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治下的“群团组织”都是些什么东西?(高新)

我们本专栏的上次节目播讲的文章《网警从地下移到线上,五毛从散工转为全职》中已经介绍过了中共政权被列入公安编制的网络警察早在数年前即已经从幕后走向前台,全国各省、市、区公安厅、局统一标识为“网警巡查执法”的微博、微信和百度贴吧账号早已经上线。

至于所谓的“网络舆情师”虽然也是“网络特工”,但和归属各级公安部门的网络警察各是分别的一部分,如果再加上 归属各级“网信办”国家公务员编制的网络内容审查员在内,在中国大陆上广义的“网警”数量也许已经达到千万规模。而这还不包括中共内部正在研判如何实现“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的为数更为庞大“网评员”即“五毛党”成员。如何对这部分人实施有效管理,据说是习近平亲自指示,王沪宁一手督办的重要“深化改革”项目。方案之一就是再增加一个由国家财政直接供养的“群团组织”,仿效中国作家协会和中国文联的体制和归属,成立一个“中国网络评论员协会”(暂定名)。

这里先要介绍一下什么叫“群团组织”。按照中共官方的定义,群团组织是“群众性团体组织”的简称,由中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其机构编制。所谓“群众团体”包括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都是被人熟知的,中国文联、中国作协和中国科协的也都为人所知,而与它们同样级别的其实还有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国法学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黄埔军校同学会、欧美同学会、中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中华职业教育社和中国计划生育协会。

所谓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其机构编制”的意思就是它们都是和党、政机关一样都是由国家财政包干供养的。

今年三月出台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第七项是“七、深化群团组织改革”。也就是说,所谓的“群众性团体组织”和中共中央的宣传部、组织部……,国务院的各部委,以及全国人大机关和全国政协机关一样,全部都是“党和国家机构”。

中共官方媒体今年年中曾有文章专门介绍这所谓的“群团组织的级别有多高“?

就机构级别来看,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在所有群团组织中地位最高,都属于正部级单位。但总工会和妇联的一把手都是副国级。另外,全国文联还有中国科协等的专职一把手大多数情况下都被安排为全国政协副主席或者全国人大副委员长。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由在位或者退位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兼任或者专任一把手的”群团组织“也很多,比如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由原中央政治局委员王刚担任会长,欧美同学会、中华职业教育社、政研会、宋庆龄基金会等群团组织,都由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任和退位政协副主席专任一把手。

只要由党和国家领导人兼任或者专任一把手的群团组织,其二手把都是正部级配置,而象作协这样的群团组织虽然一把手没有成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但都是由中编办和中组部宣布为“正部长级“的。

如上这一共二十二家“群众性团体组织“有新有老,老的是所谓”历史遗留“,新的是政治元老们的即兴之作。比如当年邓小平一句话就成立了一个宋庆龄基金会,邓力群一句话就成立了一个职工政治思想研究会。

为什么要豢养这一大批从中央到地方的“群团组织“,而且习近平还特别强调”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人民日报的一篇题目为《群团组织的中国逻辑》的文章回答得基本清楚。该文章中说: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条明确规定:“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以及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不属于该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以此为依据,23个群众团体都属于社会团体范畴,是属于“免于登记”的一种特殊类型的社会团体。换句话说,所有的群众团体都是社会团体。因此,从理论上说,群团组织隶属于社会团体,应归入社会组织之列。但由于群团组织是不必登记或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因此,群团组织在实践形态中呈现出相对有别于西方国家社会组织的特殊性、特色。

该文此处没有或者说不愿意直白道出的就是中共政权的所谓“群众性团体“之所以被”法律规定“免于登记”是因为它们早已经是事实上的“党和国家机构”。这当然是“有别于西方国家社会组织” 了。“群众性团体“与政府机构划等号,绝对的”中国特色“。至于其“特殊性”、特色“,人民网上的这篇文章概括如下:

