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 | 中国透视:新冷战第一枪:中共通过港版国安法


2020.07.01
1 2020年6月30日,支持中国政府的香港民众高举中国国旗。(美联社)

主持人:陈奎德
座谈人:冯崇义先生,  悉尼科技大学中国研究教授

一、香港已死

中国人大常委会在6月30日早上以162票全票通过港区《国家安全法》,“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四条罪行将被写入《基本法》附件三。

习近平颁布主席令,港版国安法即日实行。

前香港总督彭定康(Chris Patten)发表推文指出,国安法的通过象征了一国两制的结束。

二、 黑箱操作神秘的 港版国安法

整个港版国安法一直秘密在北京操作,神秘兮兮。直至公布一小时前港府官员才得以知晓。   

1.       从本质上改变香港法治和司法独立原则,把内地 “党委领导” 和“公检法三家合作”的一套融入香港体制

2.       中央代香港立法。改变了中央一直要求港澳根据《基本法》第23条,自行立法的规定

3. 假咨询 vs 无咨询

在草案表决前一周,中联办出席12场闭门座谈会,邀请香港政界丶法律丶商界丶教育等多个界别共120人参与,负责草拟国安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勇赴港出席,但会上仍拒绝透露条文细节,却重申中央有管辖权,会后中联办发稿称与会人士“一致表示支持”国安法。

4. 港国安委增“太上皇”

澳门国安委委员会由特首担任主席,保安司司长担任副主席,其他委员还包括行政法务司司长丶警察总局局长丶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丶保安司司长办公室主任丶法务局局长丶司法警察局局长等,但特区第二号主要官员经济财政司长并非成员之一。此举被指是引入中共党委书记制度,扮演机关的“太上皇”。

5. 国安公署显中央管辖权

北京将在香港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在“特定情形”下对“极少数”国安案件行使管辖权。
外界忧虑,即使只有“极少数”案件由中央处理,已打开了司法的缺口。若港人可被引渡到内地审判,将是“送中”合法化。

国安公署职能方面,除了“分析研判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形势”与国安委重叠之外,还有“收集国安情报”,并将扮演监督角色,对港府维护国安职责进行“监督丶指导丶协调”,且拥有实质执行权力,可以“依法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三、 各国反应

2020年7月1日,香港警察逮捕示威者。(美联社)
2020年7月1日,香港警察逮捕示威者。(美联社)

1)美国总统特朗普指出: 看看香港,那(港版国安法)绝对是扼杀香港的自由,取消香港的特殊待遇,我们的回应会很强烈:

美国取消香港的特别关税地位

改变香港旅游警示

取消香港出口自由,采取美国对中国大陆一样的出口管制

制裁直接或间接危害香港的自治和自由的中国或香港官员

我们会把所有以前讲的付诸实施。

2)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谴责北京强行通过国安法将引发负面后果,她说:“中国强行通过香港国家安全法,将会引发非常负面的后果,包括影响商业信心,中国的国家荣誉,以及公众舆论的观感。欧盟将与盟友继续关注香港局势,随时准备做出进一步的回应。”

3)台湾总统蔡英文在推特上发表公告,要以自由的台湾撑香港的自由,指出北京背弃承诺,再次证明一国两制不可行,宣布台湾已经启动香港人道援助关怀行动专案,另外,台湾的台港服务交流办公室将从明天周三起正式运营,台湾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都将给于香港人民坚定的支持。

4)英国保守党议员罗杰斯(Benedicte Rogers)发表推文指出,从香港政府领导人连国安法的内容都不知道这一点来看香港自治已经完全不存在了。

5)德国联邦议会外交委员会主席罗伯特·吕特根( Norbert Röttgen) 谴责香港国安法表决程序缺乏透明,感叹明天7月一日香港回归23周年纪念日将是香港一国两制的结束。

6)无国界记者组织刚刚也发表公告呼吁全球民主国家一同采取行动阻止北京在香港强行实施国安法,扼杀香港的新闻自由。人权组织国际特赦组织表示,今天是香港近代历史上人权最受到威胁的日子。公告指出国安法的实施,意味着“在中国其他地方用来打压新闻自由的天罗地网,将覆盖目前仍免于其害的香港,届时全中国的人都会受害,一直以来,香港这个前英国殖民地代表中国所能追求的最高度自由,她的新闻自由开倒车只会让中国其他地方失去进步的希望。”

四、 后续发展及其可能的终局

1)“香港众志”和“民族阵线”等组织在香港解散,将去国外继续抗争。

2)香港的集资功能将逐渐丧失。

3)人民币汇率将无法潍持。港币的命运?

4)在香港国安法以及武汉病毒追责问题上,习近平中共已是四面楚歌:

面对美国制裁追责、G7声讨、欧盟声称国际法庭起诉、北约警告、南海美航母舰队压境、印度边境枕戈待旦、加拿大孟晚舟案抗拒交易、澳大利亚强推疫情追责、日本钓鱼岛更名、东盟十国反对中国南海主张……习中共举世无一盟友,四顾孤立,却硬在香港撕毁国际协议,强推恶法,挑衅国际主流,所恃者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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