空白'?为此是整肃您呢,还是'惩罚'您们'所'?"

* 腾彪律师的话 *

在北京的法学博士,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腾彪先生说:“北京市司法局为什么要找这些理由,这些借口来限制高智晟的职业活动,实际上有很深的社会背景,是中国现在维权活动受到打压的一个典型表现。

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民间维权运动中,高律师做了很多工作,他一直走在最前列。为法轮功学员呼吁,为基督徒、异议作家、民营企业家、受迫害的普通民众辩护。他是最勇敢,最有良知的一个律师。近些年,国内的这些知识分子、律师、民间维权活动家,逐渐走向联合,比较娴熟的、也比较理性的运用法律技术、法律程序,在国际舆论、国际媒体的帮助之下,维权运动进行得有声有色。

对于地方政府无视法律的那些人,起到了很大的打击作用。这是目前中央政府不愿意看到的,也是他们最头疼的事情。在中央今年的一些文件里,明确把国内的维权律师、维权分子,和法轮功,民运分子,还有台独分子、藏独分子并列作为打压的对象。

我觉得在这种情况下,国际国内关注中国前途的人应该站出来声援高智晟律师。因为,他如果不能够作为律师来执业的话,是中国维权事业、法制事业一个非常大的损失。我自己在这个事情上,完全站在高律师一方。将来如果他有任何法律上的问题,我都要给他提供援助。

我对北京市司法局这个决定,也表示最强烈的谴责。高律师受到这样不合理的、严厉的惩罚,他的活动受到限制,他和他的家人经常被跟踪、被恐吓,高律师他自己的维权活动还会继续下去,我和其他一些律师,一些国内的维权人士,也完全不会惧怕,完全不会屈服。在以后还会继续推进中国的法制进程。”

腾彪先生谈他最近在中国看到的两个趋势:“有两个趋势比较清楚――一方面,中央对维权人士的打压,政策越来越明显,打压的程度也越来越重,而且很多场合就是使用黑社会分子来恐吓维权人士。比如对临沂的陈光诚、太石村的恐怖气氛,还有陕北等等,最近赵昕被殴打的事件。。。用了很恐怖的手段来对付维权人士。这是一个新的变化。另外一个,在这种打压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实际上,不害怕的人也越来越多。内心没有恐惧,想加入到维护权利的队伍当中的人,也越来越多。不光是律师、作家、知识分子,还有很多工人、农民和普通的中国公民,他们在权利受侵害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用法律来公开维护自己的权利。敢用法律维权的人越来越多。”

(本节目由张敏在美国首都华盛顿采访编辑、主持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