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已经不再象自己父亲那样“政治天真”(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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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笔在在本专栏的上篇文章《中共政制还不如前苏联》一文中为本篇文章预报的讨论内容就是“从乔石接任人大委员长至今,时光又过去 了整整二十年,中共新党首上任之初重提维护宪法尊严的口号,兑现的可信度能有多高?”

先接着上篇文章的内容继续向前回顾,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还是由彭真领导的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就已经提出人大系统如何独立行使监督权的问题,但时至今日,全国人大系统既没有能够出台一部《监督法》,也没有能够被允许设立一个独立行使其职权的监督委员会。到了一九九二年时任国务院监察部部长尉健行接替乔石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以后,国务院的监察部门便开始与中纪委进行所谓的“合署办公”。

如此安排的主要目的,便是要强调党对监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而不是让人大系统去独立行使这一权力。

可见,中共政权自邓小平时代至今,不但用一个执政党的政法委员会令“司法独立”成为空谈,同时也绝对不允许所谓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监督权。道理就在于一旦要赋予人大系统以独立的监督权,那就意味着执政党处于被监督的地位了。

刚刚被当选为国家主席的习近平的父亲习仲勋在一九八五年十月被邓小平以年龄理由逐出书记处之后,以政治局委员之身主导过很短一段时间的立法工作,但正在和时任总书记胡耀邦讨论是否允许人大系统设立独立监察机构的过程中,胡耀邦就被迫下台了。据说当时的习仲勋曾经托杨尚昆就人大设立独立监督机构可行性问题试探邓小平的口风,邓小平很不高兴地问杨尚昆,习仲勋提这种问题是政治天真还是别有用心?后来杨尚昆出于好心,只向习仲勋传达了半句,说小平同志认为这种设想是政治天真。

乔石一九九三年三月出任全国人大委员长之后,邓小平南巡讲话内容仍然余音绕梁,深受鼓舞的全国人大常委会趁机把因为“六四风波”已被冷冻数年的起草《监督法》和在人大系统设立监督委员会的动议重新炒热。

一九九五年召开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时,针对许多代表对人大系统不能有效发挥监督权的尖锐意见,及《监督法》草案为什么迟迟不能拿出来交人大代表们讨论的质问,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兼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田纪云就此解释说:监督权不能落到实处的原因之一是在人大工作的同志勇气不足,胆子不够大,怕得罪人,怕越轨。原因之二是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只想听好的不想听坏的。从我个人来讲也没有很足的信心,因为确实有困难。

田纪云虽然没有具体说出困难出在什么地方,但就因为田纪云讲过这番话后即在政治局会议上受到批评,即可证明困难无疑是来自江泽民和李鹏等人。

田纪云在那次讲话中还披露说:从彭真的六届人大到万里的七届人大,都进行了《监督法》的规划和起草工作,但都未能出台。我们现在有规划,但我在常委会的工作报告里却没有讲。不然,承诺了又拿不出来怎么办?要搞《监督法》就要搞一个象样的东西出来,要有棱有角。如果搞一个又滑又圆的《监督法》,没有意义,反而为後代开了一个不好的先例,制造了工作上的困难。

田纪云的这席话,一方面道出了以乔石为主,以他田纪云等人为辅的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争取扩大自己权限的急切,同时也暴露出了江泽民以及江泽民以前的邓小平对人大的限制和戒备之心。

另外,田纪云当时所讲的“要搞《监督法》就要搞一个象样的东西出来,要有棱有角”,无意中暴露了当时那一届中共高层就人大监督权限问题的内部矛盾。田纪云不愿意搞一纸“又圆又滑”的东西,证明当年的全国人大方面至少有象他这样的人,是一直在坚持要出台《监督法》,就必须在这纸国法里明确规定人大的监督权限,正如乔石一九九三年在其第八届人大委员长的就职演说中所讲:“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监督”。而这样一来,势必立刻再次引出“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江泽民和李鹏等当然要千方百计进行压制。

当时一位在任的出自北京高校系统的全国人大代表曾经在私下里对他的“自由化”学生说:劝劝你的那些朋友(指一批在北京的政治异己人士),不要在他们的“上书”内容里写上要求人大设立监督委员会这样的内容。我们在人大要求设立监督机构的议案已经受到上面的压力,这种事情再从你们嘴里提出来,就更没有代表敢於公开附议我们的提案内容了。

中共十五大召开之后,鉴于乔石的大名已经被从中央委员名单中剔除,眼看李鹏接掌全国人大已成定局,海外民运人士中,居然还会有人把中国共产党的毛、邓、江三个时代,类比成中国国民党的“军政”、“训政”和“宪政”三个阶段。

先不说共产党的毛时代与邓时代是否相当於当年国民党统治的“军政”和“训政”阶段,指望在江泽民时代的最后五年,也就是李鹏出任全国人大委员长的五年里为江泽民时代实行“宪政”,委实有些可笑。事实上,李鹏担任人大委员长的五年,是时任总书记江泽民对人大系统最为放心的五年,当时仍然继任人大副委员长,便却在内部被悄悄免去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职务的田纪云干脆成了甩手掌柜儿的,和已经在家赋闲数年的万里一样,只能靠打打网球消磨时光。

江泽民交班之后,伴随的胡锦涛执政的十年,吴邦国在两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任内,政治上保守的程度一点都不亚于李鹏。

刚刚被当选为十二届全国人大委员长的张德江个人骨子里也许没有吴邦国那么僵化,但似乎已经越来越有理由相信未来十年的全国人大系统应该不会在设立专门监督机构和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问题上再开口子。

君不见刚刚接棒的十二届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上任伊始立刻命令手下包括宗教、港澳以及民主党派界别的所有委员们必须“拒绝浮躁”,不准在提案里出现“脱离国情的极端主张”。政协都下了封口令了,何况人大。包括进城农民工的临时夫妻现象如何应对,尸横黄浦江面的数千头腐烂死猪是否应该接受火化,死猪处理是否也属于民政部“殡葬改革”的职权范围等,都被宽容地允许为“引起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的这次“两会”中的耸动提案内容,但凡涉及“监督”的,即使不是被明文通告的“提案禁区”,肯定也是已经没有一个代表敢于触碰的“政治雷区”。

习近平接班以后,因为其“平民情怀”赚取了海内外媒体阵阵喝彩的同时,一些境外媒体,包括被中共政权一直视之为“境外极端敌对势力”的媒体还一厢情愿地把习近平的“亲民”与“政改”挂勾,殊不知胡锦涛的“权为民所用”也好,习近平的“情为民所系”也好,不过就是把刘罗锅的“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给“理论化”了一下。事实已经证明,习近平口中的“民”仍然还是在中国大地上延续了几千年的封建皇权治下的“臣民”而不是普世意义的“公民”。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