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监委是否会出现“双首长制”?(高新)


2018.02.16
m0315-gxp.jpg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公布了《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随后地方开始设立监察委员会,由同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组成人员由地方纪委的人员兼任。(public domain)

在讨论本篇文章的主题内容之前,有必要先说明一下相关“监察委员会”的几个全称和缩略语。

虽然正式的《监察法》还没有出台,但地方上新成立的监察委全称为”某省(市、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以及“某县(市)监察委员会“已经定局。中央一级的监察委全称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到现在为止,外界媒体在论及习近平为主席的“国家安全委员会“,还有不少评论人士把它理解为”国家的安全委员会“。但事实上它是地地道道的”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之一,名称里有一个”国家“字样,只是为了说明这个”委员会“的工作性质是维护”国家安全“,并不是指这个”安全委员会“是国家政权机构,所以也不需要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出现。

而即将正式挂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虽然只是挂名,但它形式上既然是”国家政权机构“,就必须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出现。

到目前为止,中共政权在北京、浙江和山西的“设立监察委员会试点工作”已经完成,新成立的某省(市)监察委员会与该省(市)的纪委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组成人员除了原来就是“合署办公”的纪委加监察局(厅)人员,还加进去了同级检察院的反腐机构和职务犯罪侦查(预防)机构的检察官和“司法警察”们。在此之前,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叫“委”,表面上挂“行政机构”招牌的监察局(厅)比“委”低半格,所以简称它们时只能是“纪委和监察局(厅)。到中央当然就是中纪委和监察部。单独提到各级纪委时,也有简称”纪检委“的。

现如今从政府层面挂出”监察委“招牌之后,地方上已经将”合署办公“的同级监察委员会和纪委检查委员会并列简称为”纪监委“。纪委的”纪“,监察委的“监”。而中央一级的自然会简称为“中央纪监委”,单独简称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时候,即是所谓“国监委”。

在本专栏的上篇文章《王歧山的新职务是否只有国家副主席一种可能》中我们已经向听众们介绍了因为王歧山目前的仅仅是一个普通全国人大代表的尴尬身份,不便公开露面,所以他只能继续神隐到下月全国人大开幕式上以大会主席团成员身份,”名正言顺“地出现在开幕式的主席台上。

之所以说王歧山目前的普通人大代表身份十分尴尬,是因为所有在位全国人大代表,在这个“代表“之外没有一个具体职务或者职称的只有王歧山一人,就连”万年代表“,比王歧山年长二十岁的申纪兰奶奶至今也还有一个地方市人大副主任的虚衔。

当然,没有具体职务毕竟只是暂时的,他王歧山下月人大开会时将要被“当选”的职务或者说政治身份无疑是正国级,具体的可能就是外界已经议论很久的国家副主席的职务,或者是新建立的,级别上与国务院等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的主席(主任),亦或者是国家副主席兼国家监察委员会主席(主任)。

先说“当选“国家副主席的可能性和日后工作分工。

一家被人说成是编辑部设在北京的海外网媒在王歧山“当选应在湖南省当选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之后发表分析文章《王岐山的三项新使命 操刀共青团与香港事务》。文中说:如果王岐山当选新一届中国国家副主席,可能主要负责三个方面的工作。其一是中美外交。中国外交最高决策机构是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中国国家副主席是这一小组的副组长。王岐山在2008年至2012年履职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时,在外交领域特别是与美国打交道时的工作表现十分出色。未来中美关系是中国外交的重中之重,王岐山被认为可以在其中发挥重要而特殊的作用。其二是群团工作。2015年7月7日,中共中央首次召开群团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7位常委悉数出席。这标志着包括共青团中央在内的中国群团工作改革的开场。李源潮作为中国国家副主席出现在官媒报道中,几乎都是调研群团改革,可知群团工作是由中国国家副主席来主抓负责。

这篇文章中所说的中国国家副主席一人分工如上三项工作,其实都是特指李源潮,而李源潮之所以分管群团工作,事实上是以他的政治局委员身份,而不是国家副主席身份。而上篇文章中提及的一个重要事实是,无论是李源潮还是此前的习近平、曾庆红还有胡锦涛,他们担任国家副主席期间事实上都是以党内政治局委员或者是政治局常委身份出任党中央的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港澳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的。而现如今的王歧山因为已经没有任何党内职务,所以如果安排他出任下届国家副主席的话,即不是李源潮模式,更不是习近平、曾庆红和胡锦涛模式,而是王震模式。

无疑,如果下个月王歧山被宣布“当选“为国家副主席的话,在中共政坛上是有先例可循的。自邓小平时代开始以后,乌兰夫出任国家副主席的时期,党内职务是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就如同在十八大上继任政治局委员后在十二届人大上出任一届国家副主席的李源潮。而

一九八八年三月中共党内元老王震被邓小平恩赐了一届国家副主席职务,而在此之前的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份召开的第十三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王震已经退出了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政治局,同时也退出了中央顾问委员会。他此前的职务是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和邓小平为主任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副主任。当时的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都是政治局常委平级, 中顾委常委和在位中央政治局委员平级,所以王震在被邓小平册封为国家副主席之前已经是正国级。

不过当年王震出任国家副主席一大政治前提下整个政权“新老交替“的过度阶段,整批政治元老在完全退休之前都会最后在一个”二线职务“上过度数年时间。所以当时的国家副主席和全国人大及全国政协的党内副职都是在内部被称之为”二线“职务的。那么现如今的王歧山若果真被安排的新职务就是国家副主席的话,没人会相信这只会是一个荣誉性的职务。那么即然是实职不是虚职,也就是说是”一线职务“不是”二线职务“,那就只是形式上的王震模式,事实上的习近平新创模式。

当年王震的国家副主席职务,虚就虚在他已经没有政治局委员和中央委员的党内职务,所以也没有党内任何一个领导小组组长或者副组长的职务,无论是外事……还是港澳……,“民间“兼职到有一大堆,诸如还曾任中日友协名誉会长,中国国际友好联络会名誉会长,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名誉理事长……,等等。而如今的王歧山如果将被”当选“为国家副主席的话,无疑会是一次习近平新时代的”制度创新“,以一个普通党员的身份出任党中央港澳工作协调小组的副组长当然是一种可能,同时兼任中共中央外事领导小组副组长的可能性也不排除。而另外一种可能就是安排他专职,或者以国家副主席身份兼任一个全新机构的全新职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主席(主任)。

笔者在过去的文章中一再强调过所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说到底不过是中共中央纪委检查委员会的另外一块招牌,成立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让中共中央央纪委检查委员会打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国家政权机构招牌“合法”行使国家权力。

但是,既然打出这块招牌而且是所谓“合署办公”,也不排除为在中纪委原班人马的基础上配备一名“国家监察委员会”的专职负责人,意思是将新成立的国家监察委设为“双首长制”,由王歧山专任该委员会主席(主任),由现任中纪委书记赵乐际兼任该委员会的第一副主席(主任)。更具体的分析内容,留待下篇文章继续。

(文章仅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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