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亚洲电台“心灵之旅”节目主持人张敏采访报道2006,01,21)
* 向司法部递交复议申请书 *
2006年1月20日北京晟智律师事务所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就北京市司法局2005年11月30日发出书面决定,对北京晟智律师事务所作出停业一年处罚要求复议。
北京晟智律师事务所委托的法律代理人之一,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李和平律师当天接受采访说:“许志永博士和我担任晟智律师事务所的复议代理人。
司法局认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包括其它一些相关规定给晟智律师事务所下达的处罚决定书。这个行政处罚法规定,一经作出处罚后,我们有六十天时间决定复议还是不复议,可以向这个行政部门的上级,也可以向同一级的地方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我们选择的是向司法局的上级行政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提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申请书在今天上午十点半左右,由我本人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制司给我们打了一个收据,标明的时间就是今天,2006年元月20日。
问:"您能简要讲讲复议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吗?"
答:"这个复议申请书提出了六项请求,其中有四项是针对它的法律的。
我们要求司法部审查司法部第86号文件,它里面有几个条款是违法的,要求确认它无效。并且废止。
第二,要求对司法部颁发的86号文件,整体进行审查,把有关的违法条款予以废止,或者予以变更。
另外,北京市司法局给晟智律师事务所的《行政处罚执行通知书》里,引用了北京市司法局的一个规章,运用的有一个条款我们认为是违法的,要求司法部给予审查。
再一个,要求司法部对司法局这个部门的规定全部进行审查,并且把违法的相应的规章予以废止,或者变更。
第五项,要求北京市司法局撤销对晟智律师事务所的处罚决定书。
第六项,我们要求司法部撤销北京市司法局对晟智律师事务所行政处罚的告知通知书里面暗含的几个行政处罚,虽然它没有以行政处罚的名义作出来。
以上是六项复议请求。”
问:"请您简要讲讲你们提出这些请求的理由?"
答:"我们的理由是就北京市司法局对晟智律师事务所进行行政处罚的理由提出来的复议观点。
第一, 我们认为北京市司法局以‘晟智律师事务所变更了营业处所没进行登记’理由对它进行处罚,我们从事实和法律两方面进行了驳斥。我们认为,晟智律师事务所不是不变更登记,而是去变更登记,司法局没有给它变更登记,是司法局的原因。
再一个,《律师法》上规定是‘报原登记机关’,这个‘报’,就是‘报备案’的意思,它经过司法部的一些部门规章。。。包括他们的解释,把一个‘报备案’变成了‘未进行登记’,从认定上又把‘未进行变更登记’,搞成了‘不变更登记’,把法律的本意歪曲了。
另外,他们列出‘晟智律师事务所没有按照规定,统一管理法律文书’,但它没有引用适用对它进行处罚的法律规定,这是很有意思的。就是说他们自己也认为,它引用的这种‘规定’是违法的,和行政处罚法是相抵触的,是无效的,不敢引用。就这一项,我们要求司法部对他暗中引用的这种条款也进行审查。
再有,就是对《行政处罚告知通知书》里边要求收缴公章、行政章、财务章,包括营业执照,相应的律师执业证,我们认为它这里面又是进行了几个行政处罚。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例如,如果他要把这个律师事务所的行政章收了,那麽我们在这期间如何提起行政复议啊?提起行政复议,按照中国的规定还是要盖章的。”
问:"实际上,这个事务所的章有没有被收缴?"
答:"没有。他们也没有来要,但是处罚决定告知书上有。"
问:"递交复议申请书后,接下来的程序是什么?"
答:"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他们应该在两个月之内作出一个决定,如果情况复杂,可以再延长一个月,那就是最长有三个月的时间。在这个时限一旦作完了,维持或者是变更,我们如果还不服,就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晟智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智晟律师就提请复议一事接受采访时说:“复议,就是。。。尽管它是采用非法的处理,但是我们还是只能在它的这个法律框架内去寻求问题的解决。我们要把程序走完。”
* 访张思之律师 *
在本系列报道之四,报道了关于中国著名律师张思之先生2005年11月24日就晟智律师事务所被停业一事,致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李大进先生的一封信。张思之先生曾经担任魏京生、鲍彤、王军涛、高瑜等人的辩护律师。
11月30日北京市司法局对晟智律师事务所书面处罚决定发出后,我再次采访了张思之律师。
问:"北京市司法局对晟智律师事务所作出这样一个停业一年的决定,您认为它的法律依据到底充分不充分?"
