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的“国民待遇”问题

座谈人:巩胜利先生,著名中国问题学者,评论家,独立作家

主持人:陈奎德

座谈时间:美国时间12月2日

座谈提纲:

一、中国户口制度的实质

二元结构等级制----全球绝无仅有的“户口”问题

1958年1月9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将我国城乡居民明确区分为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两种不同的户籍--从此在城市与城市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竖起了藩篱;国家以它特有的强权将人明确区分为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两种不同的户籍。从此,我国就形成了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二元结构”的户籍模式。

从1985年正式推行身分证制度起至今,我国采取身分证制度与户籍制 度并存的人口管理体制;

1993年11月14日《中共中关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中明确指出逐步改革小城镇户管理制度,允许农民进入小城镇务工经商;1998年7月22日,国务院发出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对当前户口管理作出进一步改革。

中国“户口制”与国际通则

户口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冲突

中国社会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已经变更为“市场经济体制”,而社会最基本--人与人与社会的组成管理形式却丝毫不变,怎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突飞猛进? 假如中国经济和中国社会今后真的要与国际社会全面接轨,要形成与国际接轨的人口管理体系的话,中国社会就必须采纳国际社会对个人“户照”“身份证”“出生证”的“三证”管理体系,那么“户口制”就一定要被废止。

二、“国民待遇”问题,中国9亿人口的历史悬河

现在是,中国9亿多农民(指中国13亿人口中,那些没有“城镇居民”户口本、持“农业户口本”的那这些人),50多年以来,一直没有任何一次良性的发展、蓄精养锐的机会和生态环境。

建议:

要解决中国50多年遗留的历史、灾难性的9亿农民问题: ⑴、是要在“国民待遇”上,彻底解决在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问题。 ⑵、让中国农民真正有50年一遇、第一次“修养生息”的环境和机会; ⑶、减少中国政府的构架与层次,剔除乡、镇与“村官”阶层,使直接导致农民收入既没有进国家、也没有进政府的“钱”回归中国农民。

中国“国民待遇”的真伪

三、户籍制改革的现状

农业户口

根本没有任何经济、社会、金融支持的生态环境(几乎根本不可能从银行来享受人人贷款,不可能人人都有一本户照来进出国外,不可能你有失业救济,我甚至连死伤的医药费、埋埋葬费都没有);没有生老病死、没有就业与失业、没有受教育的国民待遇(农村读书因要收“教育附加费”)、没有社会与生存等众多良性社会的保护环境。而这些,“非农业户口”却都拥有,每年年复一年的国家数据统计在内劳动保护、失业救济都没有计算在内;国家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和《社会福利法》等法律,却都不包括这9亿多人口。

农民

农民生存的生态更严峻

1)改革后户口制的一些松动与变化

改革开放后,“民工潮”之汹涌热流,使得壁垒森严地从形式上把公民划为两个经济利益不平等阶层、事实上的人身等级、以及“划地为牢”式的人口静态固化的现行户籍制度开始松动。 80年代初,当很多生活必需品还要凭本凭票购买时,第一批“最先吃螃蟹”的勇者,就以极强的适应性和生命力顽强地在都市扎下了根,他们一住下来首先解决的就是面对的生活保障问题:

1985年7月13日公安部又紧接着颁布了《公安部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这一文件使得进入城镇打工的流动人口的合法性得到更进一步健全和保障。 各级地方政府开始尝试着采取用“卖户口”的办法来迅速地为地方筹措快速发展经济所需的大量资金,……

这股如火如荼的集体卖户口浪潮,终于在上级机关的干预下被迫停止。但其结果却是在为上述地区筹集到发展经济和弥补财政赤字的巨额资金的同时,启动了户籍制的改革

1986年,安徽滁州市天长县秦安镇吸取来安、全椒两县的失败教训,第一个尝试“绿卡式户籍制”。

1990年开始,广东、浙江、上海等地先后废除粮票等购买生活必需品的票征,农民进城与人口流动,在这些较发达地区也不再有硬性的限制。

1994年4月公安部正在抓紧进行小城镇户籍制度的改革,这一改革已经写入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当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

1995年初,广东深圳市试行“蓝印户口制”,推出“暂住??蓝印??常住”“三级跳”式的户籍政策。

1995年6月13日,作为首善之都的北京也颁布了《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规定》。

1995年,广东省人民政府新近制订并颁布的《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

四、户籍制改革的方向与展望:

中国公民平等地享有“国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