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亿国人之痛(2) :就业之痛

上一集的报道中我们谈到,中国广泛存在的社会歧视让上亿乙肝病毒携带者感到痛苦,这并不是夸张其辞。乙肝歧视这种社会病威胁到一亿人的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不洗手吃饭,小心得乙肝,找工作没人要”,这句中国流行电视剧中的台词,好像童话故事《皇帝的新装》一样,说出了中国社会一个人人皆知的现实,那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找工作比其他人要更难。这一集有关乙肝歧视的报道就把焦点集中在就业领域。中国劳动法规定,公民应该享有平等就业权。北京的法律专家李方平先生说: “就业权是关系到人的生存最基本的权利。”

全国人大2005年认可了国际劳工组织的《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禁止在就业方面根据种族,残疾等任何条件进行区别对待。平等就业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没有工作就没办法生存,因为工作就是一个人的饭碗。李方平先生说:“假如你因为有些健康上的隐患,被剥夺就业机会,你在中国社会又没有相应的社会保障,那你等于被活活地饿死。”

近年来,政府出台多部法律法规,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平等就业权。中国卫生部疾病控制局副局长郝阳先生说:“我们07年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专门发了个通知,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就业在各方面一定要反对对他们的歧视。”

2009年对6000位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调查显示,多数乙肝病毒携带者认为,感染乙肝病毒对求职的影响最大,超过对入学,婚恋,生育和社交的影响。郝阳先生说,尽管政府做了很多反歧视工作,但歧视现象仍然存在,这一点政府部门是清楚的:“歧视现象是清楚的,各个行业都有,有的可能重一点,有的可能轻一点,了解知识了解多的可能(歧视)就少一点。”

在中国,有15%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因为是携带乙肝病毒,没有找到工作,有超过8%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后因为乙肝病毒失去工作。浙江一位化名为“郭林”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表示,自己也曾经有过因为携带乙肝病毒而体检不合格,被企业拒绝录用的经历。说起乙肝歧视,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社会观念方面的问题。郭林先生说:“中国很多人都以为乙肝是消化道传染,感觉一起工作,吃饭什么的他们都非常害怕,感觉会传染。”

确实,中国很多人都有这种对乙肝病毒的恐惧,乙肝歧视在各地都有发生。比如,广东东莞曾发生一家服装厂107员工因被查出携带乙肝病被集体辞退的事件,江苏吴江发生过22名乙肝病毒携带者被一家工厂集体解雇的事件。李方平先生说:“总体来讲,长期以来,中国劳动力供需关系一直供过于求,所以用工单位越来越以非常苛刻的方式选择劳动者,乙肝歧视等等其它的健康歧视都是他们作为选择劳动者时候经常使用的一个方式。”

在中国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中,就业没有受健康状况影响的不到20%。

“如果你有乙肝病原携带,也觉得你总是有一种缺陷。企业也会考虑一种潜在的成本。”

这是中国政法大学宪政法律研究所所长蔡定剑教授。蔡定剑教授有关就业歧视的调查发现,在就业领域,基于年龄,户口,学历,性别,农民身份和健康等各种各样的歧视广泛存在。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健康歧视,残疾人,艾滋病患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是最容易受到健康歧视的三大群体。蔡定剑教授表示,除了市场竞争因素外,乙肝歧视也有文化观念上的根源:“是一种偏见,这当然是非常深的文化上的一种东西。中国古代社会,富人会对穷人歧视,对弱者对病人都有歧视。”

蔡定剑教授的调查发现,每两个中国人中,就有一个人表示不愿意和乙肝病毒携带者一起工作。每两个人中,也有一个人不愿意招收乙肝病毒携带者。蔡定剑教授说:“你有缺陷的,有某种缺陷的,那拒绝他们好像是理所当然的。”

认为乙肝病毒通过食物,水和空气传播,认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就是已经发病的乙肝患者,这是在中国比较常见的两个对乙肝病毒的误解。比如,用人单位普遍担心,大家一起在公共食堂吃饭会传播乙肝病毒。再比如,前面提到过的电视剧中的台词,“不洗手吃饭,小心得乙肝”,也是对乙肝病毒传播途径误解的例子。那么,中国社会对乙肝病毒普遍的这种误会又从何而来呢?北京反歧视组织益仁平中心的陆军先生说,这其中虽然有人们对乙肝知识缺乏了解的原因,缺乏科普教育的原因,但是更多的原因是来自政策法律法规方面:“因为在前年的时候,我们曾经有一个统计,歧视性的法律法规有二十多部,还不包括地方的。”

