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晴專欄:疑似好消息

在今天中國,或者說,在1949年之後紅旗飄上藍天並且有了中宣部和各級黨委的中國,一名作者想要無拘無束地寫作,恐怕已經沒有可能——當然,到了所謂“改革開放”之後,若將講述限定在脖頸與腰帶之下,只要本人高興,已經無所謂禁忌,唯大腦之思維,也即所謂精神活動——特別就重大國是發言,比方說,水庫移民補償怎麼被貪掉了——那是必須服從黨的領導的。如果覺得連靈魂都被領導有點不舒服,那就自覺領受教導或者誘導吧。若是對人家權勢者滿臉堆笑的勸誘都不做出反應,這個所謂“作者”,要麼擱筆,否則只剩蓬首於窮鄉僻壤甚至監獄了。

最新消息是一名年屆“知天命”的檢察官,不知出於何等考量,竟然放下他佩戴的大小國徽,決定不靠“公訴”,而靠走入民間的行動、靠他的筆和他的良知,來“為人民”了。

這裡加幾句題外話:在中國,“檢察院”、“檢方”,一般概念是代表政府提起公訴,但在蟹行文裡邊,如果想說“檢方對某人提起公訴”,明確使用“人民”:the people vs. 某某。

這位前檢察官就是今天還拘押在渭南什麼地方的謝朝平。不過三周前,經由一場“跨省抓捕”,陝西警察直插到北京,把他從家裡帶走——55歲的老謝籍貫四川,在北京除了居住證件齊全,還手握記者證、頭頂作家協會會員和一大堆獲獎作者光環。警察管你這些?哐啷一聲拷入警車,罹禍的緣由麼,竟是經他采訪後撰寫成的一篇述說三門峽水庫移民經歷的長文《大遷徙》。《大遷徙》與而今警方重拳打擊的“三俗”無絲毫牽扯,出版者《火花》(增刊)不敢說名頭赫赫,經國家正式注冊且資格傲人卻是無異議的。作者與文中涉及人物、事件毫無利益交貫;故事裡實名實姓人物,未見有誰訴他——但渭南警察還是衝進北京,指斥作家“非法經營”,以及“我是警察,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寸土地上的事,我都可以管。”

類似以言獲罪,在紅旗下中國實在是屢見不鮮。估計老謝在落筆和尋求出版的過程中,也不是一點思想准備沒有。但他一定沒想到事出之後,有那麼些他認識和不認識的人在為他呼吁;沒想到他印了一萬本的《大遷徙》在網上已有幾萬、幾十萬本在流傳——通過他的作品,三門峽水庫工程再次撞擊中國人稍稍變得有些倦怠的神經:奔騰咆哮的黃河,周恩來的揪心,毛澤東的氣急敗壞……以及從他筆端一字一淚流淌出“舍小家為大家”八百裡秦川殷實富裕鄉民,怎麼幾經大遷徙而形銷骨立、而變成厲鬼冤魂……還有據說“為人民”的層層共干,他們的昧心、冷漠、貪婪、 以及痛苦與礙難——吾土吾民啊!

他被塞進警車——這情景無論早年、近年、去年、上個月……多少次了啊。終於,到了這回,我們聽聞到了點滴“好消息”,什麼呢?中國作協表示了“高度關注”:“陝西渭南警方帶走報告文學作家謝朝平,是對作家創作權的侵犯。中國作協將嚴密關注事態發展。”

該協會(全國文協)組建於1949年7月,比人民共和國誕生還有早。此後被難作家不知凡幾:胡風、丁玲、艾青、傅雷……劉曉波、仇子明……諾大機構,赫赫名人一擄一大把,從來都是斂氣屏聲、隨風轉舵,到了2010年9月,居然“有必要將會采取進一步行動。” 嘩!共產黨到底不領導誰了——陝西省公安廳,還是中國作協?

無獨有偶,就在老謝被抓的這幾天,敦煌學者蕭默的《一葉一菩提》,用辛子陵的話說,一本平和、理性,近乎佛家禪語的書,從遭遇“有關黨政機構封禁、速禁、禁絕”的邊緣起死回生,已經正坐書架安然等待讀者青睞。更有趣的是,因為印刷鐵流等苦難右派《往事微痕》的廊坊某廠馬老板,驚喜地親自登門報告:被國保大隊詐去的人民幣捌萬元,“主動退還”啦!

算是好消息麼,我們手無縛雞之力的“敲字人”而言?不敢不“疑似”啊。雖然溫家寶不出席上海世博,反在深圳公開主張民主、自由、法制;雖然“全國依法行政工作會議”適時召開——老謝拘押渭南已近三周,還不見依法“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莫非說說移民的事,屬於“審查批准時間可延長至30日的”的“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刑事訴訟法第69條第2款)?進京抓他的警察對此不會一無所知吧?當然,牛有牛路、雞有雞道:和“上頭交代”相比,刑事訴訟程序也就是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