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规”的奥秘居然是要先将党内贪官们“去势”!(高新)

李永忠(网络图片)
李永忠(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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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本专栏的上篇文章《周永康起根儿就是坏人》里已经向读者和听众们提示过了被中共官媒尊之为“党内反腐专家”的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创始人,在任第一副院长李永忠日前公开接受了中国大陆《廉政瞭望》杂志记者采访后,虽然该刊将此次专访的最重要内容定义为“建议10年后不用‘两规’”,但外界媒体却是不约而同地将对此篇专访的关注点聚集在周永康“一开始不是坏人”的“论断”上,在笔者本文“上市”之前,居然就未见到一家海内外中文媒体关注到了李永忠在这篇专访中不经意透露出来的中共政权采取“两规(双规)”措施的“奥秘”居然是为了先将以周永康为代表的党内贪官们“去势”!

有兴趣的读者和听众可以随意进到谷哥或者百度什么的键入“李永忠:周永康一开始不是坏人”几个字,就会见到无数家中文媒体对李永忠接受《廉政瞭望》杂志的专访内容,从中找到“全文转载”的任何一篇,即可读到如下字样:

廉政瞭望:您曾在地方纪委办过8年案件。您认为“两规”的优势何在?与过去相比,现在的“两规”有哪些新变化?

李永忠:“两规”的奥秘何在?我总结了三大定律:一是“马桶定律”,其功效是“散臭”。当事人离开权力岗位,臭味迅速飘出,办案人员即能找到更多证据。二是“树倒猢狲散”定律,这是“去势”,便于办案人员冷眼旁观,各个击破。三是“信息不对称”定律,这是“击虚”。办案人员面对信息不对称的当事人,最终多能攻破心理防线。

在线新华字典对“去势”一词的解释是:即割势。古宫刑,割去男性的生殖器。

百度百科对“去势”一词的定义是:“摘除家畜主要生殖器官的外科手术。中兽医称去势。目的是消除家畜的性欲和繁殖能力,使家畜的性情变得温顺耐劳,便于管理..... ”

对李永忠的这篇专访刊出后没过几天,中央电视台便播出了贪官狱中生活的实境采访《高墙里的官员们》,号称是“揭秘了落马官员在监狱里的生活状态”。节目的主人公是广东省的几个前地市级“父母官”,他们在监狱中虽然每天都被要求加工几千个灯泡,但接受采访时都难掩其满意的笑容,一式的光头和囚服映衬着太监般的可爱!

当然,李永忠先生在这里透露出的“两规”奥秘之一:将党内贪官们“去势”,应该说的是将从精神上和心理上“去势”,而不是肉体上和生理上“去势”,中共毕竟早已经签署了《联合国反酷刑公约》,但即便如此,就好比“净身”二字仅从字面上理解就是“洗干净身体”的意思,但男人们万万不可把自己洗澡说成是“净身”一样,中共政权该也不会将对内部的某某贪官----比如对周永康----采取了“两规”措施说成是施行了“去势”措施!此其一。

其二,肉体和生理上的“去势”,无论是外科手术的“去根”还是现代科学的化学去势,其功效绝对是“立竿见影”,但中共“两规”措施对党内贪官们的心理“去势”效果肯定是因人而异。周永康被“双规”之后的表现至今还不为外界所知,但已经被处理过的重量级贪官里至少有刘志军和薄熙来两人在法庭上仍都顽强地表现出“六根不净”的一面,虽然在“双规”之后即已经被宣布开除出党,但刘志军在法庭上仍然对“党的事业”念念不望,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声称后半生的唯一心愿就是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的“两个一百年”奋斗不止;薄熙来法庭上强烈流露出的最大的依依不舍就是被中纪委“非法剥夺”了的他对父辈们开创的共产主义理想在中国实现继续努力工作的机会。

李永忠在被专访时还说道:如今,使用“两规”越来越规范,权限越来越上收。过去县里有,现在统一到市一级了,得由市纪委履行有关程序。过去“两规”只要涉及到党纪处分就可以,现在越来越难了。此外,现在还对规范场所、看管人员行为等有明确要求。

这些进步,都是使“两规”慢慢减少,慢慢不用。我建议以10年为期,10年后达到不用“两规”。因为法律的最高境界是零口供,重证据。但“两规”现在仍然管用,这是因为我们的监督体制改革还不到位,“两规”会给已经、正在、打算违纪违法的人强有力的震慑。

在李永忠的这篇被专访刊登之前,《廉政瞭望》还刊登了对著名法学教授江平以“周永康的问题肯定涉及违法”为题的专访文章,其中涉及到了“不是每个案子‘两规’了就要判”的问题。

当记者问及“怎么看待现在纪委通报案件情况时,有关‘违纪’和‘违法’的界限”时,江平回答说:“这个问题要看两个,一个是公开说的,上面总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把握,宁可说的宽松一点,不能把问题说的太严重,比如周永康,是说了违纪,没说违法。其实他的问题,肯定会涉及违法。但这样的做法留有余地,这个我觉得这是可以理解的,最后要查出来违法了就是违法。

“第二个情况,就现在已经查出来的情况,本身也是违纪,报纸上登的,有个官员连降七级,只做了违纪处理,是不是对他有特别优待呢,是不是宽松处理呢,如果经过纪检机关查了,确实没有到查到违法的情况,就按违纪来处理也可以。我觉得也不是每个案子‘两规’了就要判。”

遗憾的是,一向在为中国大陆的人权保障鼓与呼的江平老先生对中共政权的“两规”措施完全没有一丝批判的态度,反而是体制内的李永忠虽然是强调了“‘两规’现在仍然管用”,但至少还是承认了“两规”这种执政党内的“纪律手段”事实上是与法相背。

百度百科中将“两规”定义为“特殊组织措施和调查手段”。具体解释是:双规又可称为“两规”、“两指”,是中共纪检(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行政监察机关所采取的一种特殊调查手段。“双规”一词出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是中国共产党在进行纪律检查方面调查的一个措施,是指共产党党员在接受检察机关调查前的党内调查和限制人身自由,是一种隔离审查,主要目的是防止被调查人拖延时间、逃避调查,甚至串供、外逃。

双规通常用于查处共产党员中的腐败分子(但也有“双规”被违规使用在非党员的农民身上的报道,被双规的官员通常被从家或办公室带走,或在参加会议时被限制人身自由。虽然是说在规定的时间,但是并没有明确的时间。通常规定的地点是宾馆等地。被双规人士未清楚说明事件前不能离开。

该词条内容中还详细解释道:"双规"并非正式司法程序的一部分,而是一个先于司法程序的对人身自由进行限制的党内措施。"双规"措施,经过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对线索材料初核之时,就可采用。在检察机关最初无充分证据,又必须依法办事,不好直接出面的情况下,为防止串供、毁灭证据等情况的发生,往往由纪委出面先行采取"双规"措施。但也因"双规"是在证据还未确凿的情况下展开,中纪委常委屈万祥称,案件从纪检监察部门开始调查起,就是一个没有确定的状态,这是为了让纪检办案避免干扰,不能公开的原因。
按照如上说法,所谓的"两规(双规)"就是"必须依法办事"的检察机关因为没有充分证据而不能出面的前提下,由不需要"依法办事"的纪检部门"先行"的"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措施"。进一步的分析内容,留待下篇文章进行。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