答:"那当然不充分了。"
问:"一个司法局,它作了这样一件您认为法律依据不充分的事情,您怎么分析这件事情是怎麽发生的?"
答:"这个事情是这样,人们往往认为,这是司法局对高智晟律师的一种处理,我的文章里也写了这一点。我们揣测是这样,但是没有根据。因为司法局它的处分根据,不管充分不充分,说是晟智律师事务所有毛病,有问题,所以他们要处罚。
我觉得司法局对他们处分所依据的事实是不充分的,有的是不能成立的。所以这个处罚当然也就靠不住了。”
问:"您和高智晟律师很熟悉吗?"
答:"我可以非常坦率地告诉你,我并不认识高智晟,但这人我当然知道,人我也没见过。我只是说,这件事情当局的作法应当说不正确。(晟智律师事务所)他们的辩护词我看到了。我觉得现在要纠正它(停业决定),需要花很大的力气了。"
问:"对晟智律师事务所的处理,您觉得北京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所起的作用,是不是最终的作用?"
答:"我的估计,这个事情可能有背景。为什么我讲'我是希望司法局他们自己能够纠正自己的错误',原因也在这里。比如,我们假定说这个事情有一定的背景,那麽,作为司法局,他们应当表明他们的态度,我们应当依法办事。"
问:"可是现在恰恰是司法局出面作出决定,他们白纸黑字也是要对这件事情负责。那这样他们还有没有回身的余地呢?"
答:"目前是已经没有了,已经作出(书面决定)来了,他们就没有了。"
问:"您写这封信的时候还是希望能够在他们决定作出决定之前,发挥一点作用?"
答:"对。我不是写得很清楚希望他们能够'悔棋'吗?跟下棋一样,走错一步,我们'悔棋','悔'一步不就完了吗?但是现在看来,有难处了。"
问:"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作的努力,或者您如果还想为他们提一点忠告的话,您会从哪方面给一点建设性的意见?"
答:"我并不认为在这些问题上我能起什么样的作用。
就是我写这封信的时候,也不认为我能起什么样的作用。我只是觉得作为一个年纪比较大的律师,面对这样一个局面,应当讲几句话,这是一;二呢,我跟北京市律师协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我应当建议我们的律师协会,有一个正确的立场,正确的态度,如此而已。”
问:"您自己多年来先后为那么多敏感人物――魏京生、鲍彤、王军涛、高瑜等等辩护,您所承受的压力大不大?"
答:"这个问题看怎麽理解吧,就我个人来讲,办这些案子,实事求是地讲,我并不感到有多大的压力。但是有一些情况,也不能不让人有些不大舒服。比如说,我承办上海郑恩宠案件,上海某些官方他们就介入了,例如,我们到什么地方去,他们要跟踪一下。像这些作法,让人不舒服。你说'压力'有没有呢?我不认为这是对我的'压力',也许他们认为可能是要对我施加一点压力。"
问:"当年,您为这些政治敏感人物辩护,海内外也非常注目。在后来的这些年日里,又有更多更年轻的律师也为一些政治敏感人物辩护,您怎麽看这个事情发展的走向?到现在,他们所面临的和您所面临的有些什麽不一样了?这方面,您有没有什麽感想?"
答:"我觉得他们的处境可能更艰难一些。比起我来讲,可能困难更多一点吧。"
问:"晟智律师事务所到了今天,他们受了这样的处罚,您看还有没有您想说的话?"
答:"如果让我讲心里话的话,我觉得晟智所这几个人,他们本身抗争的力度不够。"
问:"那您看到他们可以做的,但是并没有做充分的事情有哪几方面?"