比如2005年以前,中国中央机关国家公务员招聘虽然没有明文规定,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但却要求应聘者进行强制性的乙肝检测。与此同时,几乎所有地方政府都明文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应聘地方政府公务员为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就这样,乙肝病毒携带者被公开的被排斥在地方政府的大门之外。2005年以后,中国修改了这方面的法律,取消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报考公务员时的强制乙肝检测。郝阳先生说,法律修改之后,在中央国家机关,这一点还是做得比较好的:“尽管出现了很多歧视,实际上在我们身边有很多都是携带者,包括我们同事,我们认识的一些人,也在从事正常的工作,他们很多都是携带者。”

但是,观察人士发现,在地方公务员招聘方面,乙肝歧视观念还是根深蒂固。在中国南方从事体检代理的马先生对这一点非常了解:“他们现在很多单位,公务员考试,他们也不说你不行,他说择优录取。哪怕你笔试面试都分数很高,但是如果体检检到乙肝,有可能被刷掉。还有公检法了,像法院法官检察官都不可以有乙肝病毒携带者。”

有40%的民众认为,中国地方政府公务员招聘仍然存在健康歧视,包括乙肝歧视。河南中医院肝病中心主任党中勤医师也注意到这一点:

"招公务员,现在有的都不要(乙肝病毒携带者),给人一种导向,这影响很大。"
(记者)"公务员现在不也是禁止乙肝检测吗?"
(党中勤)"但是现在好多地方上有时还是比较计较这个事情。其实,这个要是都放开,不就没事了?"

再比如,过去一二十年里,中国还曾有多部法律法规,给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医疗,化妆品生产,饮水,饮食,保育等多种工作带来障碍。陆军先生说:“《公共场所安全管理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啊,还有药品企业,水制品企业,卫生用品,化妆用品等等这些企业的规定,对乙肝来说是有这样的限制。”

2007年以后,虽然中国禁止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强制性的乙肝检测,但是又规定,违反者只罚款1000元人民币。陆军先生说:“(歧视现象)是有所好转,但阻力还是很大,因为法律不完善,惩罚的力度太低,基本上很难执行下去。”

马先生说,更多的乙肝歧视转为隐性:“他也不说你体检不合格了,反正择优录取吧,都是很委婉的。”

还是有很多乙肝病毒携带者为了过入职体检这一关,而找体检代理,花几百几千甚至几万元人民币,在体检中作弊,不暴露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真实情况。马先生说,他仍然为乙肝病毒携带者报考公务员或者其它岗位在体检中作弊而忙碌:“很多学生无奈走作弊这一块,毕竟工作还是第一么!”

2009年的民意调查显示,在6000多位乙肝病毒携带者中,除了表示就业因乙肝病毒受影响或者不影响的人以外,有40%的人表示,他们的单位不知道他们携带乙肝病毒。陆军先生说,这部分人可能都是求助于乙肝代理,体检枪手:“没有别的办法,他要生活他要谋生啊。很多人很多年都是这样,只要你要找工作,要换工作,就得找体检枪手。体检枪手这个问题完全是社会的歧视所逼出来的,乙肝携带者是最大的受害者。”

也就是说,虽然中国修改了歧视性的法律法规,包括取消对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的限制,但是人们的歧视性观念没有变化,一些用人单位仍强制体检乙肝。另一方面,还有些用人单位想出了新的办法。马先生说:"他们很聪明的,把风险全部推给了体检者。知情同意书,划勾,自愿检查,然后体检结果都单位代领。"
(记者)"不签不行?"
(马先生)"不签就表示单位不要你啊,你不抽血不查乙肝的话,单位就知道你肯定有问题啊。"

值得一提的是,乙肝歧视观念虽然在外国民主国家可能很少见,但是,在外国驻华企业中并不罕见。驻华外国企业虽然在他们自己的国家不主张乙肝歧视,但进入中国后,也可能会入乡随俗。马先生说:
"一些大的单位,比如IBM,他不会以乙肝,肝功能作为一个(招聘)参考,他不在乎那个,我们都有做调查,但是不多,500强企业里不在乎的不多。"

2007年的社会调查显示,将近80%的驻华外企人事部门在接受问询时都表示,不招收乙肝病毒携带者。2008年中国实施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平等就业权的新法律之后,仍有44%的外企在接受电话访谈调查时,明确表示拒绝录用乙肝病毒携带者。蔡定剑教授表示:“很多外国(企业)到中国来也搞歧视,但是在他们国家法律禁止,不敢搞。”

外企进入中国后会明确表示不招收乙肝病毒携带者,这种奇怪的现象说明,中国本土上有乙肝歧视的温床。他们效仿的是中国国内企业的一贯做法。总之,中国就业领域内的乙肝歧视观念长期存在,各行各业各种企业都有表现,乙肝人群的生存空间受到严重挤压。时至今日,他们仍然生活在找工作难的恐惧之中,承受着其它一般人不需要承受的就业之痛,他们的平等就业权需要保障。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安培有关乙肝歧视的系列报道之二,后续报道,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