一是与共产党的政治联结紧密,具有强内生关系。这种内生关系主要体现在:群团组织作为党的“外围组织”,是党的群众工作体系的内在构成要素,也是党联系特定群体、特定阶层、特定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我们党通过群团组织这些外围组织的灵敏“触角”洞察、洞悉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社会群体的分殊化、差异化利益结构,对于促进社会有机整合、团结耦合具有基础价值。尽管不同群团组织成立的动因和时代背景不一,但都为时势所造就,都是一定历史、一定社会条件的产物。

其实,这里的所谓“内生”应该说成是“依附”才准确。众所周知,中共政权的共青团一向是以“党的外围组织“自居的,但至少是在习近平上台之前,中共政权的官方宣传中从来还没有公开、直接把诸如科协、文联、作协、侨联、黄埔同学会、中华职业教育社说成是”党的外围组织“的。

人民网的文章中还说:群众性团体组织具有双重嵌入结构。第一重嵌入结构是上级群团组织“嵌入”下级群团组织。群团组织主要按照中央—省—地—县—乡镇街道等层级结构纵向建构起来:上级群团组织嵌入于下级群团组织之中,对下级群团组织在业务方面进行具体指导,在项目运作、品牌开发、活动开展等方面开展合作。由此,型构了自上而下、自成体系、自主运行、相对系统化的群团网络化组织体系。当然,必须承认,这种系统内的层级化控制机制并不占据主导性位置,且有层层衰减、衰弱、虚化的趋向,原因主要在于还有另一重更加强力的领导机制和嵌入结构,即同级党委的结构“嵌入”。改革开放以来,在群团组织领导体制方面的最大变化是群团双重领导体制的微妙变化。改革开放以前,群团组织不仅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而且受上级群团组织的领导,但这种双重领导没有主次之分。改革开放以后,群团组织虽然也是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但却有主次之分,以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为主,以群团组织的上级组织领导为辅。与第一重嵌入结构相比,同级党委这第二重嵌入结构更具有实质性。

说来说去,所谓地方各级“群团组织”的“双嵌入结构”,同中共政权中党的各级纪委和名义上列为政府机构的公安机关是一回事情,即所谓接受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

如上文章还写道:群众团体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组织结构形态:既不同于多元主义所描绘的非政府组织、“利益集团”,也不同于西方国家中与政府相抗衡、相对峙的“市民社会组织”,而是基于我国特殊的历史、文化、社会、民情的体制内的诉求表达、整合性组织,有其独特的不偏不倚的居中的结构定位,即居于党和特定群体群众“中间”的位置。这种结构方位使其具有独特优势:既与党有密切的联结,有体制内资源的支撑,有充足的政治合法性资源,又有扎根基层群众的厚实社会合法性基础。这种介于国家与社会中间的独特结构方位,使群团组织具有“顶天立地”的地位。所谓“顶天”就是自觉坚持党对群团组织的领导,所谓“立地”就是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冷暖。实践表明,只有真正“立地”接了地气,帮群众说话、为群众办事,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才有可能“顶天”,才能获得党的青睐、认可,也才能在政治体系中成为不可或缺、无法取代的重要机构。否则,其存在的现实价值就会大打折扣。

说白了,中共政权之所以要豢养甚至强化这些所谓的“群团组织“,就因为要依靠它们凭借着不同名目的招牌诸如作协、科协……等控制社会各界中的非中共党员。用中共官方媒体另外一篇文章的话说:” 毕竟大多数中国人都是或曾经是群团组织的一员“。

另外,全部列入“党和国家机构“的总共22个”群团组织“的成员再加上八大”民主党派“的成员大致涵盖了整个中国社会的,至少是城市社会的方方面面,把它们全部列为”党和国家机构“的一部分,也是为了阻止社会各界人士中有真正追求独立发声者没有理由申请成立自己所在行业的社会团体,比如有自由派作家计划成立独立于政府之外的作家协会,民政部即会以该机构不需要重复设置为冠冕堂皇的理由不予批准,不予批准就意味着你若坚持成立就会触犯”国家法律“。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