答:"比如说,我觉得当事者本人,作为事务所的主任最好出席听证会,这个是不容回避的事情。"
主持人:"高智晟律师没有出席11月16日的听证会。"
张思之:"不管基于什么样的理由,这种回避是非常非常失策的。"
问:"您看他们现在还有哪些余地进行抗争呢?"
答:"现在只有寄希望于诉讼了。因为复议成功的可能性很小,或者说没有。就等行政诉讼了,看法院持什么立场吧!"
* 高智晟遇险幸无恙 *
2006年1月17日晚,北京时间11点多,高智晟律师向外界发出手机短信,简述了他在高速公路上遇险的经过。
第二天一早,高智晟律师在接受我采访的时候,先是连连感慨:“唉呀,我非常的感慨,我觉得人的生死就在一瞬间。一瞬间就可以让一个生命止灭!”
接着,他详细讲述了事情的经过:“昨天,加拿大一个华人朋友采访完以后,在茶馆里,因为最近便衣们已经疯狂到所有跟我接触的人,扑上去一群就跟踪人家。所以为了不给朋友找麻烦,我说我先走,把他们引开。
出来时已经是十点钟以后,车非常少了。我发现有一个军车跟踪。我前面还有一辆车,后面的牌照是用报纸包起来的。最近跟踪我的车辆有时候把牌照摘掉,有时候把牌照用报纸包起来。我心里面还幽默地想‘这又是我的一个车队的啊’。
在公路上行进,速度都非常快,车很少。它在前,我在后,也保持了一定的距离。但是,大概有两、三分钟快速行进以后,它突然一个急煞车。我要是反应慢一点,就彻底撞到它的尾部。一般撞尾的话,后面的车可能要出大事,前面的车它出不了大事。
我几乎是站起来,就是跳起来踩煞车。我把车煞住以后,下车一看,两个车之间就连一个手指头都进不去。”
问:"那个人。。。他没有出来?"
答:"没有出来。我一下车,准备到他车背后撕车牌照的报纸,因为我们车挨得近,手根本都插不进去。"
问:"您看到他的车前面有什么情况吗?"
答:"没有,前面一辆车都没有。这样,后面没有看到牌照,我就跑到前面去看他的牌照。这时候车是发动着的,他突然启动,直直的就向我撞过来,我一侧身,就这样,我的身子还是斜在他的引擎盖上,坐到地上,我右手拖到他的引擎盖上。然后我一跃起来,跳到旁边的花园里。
这时候,他猛地倒车就跑掉了。一跑,后面的报纸掉下来。他跟前那一辆跟我的军车,前面牌照中间一个号用纸粘起来了。他逃跑的时候,我看到后面同一个号也用纸给粘起来了。”
问:"您当时是什么心情?"
答:"可以跟您这样讲,人平时在意志方面说'我不怕死'。是可信的,但是在这样的情况突然发生以后,事实上这时是生理在作出反应、本能在作出反应而不是意志。因为我确实是没有怕,但是有惊。这种惊,惊得我心惊肉跳。我的心一直狂跳不止。
我在那个花园里蹲了大概有五、六分钟以后,就上了车,心还是狂跳不止。它是被惊出来的,而不是被吓出来的。”
我在现场呆了十几分钟以后,这两个车又幽灵般地过来了。因为这时候陆陆续续来了一些出租车司机啊,或者夜市的一些人,过来看我。因为我知道那车后面的车号已经露出来了,估计有人们在,他也不会怎么样。所以,我以他们料想不到的动作和速度下车就扑过去了。我把准备撞我的那辆车的牌照前面的报纸给撕掉。他们还没有反应过来,我又扑过去撕那个军车牌照上粘的纸的时候,两个车又跑掉了。”
昨天晚上很神秘,就这两个车。跑了有四、五百米,他们又掉过头来,虎视眈眈地看着我。我的车开回家的时候,他们又跟上来。”
问:"事发地点离您家有多远?"
答:"一公里左右。他们昨天确实是想要我的命,至少他昨天不排除把我撞成重度残废的可能,因为对方没有任何避及他前面是一个生命的意思,直直的就撞上来。平时是很多的车跟,昨天始终就这两个车。而且平时都是没有牌照的车,昨天就出现了这样两个(遮住牌照的)车。"
问:"您记下了想要撞您的车的车牌号?"
