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少江評論】暴亂與專制一體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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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年初二淩晨,香港九龍的旺角街頭發生了大型的市民與警察的衝突。據報導,事件起因於香港警方試圖取締無照攤販,招致小販反抗。隨後捲入的民眾越來越多,場面也越來越暴力。衝突發生之後,香港特區政府官員們定性該事件為"暴亂",指責參與者為"暴徒"。北京方面在沈默了數天之後也加入了對暴亂的譴責。在香港,無論是親共產黨的建制派還是反共產黨的民主派,除極少數激進團體之外,主要政黨都對街頭暴力行為進行嚴厲譴責。

根據最新的報告,一百多人在這次流血衝突中受傷,其中大多數是員警。香港警方已經拘捕參與事件的六十五人;政府律政司對其中的三十七人以"暴動罪"提出控告。這是香港歷史上第三次以"暴動罪"起訴的案件。香港法律中的"暴動罪"是一九六七年親北京的左派發動"紅色暴動"之後的產物。前兩次以"暴動罪"起訴的案件分別是發生于上個世紀九十年代的白石越南難民營暴亂和二零零零年喜靈洲戒毒所囚犯暴亂。

從媒體公佈的畫面看,攻擊員警的事件確有發生,而且一些參與者的行為也十分暴力。在以法治見長的香港,在本來應該充滿歡樂祥和氣氛的春節期間,這樣的事件本不應發生,也無法讓理性的市民接受。我相信,隨著時間的推移,特別是隨著法庭審判過程中控、辯雙方的舉證和辯論,社會大眾對事件的性質一定會有更準確的判斷。截止目前,我對香港的法治傳統仍然充滿信心,相信案件的審判一定會公正舉行。

在堅決譴責暴力行為的同時,我也對一些親北京的政治勢力試圖通過這次事件來抹黑香港的民主運動感到不屑。毫無疑問,法治社會中的暴力襲警行為應該受到嚴厲譴責。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民眾的不滿和對政府的抗議完全可以在法治的框架內解決,完全可以通過合法的結社、集會、新聞和出版等法律許可的自由權利來表達訴求。在我看來,極端的街頭暴力不僅代表不了爭取民主權利的香港民權運動的主流,反而是一種破壞香港民主進程的逆流。

其實,暴徒就是沒有掌握權利的極權主義者;極權主義者則是掌握了國家機器的暴徒。他們是一體兩面的統一體。居廟堂之高的集權統治者和居街頭山林之遠的暴徒的同一性首先在於,他們在本質上都是反對憲政,反對用政治民主的方式來決定大眾的事務。當他們手握權力的時候,便用槍桿子來對要求政治權利的人民大眾進行無情鎮壓;當他們與權力無緣的時候,便不顧廣大民眾的意志,一味地通過暴力行為表達自己的意志。

獨裁者和暴徒二者的同一性還體現于,極權暴政和街頭暴亂常常相伴生長。在一個沒有法治的極權社會,人民無法用合法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意志,就會有一些絕望之人鋌而走險,揭竿而起。而制止街頭暴力又常常成為獨裁者加強政治和社會控制,對持不同政見者實行更加野蠻的鎮壓的藉口。無論是哪一種情況,受到損害最大的都是社會上居於多數的"良民"。香港民眾有權利堅決反對街頭暴力,也有權利堅決反對極權制度。

我為香港社會的分裂感到惋惜,我對激進分子的非理性行為表示堅決的譴責,但是這並不影響我大聲疾呼,香港真正的問題所在,在於沒有一個能夠表達香港大多數人意志的政治安排,在於北京的當權者不斷地從一國兩制的承諾倒退,在於香港的年輕人看不到前途和希望。這些香港政治問題的基本癥結,任何時候都不應該被忽視!