答:"他这个车,京EB8233这个车号,我回来以后我夫人说这个车号非常熟悉。然后我们就在原来记录跟踪我们的车的文章中去找。结果,在去年12月30日的文章中,找出这个车号,就是他们的车。
因为这麽多年作为律师,我得罪了很多权贵,事实上就是以前,路上跟我跟得时间稍微长一点的人,我就停下来让他前面走。但是没想到像后来这段时间,危险就如此密集地靠近我,这个是始料不及。”
* 腾彪:中国已走在这样的历史轨道上―― *
最早收到高智晟律师手机短信者之一,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腾彪律师就这一事件发表谈话说:“我觉得不可思议,当局用这种方法来对付高智晟实在是非常非常的非理性。因为想控制或者想消灭高智晟的肉体,对于当局来说没有什么太大意义。
因为中国已经走在这样一个历史的轨道上了,就是要求一种自由民主、尊重人权的政治制度,不仅仅是高智晟一个人,而是千千万万、上亿的中国人。实际上,既是中国人的迫切要求,也是国际发展的一个历史的必然趋势。
那麽,在这种情况下,用这种下流的方式,像制造车祸的方式来对付高智晟,实在是不可理解。所以我就倾向于把它理解为这些便衣。。。因为高智晟持续的写文章揭露他们,所以有可能是一种个人的报仇。。。但是由于旁边有军车,而且这个事件又制造的非常周密,所以有可能也是上边的命令。”
*高智晟、江天勇二位律师被警察带走始末*
在高智晟遇险前几天的1月13日中午,高律师和同行的江天勇律师被警察带走一个多小时。
高智晟律师讲述事情的经过:“中午,我和夫人下来准备到饭店吃饭。他们七十多天以来始终是,只要我们一下楼,一出门,就用摄像机对着我们摄像。这一次,我自己手头也拿了一个摄像机。这是我第一次把摄像机从家里拿出来。
路过他们时,他们对我摄像的时候那人躺在车上,朝后仰着,这个便衣后来下来我才发现他个子特别大,将近一米九。
我也走过去将摄像机对准他,事实上我连镜头盖都没打开,因为我的摄像机没有电池了。结果呢,这个便衣马上就下车,猛扑过来。他的原话是‘你他妈的,知道不知道对着别人摄像是严重侵犯别人的人权?’平时在哪儿我都是言词滔滔不绝的,但是这时候我张口结舌。
为什么呢?这个人嘴里蹦出'人权'两个字,而且他说是'摄像机对着人是严重侵犯人权',惊得我差点儿说不出来话。
我说'是你先一直把摄像机对着我。我才把摄像机对着你。你敢不敢打开车门把你的摄像机拿出来,咱们看一看?'
他说'你凭什么要看我的摄像机?我没有摄像机!现在你必须把你摄像机打开,把磁带给我下掉!'
我说'你凭什么向我提出这样的要求呢?'
这时候他就开始骂,'我他妈的今天就想抽你。
我说:‘你不要骂人。因为你骂人是正在侮辱你自己。’
他纠缠了有二十分钟左右。我们想躲开的时候过马路,他就在马路中间把我们堵住,非常蛮横。
他说‘我弄死你这样一个人,就像弄死一只蚂蚁一样,你相不相信?’
我说'像你这样的人和你背后这样的组织,作出什么事我都相信。但是有一点儿,你们不会作一件好事。'这时候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他更加嚣张。
他说'你他妈相不相信我两分钟之内就能让警察抓你?因为你严重侵犯了我的人权。'
拿起电话叽里咕噜一阵子。果然不到两分钟,警察车就到了。
我们完全可以想像,警车就在附近。因为他们把我们带上警车的时候,警车在离我们事发地点大概有一百多米的一个家属区里面。”
我要求警方必须把他的摄像机也拿过来。实际上他们唱的是‘双簧戏’。把我们带上警车以后,另外一个警察到他那个无牌照的车上找摄像机去了。我们到了留置室以后,过了一会儿,他们回来了。那警察假装一本正经地说‘对方车上没有摄像机’。这时候我就指着那个警察说‘他有没有摄像机你和我心里非常清楚。’然后他就准备开始给我作笔录。
我问警察'你有什么资格给我作笔录?'
他说'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们就是做这个工作的,我们怎么没有权力作笔录?'
我说'你没有权利给我作笔录。我问你是做什么的?公民的人身权益、法律权益受到侵犯以后,保护他们的人身权益和法律权利是不是你的职责?'
他说'是啊!'
我说‘好。我的家离你这儿三、四百米。以这个便衣为首的一群流氓包围了我家七十八天,这不仅仅是侵犯了我的普通的法律权利,而是侵犯了这个国家宪法赋予我们的人身权利。你现在去给我解决。解决不了你根本就没有这种道德资格和正当性给我作笔录。’
结果,他们把我慢慢地拉了一下,让我出来。出去以后,他说:‘高律师,您就别为难我们了’。他的原话‘我们是小地方,小人物,就办不了大事。您家被围的事我们知道,但是我们没有办法,我们是绝对管不了。’
我说'你管不了,你就没有权力把我带到这儿来,就没有权力继续限制我的自由。我要走。'
他说'高律师,还是那句话,您千万不要为难我们。您现在走不走可不是我们说了算。'
我说'这难道是一个政治案件吗?你作为具体办案民警,放不放我是你来解决,还要请示吗?'
他说'您说对了,我就是要请示。
就这样他们请示了一个小时。我们就再被留置了一个小时。”
和高智晟律师一起被带到派出所的江天勇律师回忆当时的情况。
江天勇先生说:“那天几个人下楼的时候,楼道里有很多便衣。走到马路对面拐角的时候,看到一辆没有牌照的车里面,在驾驶员的位置上,躺着一个人,拿着摄像机对我们一群人在那儿拍摄。高律师手里拿着一个摄像机,也在那儿拍。
然后那个人就借机出来胡闹,说‘拍他侵犯了他的人权’,他把自己的摄像机扔在他的后座上,出来跟我们不停地纠缠。
高律师把他的摄像机给我,让我拍。我拍了半天也没拍成,里面其实没有电池了,没有拍下东西,高律师也不知道没电池。
这个便衣不让我走,而且他骂人。先推搡高律师,又推搡我,很多群众围观。
我说‘我把我们的工作证拿出来,你把你的工作证拿出来给大家看一看。’
他也不回这个话。他打电话,警察来了,带我们到派出所。他说高律师侵犯了人权,他不承认他拍了,我说我看见你拍了。我觉得,他们这种作法已经到了。。。就是‘我是流氓我怕谁’那种味道。
包括在警察局的时候,他还说‘我要打你’。
我就问那警察‘在警察局里,他就能够对我们说要打我们,你听见了’。
然后警察劝他说‘这是在警察局,请你说话注意点。’实际是很表面的。所以我感觉他们已经到了一种不顾廉耻的地步了。”
问:"那个人他是什么身份?有没有出示过证件?"
答:"始终没有,因为在中国,他们的地位是比警察要高的。他是一种特殊的警察。
待了一个多小时,回来之后吃饭,实际上已经很晚了。
吃了饭,外面还是明显很多无牌照的车,这是中国一个特色。警察可以开着无牌照的车到处跑。便衣。。。谁都知道他们,交通警也不查他们。
后来我们送高律师和他爱人去购物,后面有一辆‘现代’车,没有牌照。这时候是坐李和平律师的车,高律师夫妇,还有我。那个车一直跟着我们,贴得非常紧。”
高智晟律师的太太耿和讲述了高律师被警察带走以后,她这边的情形。
耿和说:“我们把这个消息从网上发了以后,因为留的是办公室的电话,两个电话就此起彼伏不断,我跟我们的一个律师都忙不过来接。大都是国外的媒体,特别多,他们让我们说事情的经过。到了下午,全国各地的朋友都问怎么样,我们特别感动。
高律师的手机和小灵通一直到六点、七点钟,接了有几百个电话。到最后所有的手机电话电池全都用完了。”
问:“您当时是什么心情?”
答:“因为我们在家里经常说,关于生死啊,抓走啊。。。在饭桌上天天说。因为说得太多了,对我来说,我的生死我都不害怕了。都成这样了。”
* 范亚峰:注意――开始共用一套规则 *
一直关注高智晟律师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范亚峰先生,谈进入2006年以后,他在中国看到的一些新情况。
范亚峰博士说:“2006年最大的特色就是说。。。给你打个比方,好像打球,原来当局的策略就好像‘半场紧逼’;今年,2006年开始属于‘全场紧逼’。你知道篮球啊,半场跟全场的区别,‘半场紧逼’不是‘人盯人’;‘全场紧逼’就改成‘一个盯一个’,而且从一开始就盯。
‘全场紧逼’导致的结果就是,细腻的纠缠非常多。事实上就在这个过程里边,一些中国(宪政民主)立宪制度的规则正在生成。
为什么这样讲呢?有些现象不知你有没有注意,实际上非常有意思。
像那个便衣,高智晟拿摄像机拍那个便衣,便衣大叫大嚷,说‘你侵犯了我的人权’,这个很有意思,你会发现他跟你进行辩论、争论的时候,跟你已经开始共用一套规则。
这是一个特点。
* 高智晟回乡过年祭母 *
1月19日北京时间晚上十点多钟,我再次采访高智晟律师,他讲了近日警察跟踪的情况之后,告诉我20日上午要动身回家乡陕北。
高智晟律师说:“昨天我去送我的夫人孩子到火车站,九辆车跟着;然后昨天我送保姆到北京火车站,十一辆车跟着。他们现在在我车必要经过的地方,沿途停得到处是他们的车,
现在在我小区的院里他们不停了。我明天早晨要出发回陕北老家。”
问:"您会在陕北老家停留多久?"
答:"我需要最低住上三个星期。"
主持人:"回家乡过春节。"
高智晟:"因为是我母亲去世后的第一年春节,我们要回去守一段时间。"
高智晟出生于陕北农村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十岁的时候父亲去世,他们兄妹七个,当时最大的十七岁,最小的才两、三岁。
高智晟说:“我母亲一生竭尽一切可能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尤其是穷人。我母亲去世以后,我在她的棺材前有个发誓,说‘2005年一年,我要全年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2005年一年我们实际上是不收费的。”
问:"您今天的一些想法作法,与母亲有没有什么联系?"
答:"当然有联系。但是我母亲她没有刻意地说要把我们带到一个什么样的方向,但是她的行动,她一生所做的事,对我们影响非常大。
我母亲一生把帮助人作为一种快乐,直到她去世的最后一个春节。她只要能说上两句话的时候,就要嘱咐我们,有力量就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我记得特别清楚,我去年回去后,一次有一个。。。我老家叫‘要饭的’,带着两个孩子来,是在我们吃过饭的时间他们才来。这时我们就觉得再给他们重新做饭很麻烦。
那时候,我母亲有时思维清楚有时不清楚,病已经很严重了,我们都以为她当时已经睡着了。但是她牙咬得紧紧的说了四个字‘做饭,招待’。这样,没有人敢违抗我母亲的命令,姐姐就赶快做饭。
吃饭过程中,听到要饭的带来的两个孩子一直在咳嗽,母亲就对我姐姐说‘你和老三,老三指的就是我,掏钱给孩子买药’,我们就赶快给钱,让去给孩子买药。
有一个细节,就是吃过饭以后,我悄悄的跟我姐姐讲‘把他们吃过的碗筷煮一下’,我是从卫生的角度考虑的。
但是我母亲不愿意,她跟我说‘你变了,至少你认为他们跟你不一样,你才想起来要把这些碗和筷子煮一下。是不是我们吃过的你也想煮,但是你嘴里没说出来’。
我就觉得,我母亲对穷人的帮助,真正发自内心,没有任何条件。
从心里讲,我不愿意让我母亲去世以后的第一个春节,她住过的窑洞里冷冷清清,我要睡在那个窑洞里。”
以上“心灵之旅”节目由张敏采访编辑、主持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